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的参保意愿是衡量制度发展态势的一个核心指标。是否愿意参保体现了居民对于制度的态度,是决定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成败的一个最为直观的考核指标。我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同新农合一样,也是一种自愿性的公立医疗保险,其参保率的高低,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这项制度能否为参保者带来实惠。[3]在新医改的背景下,我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率提升很快。截至2011年年底,我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数为2亿2 11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 588万人。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农民工人数为4 641万人,比上年末增加58万人。[4]在大部分城镇居民已经参保的情况下,参保意愿的考量主要需要着眼于那些应参保未参保人员。如表6-2所示,从试点城市的调查数据来看,2007年制度推行之初,69.79%的未参保人员其实有参保意愿,许多人因观望而未参保。此后,历年未参保人员的参保意愿均徘徊在50%左右,这部分人群成为未来制度扩展需要重点争取的对象。还有约20%的人员没有表示明确的态度。约30%的未参保人员明确表示不愿意参保。
从应参保未参保人群的不参保原因来看,由于身体健康而不参保是最主要的原因,历年均排在第一位。如表6-3所示,2007年为24.8%,2008年下降到19.24%,2010年又猛增至36.43%,2011年回落到27.49%。由此可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存在一定的“逆向选择”。那些自我感觉“身体好没必要”的居民以及青壮年容易选择不参保。这批人是未来扩展城镇居保覆盖面的难点所在,也是维持城镇居民参保率的重要目标人群。其次,觉得城镇居保制度的收益与付出不对称也是居民不参保的重要原因。随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不断完善,最近几年城镇居保的保障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但与此同时,参保费用也相应提高了,造成部分居民觉得“保费太高”,而“报销比例低,不划算”。也有部分人员觉得“政府补贴太少”而不愿意参保。此外,由于不了解或刚听说城镇居保制度而未参保的人员越来越少,表明城镇居保制度已经深入人心,城镇居保制度的知晓率有了很大的提高。
表6-2 试点城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未参保人员的参保意愿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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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6-3 试点城市城镇居民未参保原因 (单位:%)
注:(1)“-”表示该年调查问卷的问题中没有设置这一选项。(2)多选题的处理方法是以选项为计数,而不是以人头为计数。如2007年,选“身体好没必要”为488人,选“报销比例低,不划算”为197人……将全部选项计数加总(加总次数不是人数),计算出百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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