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者,兹订定库会任用细则、考试细则、训练细则、考核细则各一件,抄送阅洽查照。此致
沪库、沪会
盐业、金城、中南、大陆银行储蓄会总会印
再,兹又订定人事股、人事课主管员办事细则一件,一并抄交。又,前四项细则兹已印刷多册,随函附上。任用、考试两种留存备用,训练、考核两种所有库会各员每员可发给每种各壹册。又及。
中华民国二十年六月二十九日不列号
四行准备库、四行储蓄会人事股、人事课主管员办事细则
一、本细则根据人事章程第八条之规定,总库、总会人事股主管员,各库、各会人事课主管员,均应遵照办理。
二、人事股主管员秉承主任、副主任,督率股员,掌管下列事项:
甲、关于一切人事规章所规定事项。
乙、关于主任、副主任交办事项。
丙、关于人事股拟办事项。
三、人事课主管员秉承库长、经理,督率课员,掌管下列事项,但遇主任、副主任直接交办案件时,秉承主任、副主任办理之:
甲、关于一切人事规章所规定事项。
乙、关于主任、副主任、库长、经理交办事项。
丙、关于人事课拟办事项。
四、人事股、人事课主管员对于规定交办拟办各事项,除得随时贡献意见外,只负分别照办、承办、设计之责,所有一切处决之权,属于总库、总会者,由主任、副主任操之,属于各库会者,由库长、经理操之。
五、人事股、人事课之文书,由主管员率同人事员生撰拟、收发、归档,毋庸照普通文书办理,仍由主任、副主任、库长、经理分别署名盖章,但人事课主管员直接奉主任、副主任之命委办案件时,得由主管员密复交办之主任或副主任,毋庸知照库长、经理。
六、人事股、人事课所用文书之封套,应有特别标记,并加“亲启”字样,以资鉴别。
七、人事股、人事课主管员秉承主任或副主任,每年举行各该库、会全体员生总检查一次,并缮具报告,密陈所秉承之主任或副主任。
八、人事股人员之考核,由主任、副主任任之,人事课人员之考核,由库长、经理任之,并密陈主任、副主任。
九、人事股、人事课员生对于一切工作,有严守秘密之责,如有泄漏,应照其他员生加重惩戒。
十、本细则经主任、副主任核定施行,修改时同。
四行准备库、四行储蓄会任用细则
盐业、金城、中南、大陆银行准备库、储蓄会任用细则
一、本细则根据人事章程第一条之规定,本库、本会任用员生依照办理。
二、本细则所指员生,系自领股、领组起,至练习生止。
三、除总库总会领股、各库各会领组暨分库分会管理外,其余称办事员、助员。其初入库、入会服务尚须见习者,称练习办事员、练习助员、练习生。现在本库、本会服务之员生,由总库、总会根据本条,分别编定之。
四、本库、本会任用新员生,除有经验学问,由主任、副主任所素知,自行觅定者外,余须经考试手续,及格者方可录用。考试细则另订之。
五、练习办事员、练习助员见习时,以一年为度,期满除不胜任者得辞退外,余分别以办事员、助员任用,但成绩优异者,亦得授予办事员以上之职务。
六、练习生学习时期,以三年为限,期满除不胜任者得辞退外,余分别任为助员,但成绩优异者,未届期满亦得升任。
七、管理以上人员之任用,由正副主任裁定之,其余人员之任用,亦由正副主任裁定,但属各库、各会者,得由库长、经理保荐,应按照第四条办理,将考试成绩陈报总库、总会备案。各库、各会新员生之任用,如系扩充名额者,事前须得总库、总会之许可。
八、新任用人员之薪俸属库、会者,由各库、各会事前密函总库、总会商定之。
九、员生服务成绩,由各该管人员依照考核细则办理之。
十、加薪之人数、额数暨次数,依据各人成绩及营业状况定之。
十一、本库、本会对于员生之有特别任务者,得酌给津贴。
十二、本库、本会对于员生之膳宿、车资等生计事项,得依所在地情况,拟具办法,陈准正副主任后,酌予资助。
十三、本细则经正副主任核定施行,修改时同。
四行准备库、四行储蓄会考试细则
盐业、金城、中南、大陆银行准备库、储蓄会考试细则
一、本细则根据任用细则第四条之规定,凡录用新员生时适用之。
二、考试练习办事员者,须具专门以上毕业之学力,考试练习助员者,须具高中或普通专门以上学校毕业之学力,年在十八岁以上,有人介绍者为合格。
三、考试练习生者,须具初中以上学校毕业之学力,年在十六岁以上、二十岁以下,有人介绍者为合格。
四、合于上列规定学力之投考员生,得将详细履历并最近照片,交由介绍人转陈本库、本会,审查合格者,准予存记,定期受试,不合格者发还。
五、考试科目应分下列各门:
但各库任用出纳助员或练习生时,得免去甲、丁、戊、己科目之考试,另以辨别银洋、钞票成色、真伪科目代替之。
六、上列乙、丙、丁、戊、己五门之题目,应各由极浅至极深,以能测尽投考人之学力为原则。品性测验,除考试人之观察外,并应得其家庭关系人、学校负责人之证明。
七、投考员生之试验成绩特别优异者,得提高其考试级数任用之。
八、考试事宜,由总库、总会人事股或各库、各会人事课执行之,并得由主任、副主任、库长、经理派员会考,录用与否,由总库、总会及各库、各会之有任用权者裁定之。
九、录用员生之保证,查照保证规则办理之。
十、本细则经正副主任核定施行,修改时同。
四行准备库、四行储蓄会考核细则
盐业、金城、中南、大陆银行准备库、储蓄会考核细则
一、本细则根据人事章程第一条之规定,本库、本会考核员生成绩,依照办理。
二、考核标准列举于下:(www.xing528.com)
甲、守规:指一切服务规则而言。
乙、从命:指遵守各该管辖者之命令而言。
丙、勤劳:指工作勤惰而言。
丁、敏捷:指工作迟速而言。
戊、整洁:指工作仪表而言。
己、精细:指审慎程度而言。
庚、和睦:指同事间分工合作而言。
辛、礼貌:指个人仪容举止及接待顾客之态度而言。
壬、自动能力:指推陈出新、条陈改进意见而言。
癸、干练:指应付环境、处理难题妥帖周到之程度而言。
凡不合于上项标准者,各该管辖人得随时密告人事课负责人注意纠正之。
人事课查觉时,亦得告知该管辖人注意之。
三、服务成绩,以甲、乙、丙、丁四等订定优劣。
四、总库、总会员生之服务成绩,由总秘书会同人事股随时考核,每季列表,具报正副主任审核之。各库、各会员生之成绩,由各该管人员随时考核,每季列表,报告人事课转陈库长、经理审核后,由人事课汇陈总库、总会备案。
五、员生有左列行为之一者,酌予记功:
甲、一季未请假亦未迟到早退者。
乙、对于行务有特殊劳绩者。
丙、条陈改良意见或进展方法,经采用实施后确有成效者。
丁、除该管员外,举发同人舞弊情事,经侦查属实者。
戊、服务之余,勤奋向学,有显著之进步者。
六、员生有左列行为之一者,酌予记过,情节较重者,并得予以赔偿、降级、罚薪、减薪、开除各种之处罚:
甲、无故迟到或擅离职守者。
乙、办事疏忽致本库、本会受经济上之损失者。
丙、不听指挥者。
丁、得罪顾客者。
戊、党同伐异,致业务受损失者。
己、泄漏秘密者。
庚、言行有重大失检者。
七、总库、总会员生之功过,由总秘书随时陈报正副主任核定之。各库、各会员生之功过,由该管员随时报告人事课,转陈经理、库长核定之,并每季汇陈总库、总会备案。
八、总库、总会根据各员生之考绩及功过,分别升级、加薪、留级、降级、罚薪、减薪、开除、赔偿,并支配奖劳金,但各库、各会对于员生惩戒事项,认为有紧急处分之必要者,得先行裁决,再请总库、总会备案。
九、本细则经正副主任核定施行,修改时同。
四行准备库、四行储蓄会训练细则
盐业、金城、中南、大陆银行准备库、储蓄会训练细则
一、本细则根据人事章程第一条之规定,本库、本会训练员生,依照办理。
二、训练范围以下列各项为限:
甲、关于涵养品性事项。
乙、关于增进学术事项。
丙、关于锻炼身体事项。
丁、关于促进效能事项。
三、本库、本会为员生修养品性起见,得酌用个别训话或小组训话方式,由人事股、人事课主管员任之,或开讲演会,由本库、本会重要人员或临时邀请名人担任讲演。
四、本库、本会青年人员愿入当地青年会以资修养者,由各人事股、人事课负责人介绍入会,并由库、会代缴经常会费。
五、本库、本会各主管人认某员生有补充某项学术之必要时,该员生应投入指定学校或学术团体补习指定学科,至管辖库、管辖会认为满意时止。其学费得由管辖库、管辖会代付之。
六、指定补习之员生,应于学期终了时,缴验学业成绩报告单。成绩优异者,分别记功。其有始无终者,除责令继续补习至满意为止外,应将所领学费缴还管辖库、管辖会。
七、本库、本会员生自愿补充学术,经管辖库、管辖会核准者,得请管辖库、管辖会代付学费,但须于学期终了时,缴验学业成绩报告单。成绩优异者,分别记功。其有始无终者,应将学费缴还。
八、员生组织学术团体,经管辖库、管辖会核准者,得请求管辖库、管辖会酌贴经费。该团体应将工作情形每季具报,经管辖库、管辖会认有成效者,得续拨经费。其办理不善者,管辖库、管辖会得改组之,或解散之。
九、本库、本会认为必须一般补充之学识,得设定期学术讲演,库、会员生非有正当之理由得许可者,应一律前往听讲。
十、本库、本会为锻炼员生身体起见,得指定体育专家指导之。
十一、本库、本会为便利员生阅书及练身起见,得酌置图书及练身器具。
十二、本库、本会认有创办刊物以便各库、各会沟通消息之必要时,其办法另订之。
十三、本库、本会认有资送人员赴海外考察或研习学术之必要时,其办法另订之。
十四、各库、各会应将训练事宜,按季具报总库、总会审查,遇有重要事项,随时陈请鉴核。
十五、关于训练员生之经费,由各库、各会开具预算,陈准总库、总会后,于奖劳金内提用之。
十六、本细则经正副主任核定施行,修改时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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