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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嘉靖刻本研究:從觀風望氣到版本類型學

时间:2023-08-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版本學所特有的實物分析法,長期以來停留在“觀風望氣”的階段,不僅没有得到進一步的發展和完善,反而遭到誤解和批評,嚴重阻礙了版本學的發展。這些因素導致實物分析法長期以來只有“觀風望氣”這種簡單的描述,難以適應當前的學術研究需要。這也是“觀風望氣”遭到批評的内在原因。“觀風望氣”本質上是對版本的實物分析,通過觀察字體、版式、紙張等實物特點對版本進行鑒定,其中最重要的是字體分析。

明嘉靖刻本研究:從觀風望氣到版本類型學

版本學所特有的實物分析法,長期以來停留在“觀風望氣”的階段,不僅没有得到進一步的發展和完善,反而遭到誤解和批評,嚴重阻礙了版本學的發展。在版本學史上,熟悉這種方法的多爲書賈和少數藏書家,他們重視實物而在文本内容方面研究較少,因此常受到輕視和批評[84]。中國傳統學術缺少系統性和理論性,版本學長期未能發展爲獨立學科,很多時候只被當作學者的一項基本功。這些因素導致實物分析法長期以來只有“觀風望氣”這種簡單的描述,難以適應當前的學術研究需要。這也是“觀風望氣”遭到批評的内在原因。

“觀風望氣”本質上是對版本的實物分析,通過觀察字體、版式、紙張等實物特點對版本進行鑒定,其中最重要的是字體分析。版本學史上,實物分析的方法在一流學者的版本鑒定中處於核心地位。傅增湘云:“觀書以字體雕工風氣定其時代,可百不失一。”[85]“凡鑒書者,但觀其刀法,審其風氣,即可斷定其時代先後,百不失一。”[86]其論皆以刻書字體(包括其刀法)爲最重要的鑒定依據。黄永年《古籍版本學》極重視實物分析,亦將字體列爲最重要的因素。他認爲版本鑒定應該做到“去粗取精”:“精的主要是字體,其次是版式,再則是紙張”,“先看版本的字體,前面已説過,它在版本各種現象中是最精最主要的現象”[87]。李清志《古書版本鑒定研究》不僅將實物分析法(書中稱“直觀法”)列在第一位,而且該書的主體部分,即具體討論鑒定依據的四章,分别爲字體、版式、紙墨、避諱,其前三章皆爲實物分析,並云:“字體爲版本鑒定上最重要的基準。”[88]這兩部書分别爲海峽兩岸版本學研究之代表,其所論充分説明實物分析在中國古籍版本學中的重要地位。

在西方版本學中,實物分析方法居於主體地位,學者甚至明確將實物分析法的地位提到文獻考證法之上。如英國書志學會會長W.W.格雷格認爲:“通過其他方法所達成的文本校勘結論,如果與通過檢視承載文本的物質對象所確立的事實相矛盾的話,那都將值得懷疑。”[89]所謂“承載文本的物質對象”即實物版本。美國弗吉尼亞大學書志學會和《書志學研究》期刊的創始人弗雷德森·鮑爾斯持有類似的觀點:“當書志學判斷與校勘學判斷相衝突的時候,校勘者必須接受書志學的發現並作出相應的調整。”[90]所謂“書志學判斷”即實物版本分析。當代新書志學的代表人物、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教授G.托馬斯·坦瑟勒《校勘原理》一文則有更詳細的表述:“如果這些細節記録可以參照相應的真實書籍加以證實或證僞,那麽它們就只是第二位的證據:這些記録講述着關於書籍的一些事情,但如果這些書歷劫不滅,它們就可以爲自己説話……歷史上印刷活動的許多事實,也正隱身於保存下來的大量的印刷品之中,等待我們發掘。目録學分析是所有文本調查的基礎。”[91]所謂“細節記録”是指文獻記載,“真實書籍”是指書籍實物。所謂“如果這些書歷劫不滅,它們就可以爲自己説話”,意即,通過對保存下來的書籍進行實物分析,可以考證出其版本實情(生産過程)。而這種考證結論比文獻記載更加可靠,文獻考證的結論要服從實物分析的結論。所謂“目録學分析”即“書志學分析”,亦即實物分析。其意謂,實物分析不僅地位高於文獻考證,而且是所有文本内容相關調查和研究的基礎。坦瑟勒《校勘原理》一文旨在論述文獻校勘和整理的基本原理,其中有關實物分析的部分(在其《分析書志學綱要》中有更詳細的論述),從哲學的高度系統地闡明了實物分析在文獻整理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和基礎作用,對版本學的發展具有重要的理論指導意義。

實物分析在版本學中的重要性,已爲中西方版本學的理論和實踐所證明。那麽實物分析或者説“觀風望氣”的方法論基礎是什麽?上文已提到古籍是文物的一種,實物版本學具有考古學的屬性。考古學中對文物進行分類排比,探討其形態演變規律,以判斷其年代等屬性的方法論稱爲類型學。俞偉超指出:“這種方法不僅可研究器物的形態演化規律,人們製造的各種建築物(包括墓葬)、交通工具、服裝,乃至雕塑、書畫等等物品,都可以用它來研究其形態變化過程。總之,人類製造的物品,只要有一定的形體,都可以用類型學方法來探索其形態變化過程(當然也包括上面的裝飾圖案);反之,凡是没有形體的東西(如思想、音樂等),就無法用類型學的方法來進行研究。”[92]其中雖然没有直接提到古籍,但顯然古籍也是符合類型學研究的條件的。實物分析法所分析的正是古籍的實物形態,與類型學完全一致。因此,類型學即實物分析法的方法論基礎。

檢視版本學史,類型學對版本學的影響經歷了一個由隱至顯的發展過程。早在1934年,趙萬里就曾提及:“本來,審定版本的方法,到近幾年才慢慢地利用比較版本學,確定了幾條客觀的原則。目的不僅要解决時間問題,連空間部分也有長足的進步。這和研究青銅器時代的方法差不多,以前以爲漢器的,現在説不定把它提升爲戰國時六國的器;以前以爲是商器的,現在會把它降到宗周後期或初期。材料越出越多,方法越來越新,前人不合科學的結論,終會有動摇的一日。研究書本時代,不過其中一端罷了。”[93]所謂“比較版本學”,大概指版本材料增多了之後,通過各個版本之間的比較以鑒定版本的方法,大概跟類型學並無直接關係。但他提到了研究青銅器時代,將古籍與類型學的主要研究對象器物等量齊觀,説明研究器物的方法也適用於古籍,爲類型學進入版本學研究鋪平了道路[94]

20世紀30年代前後是版本學發展的一個高峰,一流的版本學家見多識廣,思維活躍,因此在研究方法上頗有突破的趨勢。但由於時代變遷,形格勢禁,此後的版本學逐漸沉寂,直到20世紀80年代重新焕發生機,然而因數十年的停頓,學術處於恢復和鞏固階段,短時間内在方法論上並無突破。

具有方法論意義的、突破性的實踐首先出現在考古學界。1998年,安家瑶、馮孝堂《西安灃西出土的唐印本梵文陀羅尼經咒》一文研究四件唐代《陀羅尼經咒》印本的時代,其證據和結論爲:“在陀羅尼經咒印本的發展過程中,由全部手書手繪逐漸演變爲局部印刷,又從局部印刷逐步發展爲全部印刷。如果這個推論無誤,西安造紙網廠經咒正處在這個過程的前段,也就是説早於另外3件唐代陀羅尼經咒。西安柴油機械廠經咒和冶金機械廠經咒的年代相近,早於成都經咒,而晚於西安造紙網廠經咒。”[95]次年,宿白出版《唐宋時期的雕版印刷》一書,其中《唐五代時期雕版印刷手工業的發展》一文後新增附録《後記八則》,其第一則討論五件唐代《陀羅尼咒經》印本(其中四件見於安、馮之文),按照雕印梵文在先,漢文在後;經文不能連讀者在先,能連讀者在後;外圍框單綫在先,雙綫在後;外圍内容墨繪在先,雕印在後;外圍形象較多的在先,只有一項手印者在後的原則,將五件刻本排出了先後順序[96]。這兩篇文章的研究對象、研究方法和結論基本一致,只不過前者只提到從手寫到印刷的演變規則,而後者進一步提出五條文物形態演變規則,方法更加細緻。這是用類型學方法判斷版本年代的典型案例,是考古學與版本學跨學科研究的重要成果,並且已得到版本學者的認同[97]

進入21世紀以後,陸續有版本學者關注類型學問題。如李際寧《中村不折藏吐魯番出土小字刻本〈妙法蓮華經〉雕版年代考》一文認爲:“這方面(版本鑒定)的‘技術細節’,可以借鑒考古器型比較的方法來做,建立若干標本,以此爲基準,排列比較。事實上,在版本比較方面,許多研究者就是依靠這種風格的比較,即所謂‘觀風望氣’,來體會各種版本的信息,排比他們的特點,找出其中的規律。”[98]此文將《妙法蓮華經》的敦煌寫本、中村藏本、宋刻本相同文字之字形列表比對,根據時間越往後,文字異體、俗體、寫體越少的演變規律,得出中村藏本刊刻在五代至北宋初年的結論。此文與宿白等人的研究方法相似,也是類型學在版本學研究中一次很好的實踐。

早在2008年,郭立暄已多次有意識地將類型學引入版本學研究。他在博士論文《中國古籍原刻翻刻與初印後印研究》談到後代刻本難以複製前代刻本字體風格時的原因時指出:“其實,這可以類型學的原理來解釋。”然後引用俞偉超《關於“考古類型學”的問題》一文中一段文字説明各時代不同的技術、環境和審美等因素造成了人造物品形態的差異[99]。2010年,他又發表《〈明代版本圖録初編〉再認識》一文介紹了蒙特柳斯(文中用滕固的譯法作“蒙德留斯”)的類型學,認爲:“類型學之所以是科學的,是因爲它建立在這樣一種信念之上,即:物品的外部形態、圖案的演變是有規律可循的”,“同樣作爲物品的版刻,其形態也應該是遵循一定規律演化的。通過分析排比,同樣可以把握這些規律,從而解决版刻的年代問題”,“《明代版本圖録初編》結合圖録來分代、分地區,進而研究版本風格演變規律的方法,卻既不見於《書林清話》,也不見於中國版本學的傳統,倒是與上世紀三十年[代]傳入中國的類型學如出一轍”。“潘景鄭、顧廷龍先生可能都没有直接閲讀過蒙德留斯,但他們在《明代版本圖録初編》使用的方法與類型學的相似,及出現時間的巧合,不能不使人懷疑,這是由於間接地受到了外來思想的啓發和影響,而不是偶然的閉門造車,開門合轍。”[100]《明代版本圖録初編》的方法是否見於中國傳統,是否受到了類型學的影響,也許還可以討論[101],但其所論類型學對版本學之方法論意義,確實抓住了問題的關鍵。2015年,此文的主要内容收入他在博士論文基礎上擴充出版的同名專著中[102],並且更加直接地指出類型學在版本學研究上的方法論意義:“關於版本鑒定,傅增湘先生提倡‘觀風望氣’,自有其科學根據,這個根據就是類型學。”[103]

目前版本學研究中明確涉及類型學的情况大致如上所述,所做的工作主要是初步説明了類型學可以用於版本學研究。至於類型學在版本學研究中如何應用,除了上述零星的一兩個例子,還缺少比較具體和深入的説明。或者可以説,類型學和版本學還是分離的,還没有形成適用於版本學的版本類型學。(www.xing528.com)

類型學作爲一種系統的方法論,是在19世紀丹麥學者湯姆森(C.J.Thomsen)、英國學者皮特·里弗斯(Augustus Pitt Rivers)和約翰·伊文思(John Evans)、瑞典學者蒙特柳斯(Oscar Montelius)等人論著的基礎上逐步發展而來的。一般將蒙特柳斯1903年出版的《東方和歐洲的古代文化諸時期》第一卷《方法論》視爲這一方法較早的系統性總結[104]。器物的形態演化與時代變遷之間具有對應關係,這是類型學的基本思想。不同於一般的分類,類型學首先要確定若干不同形態連續演變的序列。只有在這種序列中,我們才能知道哪些形態差異在演變中是有意義的,可以作爲類型的特點,用作劃分類型的依據。這些序列之間如果是平行演變的,那麽每個序列的不同形態或不同器物之間就可以確定具有時間上的早晚關係,以此確定不同器物的相對年代(絶對年代需要藉助其他方法確定)。

從原則上來説,類型學方法適用於分析所有人工製品。古籍亦爲人工製品,故古籍實物版本分析也適用此法。但在考古學中,類型學的主要分析對象是各類器物,如斧、劍、陶器等,這些器物與古籍無論是用途還是材料和工藝,都迥然不同,因此類型學在兩者的實際應用中會有一些差異,這些差異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對於一件器物而言,其形態比較穩定,一般不會因後世的干擾而發生很大的變化。地下出土的器物因爲没有經過後世的流傳,形態穩定;即使是傳世的器物,形態也不易被改變。但古籍則不然,在長期的流傳過程中,外部形態受到嚴重干擾,變化很大,尤其是裝幀形式,很多都被改裝過,無法反映其最初製作時代的特點。另外,古籍的刻版時間與刷印時間時常不一致,刷印晚於刻版幾十年甚至上百年的情况並不鮮見,這使得古籍的製作帶有兩個時代的特徵,較之器物,更爲複雜。

其次,古籍的字體和版式是相對不易被干擾的形態,是類型學分析的重點。尤其是字體,對時代的變化反應比較靈敏,屬於古籍形態中的鋭感部分,是分析的重中之重。古籍中所呈現的字體形態是由寫工、刻工和印工共同完成的,寫工受書法風氣和審美觀念的影響,刻工主要表現爲刀法,印工則受到版面磨損程度和紙墨的制約,其中書法風氣和審美觀念屬於比較抽象的精神範疇。三者共同作用,呈現出來的字體形態及其演變是相當複雜的,與器物差異較大。

再次,器物,尤其是史前遺物,一般自身都没有記載明確而具體的時代等信息。而古籍中則有大量的文字内容帶有時間等信息,間接揭示了某些古籍的製作時代和地點等,有的甚至直接標明製作者及製作時間和地點(如牌記、刊記、刻書序跋等),這方面的條件比器物優越。但考慮到古籍中大量存在的翻刻以及殘缺、作僞等現象,這些信息也會形成干擾,不能不加分析地直接拿來使用,這些文字信息只有經過實物的檢驗和類型學的分析,才是可信的。所謂實物的檢驗和類型學的分析指的是,必須將其放在古籍形態演變的序列中加以驗證,只有符合演變規則的才是可信的。這與西方版本學所云文字的記録必須通過真實書籍來加以證實或證僞的觀點是一致的。

最後,地區問題對於古籍版本類型研究而言具有特殊的重要性。考古發掘的器物大多有明確的地點,地區問題並不突出。而絶大多數古籍經過了長期的跨地區流動,其今天所在地區與其生産地已經没有必然聯繫。而當前學界對於古籍生産地的研究恰恰比較薄弱,比如最權威的《中國古籍善本書目》對於刻書地是統一不作著録的。因此在分析版本類型時,需要重點關注地區問題。

版本類型學的基本原則與考古類型學一致,但又有很多獨特之處。上文所及只是很粗略的初步思考,全面與系統的版本類型學體系尚有待通過進一步的深入研究來逐步構建和完善。

版本類型學是中國版本學傳統中“觀風望氣”法的學術總結和理論升華。它揭示了版本的基本屬性,即實物屬性;它闡明了版本學的基本任務,即實物研究;它構建了版本學研究的基本方法,即實物分析法。因此,版本類型學不僅是版本學基本的方法論,也是實物版本學得以建立的基礎理論之一。從“觀風望氣”發展到版本類型學,是傳統版本學向現代學術邁出的重要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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