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覃红霞
在教育研究中是否应当追求学术规范化?回答是肯定的。可是,为什么教育界对这个问题鲜有关注,究其原因在于随着社会急剧转型期的到来,文化价值观念因缺乏正确的引导而严重扭曲,从而造成精神文化滑坡。加上市场对学术的误导,许多研究者急功近利,又缺乏知识产权的概念,法治意识淡薄。因此,对学术规范缺乏必要的认识,对学术规范的意义也缺乏足够的理解。学术界本身对如何制定各种学术评价与审议制度、如何建立对违规行为进行惩罚和纠正的有效机制等,还处于讨论阶段,许多问题也就不了了之。
20世纪70年代初,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出版了三卷本的《社会及人文科学研究的主流》,共罗列了11个学科:社会学、政治学、心理学、经济学、人口学,以及语言学、人类学、历史学、艺术与艺术科学、法学和哲学。其中居然没有教育学的一席之地,这一方面体现了教育科学的不成熟,另一方面也反映了教育研究的滞后。以教育理论研究的主干部分——教育学研究为例,据不完全统计,自1977年至目前为止,已编写的《教育学》教材达200余种,仅1986年至1989年的4年间就出了77种,平均每个月有将近两本《教育学》出版。然而,繁荣的背后却隐藏着思想的贫乏。这些《教育学》大多大同小异,其基本结构还是前苏联凯洛夫主编的《教育学》所形成的教育概论、教学论、德育原理和学校管理四大块。此外,更有粗制滥造、假冒伪劣的泡沫学术掺杂其间。教育工作者要改变这种落后状态,除了不懈的以教育科学的繁荣为目标,追求真正意义上的学术创新外,别无他途。(www.xing528.com)
以对于真理的追求作为学术行为最根本的目标,是学术发展的深层动力。爱因斯坦在缅怀居里夫人时意味深长地写道:“第一流的人物对于时代和历史进程的意义,其道德品质方面也许比单纯的才智还要大。”(注:爱因斯坦:《悼念玛丽·居里》,《爱因斯坦文集》第1卷,许良平等译,商务印书馆1977年版,第339页。)的确,知识分子在社会上享有较高的声誉,代表着社会的良心。如果这一良心坏了,出自其手笔的精神产品又怎能取信于社会呢?“学风的好坏是关系学科存亡的大问题,尤其是现在已蔓延成风的抄袭剽窃现象,如不刹住,以假乱真,假做真时真亦假,一般读者分辨不出是非,假的著作竟然不断获奖,致使有人觉得这是获取名利的捷径。长此以往,将给严肃的科学研究事业带来极大的危害,甚至会坑害一代乃至数代年轻人。”(注:杨玉圣:《学术打假与学风建设》,《美国史研究通讯》1999年第1、2期合刊。)以这样的水准进行东西方之间的学术交流与对话,只能损害中国整体的学术声誉,不利于建树良好的国际学术形象。可以说,学术规范的提倡对于教育研究而言,并不是一件可有可无的事情,它关系着教育研究质量的提升和发展,关系着中国整体的学术声誉和国际形象。
如何建立学术规范是学术界讨论比较热烈和集中的问题。几乎从讨论一开始,部分学者就指出,忽略具体学科对学术规范的不同要求,在那里泛泛而谈,或者干脆用适合某一学科的规范要求来套所有的学科,以偏概全,这两种倾向都增加了不同见解和互相对话的困难。笔者以为,以偏概全固然不对,但规范化也不意味着一切从零开始。随着学科的演变与发展,学科的综合性和共通性得到加强,特别是对教育科学而言,其他学科和国外科研的学术规范,对建立符合教育科学学科特点的学术规范具有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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