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想的美育,当然要借助艺术特长作为载体。从全面发展的角度看,青少年学生除了应具有丰富的课本知识和健康的体魄之外,拥有某些艺术技能也是十分必要的,因为这是丰富学生精神生活和形成健康的生活情趣所必不可少的。从学校教育的角度看,除了给学生传授美术、音乐等审美基本知识外,还必须培养学生一些实在的艺术技能,以让他们在参与艺术活动的过程中体验美而不仅仅是美的旁观者。因此,理想的美育,不是等学生成人了,“懂事”了,才给他们传递一些艺术知识,而是从娃娃起,社会就应为他们创造条件,重视他们的艺术教育。许多有条件的家庭,应该从陶冶孩子情操的角度,利用业余时间让孩子学习诸如钢琴、小提琴、书法、绘画等艺术,通过多种渠道施展他们的才华。在普通中小学进行艺术教育,主要从素质教育的角度对学生进行一些艺术训练。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充分利用课余时间,组织文学作品阅读小组、书画小组、乐队、艺术体操队、声乐队、器乐队、舞蹈队等,通过这些活动,陶冶学生的情操,培养学生琴、棋、书、画等艺术才能;通过这些活动,丰富学生的业余生活,创造美的意境。
不过,我所憧憬的艺术美育还不仅仅止于此,因为——恕我直言——教孩子会乐器不一定都是艺术美育。正如中国音协副主席王立平所说:“美育的主要目的不是要培养某种吹拉弹唱的技能,而是要给人一种良好的文化生活习惯。有人说 ‘不可一日无乐’,也有人说‘不可一日无美食’,这些差别也有习惯上的。它的养成与家长、学校、环境都有关,这中间最怕把某种功利化的东西掺杂进来。”
如果教育者只是对孩子进行某种乐器的技能训练,我认为这不是艺术美育而只是“技艺训练”。什么叫“艺术美育”?什么叫“技艺训练”?我还是援引余秋雨教授招收艺术类研究生时所经历的一件小事来说明吧。有一年,余秋雨在招生试卷中附了一幅欧洲现代绘画,要考生当场写下观赏感受。有考生清楚地写出了该画产生的年代、所属流派、画家生平,至于观赏感受,只说了几句“笔法灵活、色彩鲜明”之类。有位考生则相反,他根本不知道这幅画属于哪个国度,出自哪位画家之手,却十分投入地进行了欣赏,凭着即兴感受把握着画家的内心,甚至联想到自己童年时的机遇、老树下的邂逅。结果,余秋雨决定录取这位考生。余秋雨评论道:“我赞赏这位考生有属于自己的对艺术的切实深挚感受。”(《文明的碎片》)余教授所说的“对艺术切实深挚的感受”,正是我们的“艺术美育”所要教给学生的。
我们现在“会”艺术却不“懂”艺术的学生并非少数。我认为原因在于这种“艺术训练”或多或少被抹上了功利色彩,比如,今后当什么“家”,或者是为了在中考高考中“加分”。即使有的学校举办一些艺术类的兴趣班,某些家长或老师都从功利的角度来对待。当前,许多成人对艺术追求的动机不纯,把学习艺术、掌握艺术技能当做谋生的一种手段,当做“成名成家”的捷径,只要有“成才”的可能,会不惜一切代价,当牛作马心也甘;而一旦发现难成“大器”,则停止孩子的艺术实践。因此,急功近利的现象十分严重。有的家长想把自己的缺失都在孩子身上找回来,一厢情愿,拔苗助长,逼着孩子学习钢琴、书法等艺术,与其说是陶冶孩子情操,不如说是通过对孩子的折磨而圆自己的“艺术梦”。还没有步入艺术之殿堂,连通往艺术之路还没有找到,一些家长就迫不及待地要求孩子参加各种形式的“考级”,逼着孩子走上学艺之歧途。这种功利性行为严重地遏止了孩子的创造欲望,阻碍了创造能力的发挥。请不要误会,我并不反对孩子掌握某些艺术技能,而只是反对在把这种技能赤裸裸功利化的同时,远离应有的艺术修养和审美能力。我主张让孩子们迈着轻松的脚步,怀着纯洁的童心步入艺术的殿堂。(www.xing528.com)
在摆脱了功利羁绊的前提下,孩子们会乐器、会书法、会舞蹈、会绘画当然是一件大好事,但我所期待的艺术美育,更希望他们在流行文化喧嚣的时代能够走进李白、杜甫、泰戈尔、雨果、莎士比亚,能够亲近徐悲鸿、齐白石、毕加索、雷诺阿、罗丹,能够沉醉于《春江花月夜》《二泉映月》《梁山伯与祝英台》《蓝色多瑙河》《田园交响曲》……说到这里,我还特别要强调,应该引导我们的学生学会欣赏中国的古典戏曲、中国的传统戏曲。昆曲、越剧、京剧等被称做国粹艺术,是经过千百年锤炼而成的艺术瑰宝,里面积淀着我们民族的文化精华,我们的艺术美育理应让我们的孩子成为新一代戏迷、“票友”。
就艺术之美而言,其基础是真,其前提是善。因此,艺术美育的目的,是通过艺术之美把学生导向求真、为善、尚美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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