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观察法的局限性及适用范围

观察法的局限性及适用范围

时间:2023-08-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三)观察的结果受到局限由于方法本身的特点,观察法常常只局限于了解表面的现象,难以分辨是偶然的事实还是有规律性的事实。鉴于观察法的局限性,我国的学者陈向明教授指出:一般来说,观察不适合如下情况:对研究对象进行大规模的宏观调查;对过去的事情、外域社会现象以及隐秘的私人生活进行调查;了解被研究者的思想观念、语词概念和意义解释;对社会现象进行因果分析。

观察法的局限性及适用范围

观察法是小学教育科学研究中的一种基本研究方法,它可以直接从生活中获取材料,获得的材料也比较充实、客观,能够保持被观察行为的自然性和客观性。同时它不受条件环境和设备的限制,可以随时随地加以运用,随时随地进行,具有较明显的优势特征。但是,观察法也存在一些缺点,表现在:

(一)被观察的对象要受到限制

由于观察法研究的多是表面现象,它不能改变观察情境,不易把握观察进程,对其结果也不用作统计处理,因此观察样本和观察范围相对较小。只有当研究目的是描述对象在自然状态的具体表现,需要对正在进行的教育教学活动的过程作出描述时,或者需要获得研究对象或事态变化过程的第一手资料时,才适合用观察的方法。如研究小学生的同伴交往特点,研究小学生的课堂表现等活动,就比较适合用观察法搜集材料。但是对于研究对象总体比较大、研究时间较长时,不宜甚至不能用观察法。至于一些较敏感的问题,也不适于用观察法。

(二)观察的过程缺乏控制

在真实的教育情景中,观察者往往难以控制可能影响观察对象真实情况的外部无关变量。对于一些教育现象,如师生的情感关系、教师教学风格的观察结果则较难用数量表示,从而影响研究结论的说服力。再加上由于感官是有一定阈值的,受人的生理的局限,所以人们常常只能凭感官对观察对象作出大概的估计,从而使观察的精度受到局限。同时,在观察中,由于观察者处于被动的观察地位,不能改变观察情境,所以只能被动地进行观察。

(三)观察的结果受到局限(www.xing528.com)

由于方法本身的特点,观察法常常只局限于了解表面的现象,难以分辨是偶然的事实还是有规律性的事实。对于处在不断运动变化中事物的现象或过程,人们也常常观察不到。由于观察法只能观察到“有什么”、“是什么”,难以得出“为什么”,所以说,研究结果具有表面化而不够深入的特点。同时,观察者对所获材料的解释,也往往容易受观察水平的局限而带上主观色彩。因此,观察法主要用于对事物外部现象和外部联系的直接认识,而不宜用于对问题的内在核心或事物之间内在联系方面的研究,要证实内在联系的存在,还需用实验等其他方法进行研究。

鉴于观察法的局限性,我国的学者陈向明教授指出:一般来说,观察不适合如下情况:(1)对研究对象进行大规模的宏观调查;(2)对过去的事情、外域社会现象以及隐秘的私人生活进行调查;(3)了解被研究者的思想观念、语词概念和意义解释;(4)对社会现象进行因果分析。[3]这需要我们全面地、辩证地看待观察法,把握观察法的本质特征。

[1]转引自肖川《成为有思想的教师》,载《人民教育》2005年第3~4期。

[2][英贝弗里奇:《科学研究的艺术》,科学出版社1979年版,第105页。

[3]参见陈向明《教师如何作质的研究》,教育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125页。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