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著名学者拉尔夫·H·特纳(Ralph·H·Turner)在研究社会流动时曾区分出两种升迁性社会流动模式:竞争性流动和赞助性流动[4](P92)。传统社会特别是漫长的前工业社会基本上是一种开放的“身份社会”,赞助性流动在社会升迁流动模式中占主导地位,身份(出身)等外在因素与个人的社会权利密切相连,是人们获取权利和特权的主要途径,“成为确定人们地位高低、权利大小、义务多少的根本标准。”[5]因此,社会流动是否以及如何流动的决定权往往并不掌握在流动者个人手中,而是取决于外在的因素,如种族、民族、阶级背景、出生门第等,个人的主观努力和知识、能力、德行等身心素质在流动中并不占据主导地位。比较而言,教育仅是某些人的特权,在个体社会地位的确立和改变中并不发挥普遍的、重要的作用。
现代社会是一种“契约社会”,竞争性流动在社会升迁流动模式中开始跃居主导地位。在这种流动模式里,社会流动是否以及如何流动的决定权掌握在流动者个人手中,个人的主观努力,以及知识、能力、才华和德行等凝结在个人身上的素质在其中愈益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直至占据主导地位。随着知识化、信息化程度的日益加深,现代社会的权力重心逐渐转向以知识和信息为基础的文化权力,而文化权力的基础和源泉无疑是“文化资本”(注:“文化资本”(Cultural Capital)概念系法国当代著名思想家和教育社会学家布尔迪厄(P·Bourdieu,1930)最早提出,意指社会各阶级和个体所拥有的知识、技术、气质以及文化背景等的总和,是一种有别于经济资本和社会资本、基于对文化资源的占有的资本。它反映的是文化资本拥有者要求别人按照自己的需要和愿望行动的可能性和能力的大小。)。每一个社会成员总是以一定的文化权力和文化资本为前提方能获得一定的社会地位的。所以,以知识、信息和科学技术等为表现形态的文化资本在社会个体的社会地位的确立和变更中的作用和地位日趋突出,甚至成为影响乃至决定一个人社会地位的获得和社会流动的发生的根本因素。而接受教育获得相应学历成为人们获得和更新文化资本的不可或缺的手段和途径。因此,教育对个人的意义大大加强了。(www.xing528.com)
我国社会目前正处于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由传统的前工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转型的过程中,相应地,社会升迁流动模式也正在逐渐地由赞助性流动向竞争性流动转变。文化资本在个人的社会地位的确立和变更中的作用愈来愈大,大有日益取代家庭背景、阶级出身等因素而起主导作用之势。然而,对社会流动产生重要乃至决定作用的文化资本往往是由教育赋予的,并以教育资格的形式被制度化并通常表现为学历和文凭证书等形式的。所以,这一点大概人们都不会怀疑:在今天,如果一个人不接受最起码的教育和训练,不获得必要的文化资本,在激烈的社会竞争中必然会处于不利的地位,既难以较好地适应中国社会的飞速变化,也不可能营谋较高质量的社会生活。正因此,足量高质的教育成为人们激烈争夺和角逐的对象。满足公民的“基本学习需要(Basic Learning Needs)”这一国际共识已为我国政府高度认同。这些都充分表明,教育作为个人获取和更新文化资本的重要手段和必要途径成为不争之事实,教育对个人的意义已非过去所能相提并论了。这种变化,无疑是人们广泛地关注、批评教育的重要基础和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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