引导学生制订出某种科学民主严明可行的班规并以此管理班级,便是我变班级“人治”为“法治”的有效尝试。其意义,并非只是“被动管束”学生,而是使我们的班级管理更加科学、更加民主——
1.班级“法治”管理,使我由“学生保姆”还原为“学生精神家园的关怀者”。
在“人治”管理的模式下,班主任成天被琐事缠身,很难获得“解放”。自从我对班级采取“法治”管理后,我把所有班级事务(日常的学习纪律、清洁扫除、课间操纪律、运动会以及大型文娱活动等等)交给了学生,我只“宏观调控”或在特殊情况下亲自出面解决有关问题。事实证明,学生自我管理的能力是足以让教师放心的。平时,我很少守着学生上自习、搞卫生,甚至平时考试我也不用监考,在大多数情况下,学生的表现是非常不错的。我外出开会、讲学等社会活动较多,每当外出,班长就成了代理班主任,全权负责班级事务,从未出现过任何大的纪律问题。1995年9月,我同时担任两个班的语文教师和班主任(两个班学生共131人),但我靠“法治”管理,两个班仍然情况良好。1996年10月,我去长沙出席中国教育学会第十次年会,两个班各方面都井然有序,而且在此期间学校举行田径运动会,这两个班在班主任不在的情况下分别获得年级第一名和第三名的好成绩。了解我班主任工作特点的人都说:“李镇西的班主任当得真潇洒!”
但是,我从繁重的班级事务中获得解放后并不是无事可做,而是将自己的精力投向更有价值的教育领域:研究学生,真正走进学生心灵。我结合自己的教育实际和学生的具体情况,搞了大量有关学生教育的调查、分析、研究,并尽可能深入学生心灵。多年来,我坚持每天至少找一位学生谈心;常常在星期天约学生出去游玩,自然而然地把握学生的思想情感脉搏;我根据学生心灵发展特点,先后给学生写了十多万字的心理咨询通信,帮助学生正确把握自己的人生航向。另外,我还先后承担了学校和市里的多项教育科研课题,发表了近百万字的教育教学文章和专著……我想,如果我不改革班级管理模式,继续沿用传统的“人治”方式,那么我不可能取得这些成绩。
2.班级“法治”管理,有利于培养每一位学生的能力。
在原来的班级管理模式中,学生干部永远是少数人,而班干部工作质量的高低,主要取决于班委们的道德素质和工作能力。而班级“法治”管理,让每一位学生都有了大显身手的机会,而且他一旦当上班干部,“制度”(即《班规》)就会迫使他非当好不可。多年来,我班的班干部都是由全班学生无记名投票选举,并当场唱票产生。我如果要表示意见,也只能投一票。但是,可以这样说,每次学生们选出的班委干部无不是我所中意的,因为在平时我通过良好班风的营造,就已经为民主选举创设了健康的舆论基础。另外,《班规》规定,每一届班委只能任期一学期,班长任期也不超过一学年,因而使尽可能多的学生有机会当学生干部。除班委外,班上还设立了许多班级事务分工的职位,使每一位学生都不会空闲。这样,便保证了所有学生都能够参与班级管理。(www.xing528.com)
在“法治”管理中,班干部们绝不仅仅是班主任的助手,《班规》赋予他们具体的责任和权力。他们必须独立地有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每期全班学生都要对班委投信任票并进行民主评议,声誉较差者必须调整。同时,班委干部还代表学生集体监督我这个班主任的工作,如果我的工作有所失误甚至失职,他们会依照《班规》中有关规定对我进行惩罚。学生干部的日常工作也不仅仅是靠其自觉性,而是随时置于全班学生的监督之下,如有“玩忽职守”或“徇私舞弊”,便会立即受到专门负责监督班委的同学依据《班规》代表全班对其进行惩罚。在我班,班委干部的工作态度,已不仅仅取决于他们的个人品德,而首先是“制度”使然。这就是“法治”。
3.班级“法治”管理,是对学生进行民主精神启蒙的实践教育。
党的基本路线提出,要把我国最终建成高度富强、高度民主、高度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作为面向21世纪的一代新人,平等意识、法治观念、独立人格等民主精神是必不可少的。学生的民主精神怎样培养?我认为,必须在民主的环境中培养民主精神,必须在民主的机制中培养民主精神,必须在民主的实践中培养民主精神。当然,我这里所说的“环境”、“机制”和“实践”,仅仅是指我们教育者所能提供的班级民主管理。在我的班上,平等意识深入人心,学生们的确很尊敬我,但决不会对我顶礼膜拜,更不会把我的每一句话当作“绝对真理”;相反,他们常常同我争论,而且不少时候是他们的正确意见说服了我。我班的班委干部绝没有高人一等的“官念”,相反,由于他们是同学投票选举而不是我“委任”的,因此他们深知自己的权力是同学赋予的,也只能用于为同学服务;而且定期投信任票,也使他们实实在在地感到自己的一言一行无不接受着同学们的监督,自己的“位置”是否“稳当”也完全由同学们决定,因而唯有真诚勤恳当好同学的“公仆”方能受到同学们的拥戴。在这样的民主机制中,班主任和学生具有同等的义务,学生和班主任拥有同等的权利。在我们的集体中,谁都有义不容辞的一份责任,但谁都没有《班规》以外的特权!
“今日的学生,就是将来的公民。将来所需要的公民,即今天所应当养成的学生。专制国所需要的公民,是要他们有被治的习惯,共和国所需的公民,是要他们有共同自治的能力。中国既号称共和国,当然要有能够共同自治的公民。想有能够共同自治的公民,必须有能够共同自治的学生。所以从我们的国体上来看,我们学校一定要养成学生共同自治的能力,否则不应该算为共和国的学校。”(陶行知:《学生自治问题之研究》)这是80年前陶行知的声音。这声音穿越了将近一个世纪;今天,我听到了它的回声。我坚信,这呼唤教育民主的声音,还将继续响彻下去,成为21世纪中国教育的最强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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