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城镇居保的政策对象来看,各个城市对于城镇居民的理解并不一致,其涵盖的范围也有大有小。所有试点城市城镇居保政策的共同特征是强调户籍,覆盖范围均限于当地的城镇户籍。除了绍兴市规定征地农民可自愿选择参加城镇居保之外,其他城市农业户籍和外地户籍的城镇人口均被排除在参保对象之外。而且经济发展水平越高,对于户籍政策的限制更为严格。例如,绍兴市明确提出异地迁入户籍未满5年不能参保,厦门市则对异地迁入不满5年的户籍人口不予财政补助,城镇居保财政补助部分须由参保者自行负担,待满5年后再享受统一政策。
在参保对象中,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老年人以及城市低保、残疾等困难人群是政策覆盖的重点对象,试点城市对于这些人群的门槛限制较少。许多城市虽然对户籍要求比较严格,但由于这部分人是城市中最为弱势的人群,其经济承受能力较差,医疗需求却较多,城镇居保政策满足了这部分人的保险需求。试点城市中绍兴市和厦门市还专门制定了未成年人医疗保障办法,来保障少年儿童的医疗需求。
值得注意的是,有些城市将非就业成年人排除在制度之外,例如,包头市未能将劳动就业年龄段的人群纳入参保范围,违背了城镇居保扩大城镇基本医疗覆盖面的制度设计初衷;乌鲁木齐市虽然允许非从业居民自愿参保,也只规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城镇居民并以多种就业方式就业的,应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笔者认为,城镇非就业人员应该是城镇居民制度的主体人群,不应该被排除在制度之外。
表4-5 试点城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特征(2007年)
此外,大、中专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发展的趋势。各个城市试点之初只将中专、职高等学生纳入城镇居保范畴,均不包含大学生。但是随着城镇居保试点政策的进一步完善,国务院办公厅于2008年发布了《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8〕119号),决定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保制度中。范围包括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科研院所(以下统称高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由于大学生的年龄集中于18~35岁,生命各项指标均处于较好的阶段,因此,大学生人群的加入有利于城镇居民医保制度的“风险池”建设,能够增强城镇居保的风险分担能力。由于之前大学生或研究生大多享受的是公费医疗,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保制度在学界引起了一定的争议。大学生参加城镇居保后实质上是降低了其医保待遇,也有可能带来一定的问题,因此,需要鼓励大学生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按自愿原则,通过参加商业医疗保险等多种途径,提高医疗保障水平。(www.xing528.com)
详见表4-6。
表4-6 试点城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范围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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