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动员的实施程序,由若干个环节组成,按一定的工作步骤和次序展开。通常以时间先后和流程次序,按照进行动员决策、发布动员令、充实动员机构、修订动员计划、落实动员计划等步骤进行。
(一)进行动员决策
正确地进行动员决策,是战争动员实施过程中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因为一旦实施动员,整个国家的政治、军事、经济、文化、外交等均相应地转入战时体制。这就要求国家动员决策机构必须把握时机,适时决策。
进行战争动员决策的关键,是正确分析判断敌情。要充分利用各种手段,广泛收集各国(尤其是敌对国)的政治、经济、军事等情况,并对这些情报进行综合分析,尽早洞察敌国的战争企图,判定战争威胁是潜在的还是现实的,是全面的还是局部的,是一国的还是国家集团的,从而视情况确定动员实施的时机、规模和方式等。
(二)发布动员令
动员令是宣布全国或部分地区、某些部门转入战时状态的命令。动员令的发布,关系战争的胜负和国家的命运。我国《国防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照宪法规定,决定战争状态的宣布,决定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会。
发布动员令的方式,分为公开发布和秘密发布两种。公开发布动员令,一般是战争即将或已经爆发的情况下施行,可以运用一切宣传工具和通信手段,不受任何保密限制。这种方式传递速度快,能在短期内家喻户晓,迅速转入战时体制。如第四次中东战争,以色列遇到埃及的突袭10分钟后,政府就通过广播电台向全国发布了动员令。秘密发布动员令,一般是在战争已不可避免、但尚未爆发的情况下施行。要执行严格的保密限制,通常是根据需要,只秘密通知政府有关部门和军事机构、军工厂和需要转产的民用工厂。(www.xing528.com)
(三)充实动员机构
一旦实施战争动员,和平时期的动员机构,无论在人力上还是权限上,都难以适应需要,必须及时调整和加强。一是要扩大组织,增加人员。战时动员机构任务十分繁重,工作量大,只靠平时的编制员额,远远满足不了需要。所以,要增加编制,扩充机构。二是要赋予职权,使其具有较高的权威性。战争动员事关国家安危,责任重大,如果权力有限,指挥无力,处处受制,就难以完成繁重的动员任务,影响战争的顺利进行。所以,各级战争动员机构都应拥有较高的职权。
(四)修订动员计划
战争动员计划,是实施战争动员的依据。在面临战争的情况下,由于国际战略环境和国内条件都发生了变化,事先制定的动员计划难免与战争的实际情形不完全吻合,所以要及时予以修订。修订动员计划,一般说来,是在既定计划的基础上进行。修订动员计划,要注意统筹规划,关照全局,突出重点,优先保障战争初期,照顾战争中、后期,优先保障一线战区,兼顾其他战区。修订动员计划,与充实动员机构常常是同时进行,一边充实动员机构,一边也修订动员计划。
(五)落实动员计划
落实动员计划,是使计划见之于行动,实施战争动员的关键环节,必须下大力气抓紧抓好。动员令发布之后,负有动员任务的地区、部门和行业,应根据修订的动员计划,迅速转入战时体制。武装力量、国民经济、科教文化等部门和社会生活,都以保障战争胜利为轴心迅速进行调整。武装力量要迅速转入战时状态,地方政府各部门要根据上级下达的动员任务,积极实施动员计划。各行业、各阶层都要动员起来,落实战争动员任务,为赢得战争胜利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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