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刑事诉讼立法还是相关解释与指导意见,我们可以发现排除规则的确立动因,也可以称之为排除规则的功能定位,是作为防止冤假错案的利器而出现的。同时,或者说是附带功能,发挥着遏制非法取证行为的功能。
根据相关政策文件,遏制非法取证行为不限于排除规则,应当还包括其他措施,比如司法监督。这一点,在2014年《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的决定》体现尤为明显。其指出,在健全落实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的法律制度的同时,完善对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侦查手段的司法监督,加强对刑讯逼供和非法取证的源头预防,健全冤假错案有效防范、及时纠正机制。
[1]陈光中、严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改建议稿与论证》,中国方正出版社1995年版,第169~170页。
[2]2003年刘涌案件在二审中排除非法证据即为一例,即使再审中又被推翻。详见本书第三章内容。
[3]“佘祥林‘杀妻冤案’案件始末介绍”,载http://news.52fuqing.com/newsshow-343053-2.html,最后访问日期:2016年9月28日。
[4]“赵作海案件始末揭秘被冤枉杀人后遭刑讯逼供”,载http://www.whnews.cn/news/node/2014-04/22/content_6003223.htm,最后访问日期:2016年9月26日。
[5]“江苏省《关于刑事诉讼证据方面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载http://www.gyxlawyer.com/news_content.asp?articleid=1140,最后访问日期:2016年9月26日。(www.xing528.com)
[6]刘玫、郑曦:“关于两个‘证据规定’的评析”,载《西部法学评论》2010年第5期。
[7]“王兆国: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载http://www.npc.gov.cn/huiyi/lfzt/xsssfxg/2012-03/09/content_1707027.htm,最后访问日期:2014年5月6日。
[8]樊崇义:“‘五条八款’确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载《检察日报》2012年3月20日,第3版。
[9]相似的发现并详细的论述参见吴宏耀:“非法证据排除的规则与实效——兼论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完善进路”,载《现代法学》2014年第4期。
[10]邢世伟:“最高法将出非法证据排除解释文件疲劳审讯拟算变相刑讯逼供”,载《新京报》2014年12月8日,A0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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