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有兩種含義,一指文本内容,如“著書立説”之“書”;一指實物,如“書品寬大”之“書”。由此導致“版本”一詞也有兩種含義,一指書籍的不同文本内容,可稱文本版本;一指書籍的不同實物形體,可稱實物版本[74]。每一種書的每一個版本都是既有文本又有實物的,兩者相互依存,不可分割。但兩者同時又具有明顯的差異,前者是由腦力勞動生産的精神産品,是抽象的語言結構;後者是由體力勞動生産的物質産品,是具象的物質實體。兩者的基本屬性不同。
目前學界所言版本學,其研究對象既有文本版本,也有實物版本,而以文本版本居多。然而文本版本實際上應該是校勘學的研究對象。比如大量考證所謂版本源流、梳理所謂版本譜系的論著,均以文本版本爲主要對象,相當於西方校勘學中的“譜系法”,屬於校勘學的範疇。中文“校勘學”的命名方法與“版本學”不同,“版本學”是以研究對象“版本”來命名的,“校勘學”則是以校勘活動命名,而不是以校勘對象“文本”來命名。如果也以研究對象命名,“校勘學”應該稱爲“文本學”[75]。“校勘學”在英語中爲textual criticism,直譯即“文本批評”。因此從這個角度來説,版本學的研究對象應該是實物版本,版本學即實物版本學[76]。實物版本學並非不重視文字的比勘與分析,但它主要是將文字當作實物而不是文本來對待的,通過分析刊刻於木板、刷印於紙張的文字的實物,闡明其刊印情况和版本源流。目前學界許多研究所謂版本源流的論著,實際上側重的是文本源流,而非實物版本的源流,屬於校勘學的範疇。
實物版本學,在英語中對應的是analytical bibliography或physical bibliography,前者是比較傳統的術語,即“分析目録學”或“分析書志學”;後者是較新的術語,即“實物目録學”[77]。從中國的學術分類來看,其實質即西方版本學。其研究對象主要是西方印本,但其總的方法和基本原則也適用於寫本等其他類型的版本[78]。
國内學者的研究雖然也有偏重實物版本者,但明確提出“實物版本”或“實物版本學”相關概念(或類似概念)者卻極少。這一現象背後的原因值得分析。第一,從常識來看,把書籍當作實物不符合一般人的習慣,“因爲事實證明,圖書作爲物質對象這一概念對於人們來説是難以把握的,至少許多人不會自動地從這一角度去思考問題。圖書,包括寫本和印本,總是看起來與其他物質對象迥然不同,因爲它們包含的是語詞,而比起其他物質細節,語詞更爲直接地訴諸我們”[79]。第二,從中國版本學史來看,對實物版本的重視常常被批評爲古董習氣,學界一直有一種重文本輕實物的風氣,給實物版本學的發展造成了不良影響。不少學者以文本考證爲高,偏重文獻研究,對實物版本缺少體驗,忽略實物分析,影響了版本學的發展。第三,從當前的版本學研究來看,很多學者實踐中已經廣泛、深入地涉及了這一問題,但卻對理論工作不够重視,無意從理論層面研究這一問題。
從邏輯上講,實物版本學的研究對象包括任何時代的實物版本。從版本學史來看,對實物版本的研究始於明中期對宋元版的賞鑒。清代以降,其研究範圍逐漸擴大至宋元以來的各類印本(刻本、活字本)和寫本(抄本、稿本)。自清末敦煌藏經洞被發現,五代以前之寫本經卷驟然增多;自考古學興起,漢晉以前之竹簡和帛書亦屢有發現。目前這兩類版本的研究實際中多屬於敦煌學和簡帛學等專門學術領域。但從邏輯上看,這兩種版本也屬於實物版本學的研究對象,只是這種版本與傳統以印本爲主的版本實物形態差異較大。
實物版本學可以根據研究對象的不同作進一步的細分。作爲物質實體的書籍,本質上是人們利用一定的物質材料製作而成的人工製品。其物質形態由物質材料和製作方式决定。物質材料不同或製作方式不同,都會使書籍具有不同的物質形態,從而使其實物版本具有不同的特點。如印本與寫本,一爲印刷,一爲手寫,製作方式不同。同爲印本,刻本和活字本,一爲雕版印刷,一爲活字印刷,製作方式也不同。同爲寫本,敦煌寫經與宋元以後的寫本,一爲卷子,一爲册頁,製作方式也不同。至於簡帛古書,載體爲竹、木或絲帛,而非紙張,物質材料不同,形態差異很大。因此,實物版本學可以進一步劃分爲印本學、寫本學等更加細緻的門類,以利於深入研究。印本學中的刻本和活字本,寫本學中的敦煌寫經和宋元以後寫本,其研究深入到一定程度之後也都應該專列一類。(www.xing528.com)
實物版本學主要研究書籍的生産過程。從微觀的角度看,即對於一部書而言,這種研究即版本鑒定,即確定此書在何時、何地由何人製作而成,其製作過程如何。對於中國現存古籍中最重要的刻本而言,不僅要確定刻書者、刻書時間和刻書地點,還要確定印刷者、印刷時間和印刷地點(即前印、後印情况),弄清楚刻書和印書的全過程。從宏觀的角度看,即對於歷史上生産的各種書籍而言,這種研究即版本史研究,亦即對書籍的生産史的研究。對於刻本而言,這涉及各個時代的刻書情况、各刻書者的刻書情况以及各地區的刻書情况,及雕版印刷技術的發展等方面。實物版本學的宏觀和微觀研究是緊密相關且互相爲用的。版本鑒定爲版本史提供最基本的材料,反過來,版本史則爲版本鑒定提供基本依據(版本的時代風格等)。但兩者中以版本鑒定爲核心,宏觀研究以微觀研究爲基礎。此外再加上版本學理論的研究,理論研究、版本史研究和版本鑒定是實物版本學的三個基本組成部分。
實物版本學的研究方法,實際上主要指版本鑒定的方法。這方面前人已有初步的總結,大體可分爲實物分析法和文獻(文本)考證法[80]。文獻考證法,從理論上來説,和一般歷史研究中的文獻考證方法基本相同,它通過對此書的文本内容及其他各種相關文獻記載中有關該書的版本信息的整理分析,來確定該書的版本。此書的文本内容包括兩部分,一部分是刊印信息,如牌記、刊記、刊刻者題名、寫工題名、刻工題名、刻書序跋等,這部分直接與此書或此書底本的刊印有關。另一部分是此書的基本内容如正文、目録、序跋、附録等,這部分一般與此書刊印無直接關係,但也常常會間接反映與刊印有關的信息,其中序跋與前一部分的刻書序跋有時是重合的。其他文獻記載包括書目著録、文集中的有關序跋、地方志中的版刻資料等各種有助於該書版本鑒定的資料。
實物分析法是屬於版本學特有的方法,也是最能反映版本學本質特點的方法。它主要通過對版本的實物特徵進行分析以確定版本。實物特徵包括字體、版式、紙張等方面,其中以字體最爲重要。實物分析法在版本學發展的早期被總結爲“觀風望氣”,而其理論依據則是版本類型學。
從實物的角度看,古籍即文物,而實物版本學實際上相當於書籍考古學。其實,我們關於“文物”的定義本來就包括古籍[81],只是由於研究者過於重視古籍的文本内容而忽視了其文物性。西方版本學創建的標志性人物,英國劍橋大學圖書館員亨利·布拉德肖認爲:“一旦我們將其(古印刷學)當作博物史的一個分支來加以研究,也會像大多數題目一樣,將取得饒有趣味的成果。”[82]法國版本學者瓦里所説更爲直接:“從某種意義上來説,實物目録學不過就是對印刷書籍的考古學。”[83]兩者都從實物角度出發,將古籍看作文物,而賦予古籍版本學以考古學的屬性,使其成爲考古學的一個特殊門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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