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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职业数育经验与特色的管理实践

时间:2023-08-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999年10月30日~11月13日,在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综合处处长张昭文团长的带领下,教育部职成教司赴德考察团一行七人前往德国对其职业教育状况进行了为期两周的考察。负责学校的布局、事业的规划、职业教育的教学计划的制定、学校建设项目的审定,负责经费拨付并审计,统筹调配师资,以及对学校的管理、教学的质量进行调研和监督。

德国职业数育经验与特色的管理实践

1999年10月30日~11月13日,在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司综合处处长张昭文团长的带领下,教育部职成教司赴德考察团一行七人前往德国对其职业教育状况进行了为期两周的考察。考察全程由德国专家福尔克·伊德先生组织、安排。

一、考察德国职业教育发展概况

我们先后考察了波恩的莱茵西格地区工商联合会、埃森职业促进中心、汉堡威尔海姆斯堡职业教育中心、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教育研究所、汉堡继续培训协会;卢特维西鲁斯特地区职业教育学校、梅克伦堡——前波莫瑞州职业学校和职业教育研究所、柏林的银行职业培训学院、柏林西南区劳工局、西门子公司、慕尼黑的巴伐利亚学校教育和教育科研所、巴伐利亚州文教部职教部门、工商联合会继续培训中心、威尔海姆州立职业学校、慕尼黑和上巴伐利亚州手工业联合会职业培训中心。通过听取介绍、参观现场、提问研讨、座谈交流等形式,获得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和信息。德国职业教育给我们的基本印象是:政府统筹协调、部门各司其职、企业培训主体、职校辅助配合、社会积极参与,职业教育的体系十分完备,其主要模式是“双元制”。

1.政府统筹协调

这主要体现在对培训章程、教学总纲的制定上。在德国,一个新职业产生,首先由雇主代表、工会代表、雇员代表提出,联邦职教所会同专家研究提出培训章程草案,递交联邦科教部审定,再由科教部转递经济部审定,最后认可后由经济部颁布,各培训企业、综合培训机构贯彻执行。德国职业教育由各州负责,为了协调16个州的职业教育,联邦科教部建立了州际文教部长常务会议制度,依据经济部颁布的职业培训章程,协调制定教学总纲(各州派专家参与拟定),然后各州分别制定教学计划,交职业学校贯彻执行。

政府还承担了经费投入的主要责任。如巴伐利亚州的学校分州立、市(县)立、私立三大类。职业学校一般为州立学校,大的地区也有市办职业学校。学生上州立、市立学校全部免费。州立学校的人员工资全部由州承担;市立学校的由州承担70%,市承担30%;私立学校当培养二批毕业生后也由州提供50%~90%的人员经费。学校的设施成本(指建校第一次购置)州立学校全由州承担;市(县)立学校的视地区经济情况由州补贴20%~50%。州立、市(县)立学校没有学费投入,私立学校收取学费,但政府给学生每人每教学月约100马克的补助,1998年,巴伐利亚州的此项支出为1亿马克。德国学生的教材由学校购置,所有学生均以借用方式获取课本,学习结束后交还学校,由学校再借给下届学生使用。教材的费用由州、市(县)共同负担,以州为主。

2.部门各司其职

(1)州文教部享有国家对职业教育的督管权。负责学校的布局、事业的规划、职业教育的教学计划的制定、学校建设项目的审定,负责经费拨付并审计,统筹调配师资,以及对学校的管理、教学的质量进行调研和监督。

(2)工商联合会一方面代表企业的利益,一方面承担企业培训的协调、督查和考试的组织工作。我们考察的莱茵西格地区工商联合会,有4万名成员,入会者须缴纳会费,会费按企业利润情况而定。工商联合会有责任宣传新的职业,寻找愿意培训新职业的企业;有责任逐项检查评价企业是否具备培训能力,培训教师是否具备条件;有权随时深入企业,指导、服务、监督企业职业培训的正常进行,协调学徒与企业的矛盾,负责鉴证学徒与企业的培训合同,了解企业给学徒的报酬是否合适,检查学徒的培训报告并作出评价,认定他是否能参加考试;负责建立考试委员会(考试委员会成员的提名必须听取各方意见,由雇主代表与企业商量产生,雇员代表由工会推荐,职业学校代表在学校中协商产生,建议名单形成后由工商联合会负责审查),并负责组织对各职业的考试、发证。工商联合会还对无力提供学徒岗位的小企业,组织跨企业的培训车间。

(3)劳工局主要为准备就业和转岗转业的人员提供咨询服务,推荐培训岗位,还辅助促进职业教育的发展。我们考察的柏林西南区劳工局,在如何让受社会和劳动力市场歧视的年轻人和残疾人进入职业培训市场做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工作。一是接受学生、家长咨询,推荐培训岗位;二是为学业较差的青年提供补习辅导并支付补课费;三是为找不到学徒培训岗位者推荐其上职业学校并为其支付经费;四是为仍找不到合适培训机会者提供短期培训,称为“立即就业”培训,为愿第二年再找学徒岗位的负责补习基础培训课程;五是为智力障碍残疾人提供培训并推荐企业,为智力有障碍者提供简单的家政培训。另外,柏林西南区劳工局对处于社会不利地位人群的关爱十分突出,如妇女生儿育女后再就业,劳工局除提供经费、介绍培训岗位外,还给用工企业安置经费。

3.企业培训主体

“双元制”培训是以企业为主的,企业必须为学徒确定一位指导师傅,该指导师傅必须具有师傅级证书或高级技工证书。西门子公司是著名的跨国集团,拥有44万工人,其中有1.22万学徒。西门子公司在柏林地区有1.6万工人,每年约培训学徒1 100人。培训的理论教学和操作实践都在公司进行,第一年在专设的学徒培训车间学习,第二、第三年才回到岗位上接受锻炼。西门子公司在柏林还设立了技术学院,培养自己的工程师,生源为高级中学毕业生。技术学院学制两年,培养目标为达到工程师水平,但国家不承认其学历。培训两年、工作三年后,学有余力的学生可再上国家学校,学习5~6年可获得正规学位和文凭。这样做的好处是,为企业培养适用的技术人才,学员也能尽快熟悉工程技术领域,为再进入正规大学深造奠定了基础。这种培训理论联系实际,效果很好。柏林的银行培训学院不仅提供学徒岗位,组织“双元制”教育,还注重职员的继续教育。其观点和做法是:如今专业知识变化加快,必须不断进行培训,它既是工作人员的义务,也是公司的义务;为保持相应水平,每个员工必须承担更新知识的责任;继续教育的投资是面向未来的投资,各分行支出预算中安排工资总额的2%用于继续教育;尽量在岗位上进行继续培训,培训教师要深入企业教学;尽量在集团内部聘任培训教师(兼职教师),以共享某些人特有的才华、智慧。在上巴伐利亚州,企业提供学徒岗位的积极性很高,1999年比1998年所提供的学徒岗位增加30%,原因是如果企业自己不培训,就找不到高素质的工人。

4.职校辅助配合

德国的职业学校由政府举办,主要承担“双元制”的职业教育任务,同时还举办各种层次、形式的职教班。我们所考察的职业学校,在校生规模都为2 000~3 000人,其中“双元制”教育的占85%左右。另外还举办高级中学的专业班,经过专业定向培训后,学生可对口上大学,或接受更高层次的职业教育(学生可以是实科中学的毕业生,或在高级中学学完第10年的学生,或相当实科中学的毕业生,如接受了“双学制”培训并获证的学生);举办职业专科学校,进行三年系统职业教育;举办职业预备班,学习一年,对象为普通中学八年级学生,通过一年培训,使他们具备接受三年职业教育的能力;还有劳工局举办的辅助班、促进班、弱智职业培训等。德国设立了380多个职业,一般学校开设20多个职业。在德国,学校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各职业实行项目教学(或称模块教学),教室、实验(实习)室一体化建设,实践着“企业不是脱离理论的实践,学校不是脱离实践的理论”,即双方都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但侧重点不一样,学校指导理论,给予应证,企业指导实践,提供理论背景。学校实行小班化、分组式学习,讨论、合作是主要的学习形式,学生考试由工商联合会统一组织。

5.社会积极参与

在德国,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作为产业的观念十分突出,它们大多以“公有民营”、“私营公助”的方式积极参与办学,是以“双元制”为主体的职业教育的补充延伸。

(1)提供职业培训的咨询服务。汉堡的继续培训协会是典型一例。这个协会是汉堡能提供再教育培训单位的联合会,有200多个会员单位,会员单位须支付会费,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会提供部分经费。这个协会是继续培训的服务中心,具体提供继续教育信息,有500个单位提供了上万个进修课程,学员在这里免费接受咨询。同时,它设立了三个专家鉴定委员会,对提供培训课程的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如校舍面积、设施、所选教材、教学内容、教员素质、理论实践的联系程度、最高学员限额、考试情况等,全面审查三年一次,认定合格的颁发证书,并对外发布信息。另外,它还承担协调的责任,如学员对培训单位收费、教学、质量等有意见,应首先由协会协调,协调无效,再转交专家委员会,最后由仲裁机构裁定。

(2)提供成人转岗、待岗的培训。如埃森的职业促进中心是由联邦科教部、州劳工部、埃森政府、劳工局投资建立的,至今有30年的历史,已培训5万余人,培训职业有40多个。中心按企业方式运作,宗旨是培养吸引投资者的对口的技术工人,强调要培养学员独立地计划、操作、评价某项工作,要懂成本,懂技术,懂质量标准,还要学会与不同层次的人进行交流。即既要具备专业能力,又要具备其他关键性的能力、素质。这个中心的培训方式灵活,既有三年系统的培训,又有再提高方面的培训,培训完全针对个人情况(知识背景、能力、现状、就业方向),制定教学个案。它们还开设远程教育,每周约4 000人次通过这种方式接受培训。目前该中心正和欧洲15个国家一起,启动“岗位轮转培训”,这样既提高企业素质,也解决就业问题。

(3)提供跨企业的培训。慕尼黑和上巴伐利亚手工业联合会职业培训中心是典型一例。一些小企业无法提供学徒培训岗位,就委托这个中心进行培训。该中心由联邦政府投入80%,州和手工业联合会各投入10%,实行企业化运作,自负盈亏,学校仅10多个工作人员,其余均为外聘教师。中心开设汽车维修、电焊、砌墙、油漆、电器安装、木工、机电、美容美发等专业,管理井然,教师敬业,理论实践的结合突出,给我们留下深刻的印象。

(4)提供各类继续教育。慕尼黑工商联合会的继续培训中心承担师傅级的培训,承担企业家、管理者的提高培训,主要通过设置论坛,组织研讨,举行讲座、专题交流,举办学习班等形式来进行。他们组织培训教师的培训,推广新技术,聘请现代企业中的高级工程师授课。

二、德国职业教育的经验与特色

1.形成了一个社会性的、完整的职业教育发展机制

德国职业教育的发展历史悠久,举世闻名。目前,已形成了一个社会性的、完整的职业教育发展机制,普通中学、实科中学的学生毕业后,都必须接受三年的职业义务教育。学生把接受职业教育视为丰富自己职业实践知识的机会,大约有80%的学生选择职业教育,其中三分之二以上的学生选择“双元制”职业教育。许多高级中学的毕业生甚至在就读大学之前先去接受一段时间的企业培训。职业教育对德国社会和经济的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联邦政府、州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行业协会、劳工局、企业、职业学校等,根据有关法律和各自的职能,共同对职业教育的发展负责。企业对学徒的培训由联邦政府主管。联邦政府颁布职业教育法,统一认可培训职业。培训企业由有关主管机构进行资格认定,具备条件的企业才能接受学徒进行培训。培训企业必须配备实习指导教师,由实习指导教师对学生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各州政府负责职业学校教育。各级政府对职业教育的发展高度重视,分别投入大量资金用于发展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属于义务教育,学生的学杂费、书本费及交通费等都是免费的。各个州对教育的经费投入都很大,如汉堡每年用于教育的经费大约30亿马克,其中用于职业教育的经费约5亿马克,还提供其他许多优惠政策。

在德国职业教育的发展历程中,行业协会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这些行业协会一方面代表会员的利益,另一方面承担部分政府职能,根据联邦职业教育法负责对学徒的职业培训和成人的继续教育。德国《职业教育法》明确规定,每个行业协会都应设立一个职业教育委员会,作为职业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责是:组建职业教育培训、咨询服务机构,受理有关职业教育方面的事宜;制定有关职业教育的规章制度;认定企业的培训资格;审查培训合同;确定培训时间;组织职业资格证书考试;仲裁企业与职业学校双方矛盾;对企业培训进行监督、咨询等。职业教育委员会的职业培训咨询人员可以随时进入企业检查培训情况,根据学徒培训合同和培训报告,核对企业培训是否符合要求,监督、保障企业培训的正常进行。

各州的劳工局都设有职业咨询部门,负责向青年人、失业者、残疾人和其他寻找就业岗位的人提供就业咨询服务,帮助他们选择职业和培训岗位,促进他们的就业。同时,向因找不到培训岗位而接受企业外培训的青年提供咨询服务和经费支持,尤其是对残疾人的职业培训和就业给予重点支持。只要失业青年愿意接受职业培训,都可以得到咨询服务和补助,以帮助他们就业,减少社会失业人数。

2.建立了发达的终身教育体系

德国的学校教育、企业培训、继续教育与再教育等,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发达的终身教育体系,保证了一个人一生中可以不断地接受教育,以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中等职业教育只是终身教育中的一个重要环节,而不是终结性教育。各种教育都不是死胡同,无论从哪种学校获得毕业文凭,包括职业资格证书,都可以上更高等的学校,接受更高一级的教育。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生进入企业或从事其他工作后,还可以接受各种各样的继续培训和再教育,还可以通过各种渠道进入专科学校、高等专科学校,甚至还可以上综合大学。

德国的继续教育培训体系也是非常完整、发达的。继续教育是指在接受基础教育或初级职业教育,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后,为了晋升或转岗而接受的教育或培训。由于经济的迅速发展,生产的科技含量不断提高,经济界迫切需要那些经过培训,掌握了新知识、新技术的高素质技术人才。而社会上又有大量的失业青年、转岗工人和需要接受晋升培训的人员愿意接受培训。因此,许多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应运而生。这些培训机构有行业设立的,有教育部门设立的,更多的是企业、私人设立的。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法律保障和经费支持;劳工局、教育部门予以宏观协调;行业、协会等部门进行监督管理,并提供各种咨询服务,保障了继续教育的顺利运转。

在德期间,我们考察了埃森职业促进中心、汉堡继续教育协会、巴伐利亚州工商联合会继续培训中心和威尔海姆州手工业联合会的跨企业培训中心。埃森职业促进中心已建立三十多年,培训了5万多人次。目前还有1 700多人在中心接受培训。这些培训机构都有现代化的咨询机构,一个人要想转岗、接受某种教育,在这里都能得到满意的查询、答复,有很高的透明度。汉堡市继续教育协会是一个由200多家继续教育培训机构联合成立的自律性组织,并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赞助支持,承担部分政府对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职能,其经费的85%由学校管理局提供。汉堡继续教育协会的继续教育咨询服务中心由市劳工局提供经费。公民接受培训的费用来源,也有相关法律保障。愿意接受培训的人员可以通过各种渠道或有关机构拿到培训经费或补助金。企业在职职工为了晋升师傅、工程师而接受培训,一般由企业付费。失业青年到职业培训机构接受培训,可以到劳工局申请培训经费。也有些人参加进修培训是由个人交费的。

政府对职业培训的基本标准有严格的规定,培训机构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进行培训,教学内容由雇主与学员商定。这种统一的规定使职业培训有质量保证,经过培训获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在全国各地都能得到承认,并能要求得到相应的待遇。

德国政府非常重视对失业人员的转岗培训,并获得了成功的经验,减少了失业人数。参加培训的失业人员再就业率为75%~100%。他们还通过“岗位轮转”的形式,让失业人员经过培训后到中小企业去顶替在岗工人,使在岗工人也有机会出来参加继续培训,促进了中小企业的发展。这种完整、发达的终身教育制度,对德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起到了相当大的促进作用。

3.以“双元制”职业教育为核心,建立了发达的中等职业教育体系(www.xing528.com)

“双元制”职业教育是德国职业教育的主体和核心。“双元制”职业教育是一种以企业为主,校企紧密结合的职业教育形式,是德国职业教育的一大特色。在这个培训制度中,企业通过实习指导教师向学徒传授职业技能及必要的职业经验;职业学校通过课堂教学向学生传授文化基础知识及有关职业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促进学生个性的全面发展。

学生从普通中学、实科中学甚至高级中学毕业后,如选择接受“双元制”职业教育,则首先应寻找一个培训企业,与企业签订培训合同,成为企业的学徒,然后到相应的职业学校注册,成为职业学校的学生。学徒在企业的培训费用由企业承担,学徒在企业培训期间,企业应付给学徒一定的补助费,补助费标准一般在800~1 500马克。学徒在企业还可以享受企业的福利设施,加入工会等。学徒的培训合同须在有关行业协会进行登记。

企业对学徒的培训是按照联邦政府和经济界制定的企业培训教学大纲进行的。德国大约有350~380个培训职业,都有统一的教学大纲。企业还要为每个接受培训的学徒制定一个培训大纲,让学生根据企业的工序内容来学习,使学徒从早期就开始从事生产性工作,其工作要求随着学徒技能的不断提高而提高,培训结束时,他们几乎可以完全承担相应的工作。

职业学校的教学是根据全国统一的框架教学计划和各州制定的教学大纲进行的。由于企业的培训大纲是由联邦政府与经济界负责制定的,为了与企业培训大纲相适应,各个州的教育部门在充分考虑企业培训大纲的基础上,共同制定了职业学校的框架教学计划,据此,各州再制定本州的教学大纲。学校则按教学大纲组织教学。职业学校的文化基础课是全国统一的。

根据学徒的情况和职业特点,“双元制”职业教育的学制有2年、2.5年、3年、3.5年等不同年限,其中以三年制为主。教学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的,有的第一学年在职业学校学习,从第二学年开始,三分之一的时间在职业学校学习,三分之二的时间到企业培训;也有的从第一学年即进入企业培训。有的采取每周在学校学习1~2天,到企业培训3~4天;也有的集中几周到职业学校学习,其他时间都在企业进行培训。企业的培训以实践为主,也结合理论;职业学校的教学以理论为主,但这些理论也针对实践、与实践紧密结合,学生在学校也要进行大量的职业技能训练和实践教学活动。培训企业与职业学校之间的联系非常紧密,经常在一起研究有关问题。行会组织的职业资格证书考试也是由企业培训机构与职业学校的教师共同组织的。

“双元制”职业教育的最大优点是学徒培训与就业是联通的。企业根据自己的需要为学徒提供培训岗位,提高学徒的职业素质和工作能力,最终受益的还是企业。学徒在培训期间就能顶岗工作,承担一定的任务,还可以为企业创造价值。因此,大多数企业对培训的积极性都很高。

职业培训结束后,企业培训部分由各有关行业协会组织考试委员会按培训大纲的规定对学生应掌握的职业技能进行考核。行业协会设立的职业资格考试委员会一般由雇主代表、雇员(工会)代表和职业学校代表组成。考试内容分为笔试、口试或实际操作考核。笔试内容是全国统一的,口试或实际操作考核的内容则由考试委员会来确定。理论和实践两部分各占50%。如一次通不过考试,可再补考两次,学生通不过考试的情况极少。

职业学校的学生在毕业时参加考试,合格者发给职业学校毕业证书。如学生既获得了职业学校毕业证书,又通过了行业组织的职业技能考核,则可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并具备资格进入职业社会。职业资格证书在全德国各州都得到承认。毕业生一般可留在培训企业就业,也可以自由选择工作岗位。

从总体上而言,企业提供的培训岗位是不够的。为了增加学生受培训的机会,政府拨出专款,在企业之外建立了一些跨企业的培训机构,由各行业协会负责,为不具备培训学徒的企业承担培训任务,以增加学徒培训岗位。各州也为没有找到培训岗位的学生设立了一些全日制的职业专科学校,在学校进行理论教学与技能培训,三年的培训责任完全由学校承担。毕业生经行业协会组织的职业资格考试,也可以获得职业资格证书。

由于德国已建立全社会性的、完整的、发达的终身教育体系,为“双元制”学生的长远发展提供了保障。“双元制”职业教育重在培养学生的职业素质和就业能力,以适应当前企业的需要。毕业生工作后还有多次接受继续教育的机会,通过各种途径也可以接受高等教育。

4.职业学校办学形式灵活,教学有特色

德国职业学校的教育思想先进,办学形式非常灵活,多规格、多层次、多样化。有的职业学校只有“双元制”一种形式,但更多的学校既有“双元制”,又有专科高级中学、职业专科学校、职业高等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等。还有一年的职业预备班、职业促进援助班;有针对失业青年的短期职业培训班,也有针对外国学生的职业准备班及针对弱智青年的职业培训班。

在“双元制”职业教育中,学生在职业学校主要是学习文化基础课和职业理论课。但也要进行大量的职业技能训练和实践,其教学内容与生产实际的结合是非常紧密的。

德国的职业学校实行小班化教学,每班20人左右。学生围成一周而坐,便于学生与教师、学生与学生交流,教学形式非常活泼。教室与实验室或实习训练车间联为一体,便于创设一种职业情景和氛围,并做到讲练结合,教学、试验、操作实习一体化。

学校还注重培养学生合作与交往的能力、处理纠纷的能力,全面提高学生的职业素质。广泛采用小组学习法、项目教学法等,使学生在一个小组里共同研究、合作,共同完成一个项目,每个人都积极参与。完成一个项目后,每个小组向全班同学介绍自己的作品,有时也向有关部门、企业负责人介绍学生作品,这样的学习,学生积极性很高,成为学习的主人,学习效果好,企业也欢迎。

为了提高学生的职业素质,各个专业都加强了外语和计算机教学,以适应高科技发展对人才的要求。职业学校的教学手段逐步实现了现代化,高亮度投影仪、实物投影仪和多媒体微机等新媒体被广泛、普遍应用于教学中。

5.重视师资队伍建设,加强在职教师的培养培训

德国对职业学校的教师资格有严格规定,教师属于国家公务员,是终身制。要成为职业学校的教师,首先必须具有高级中学毕业文凭,能够进大学深造;还必须具有一定的职业技能或职业经历。比如普通高中毕业后,在“双元制”培训中接受过企业培训,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或实科中学毕业后,接受“双元制”培训,再去补修高级中学文凭。然后再去大学中读九个学期。除学习专业知识外,还要学习一般文化课,学习职业教育法、教育学、心理学以及教学法等。毕业时须通过国家第一考试,即州的公务员考试。这是职业学校教师培养的第一阶段。

通过国家第一考试后,还要到教师进修学院和职业学校做两年实习教师,逐步适应教学的要求。两年实习期结束以后,参加国家第二考试,通过后方可获得职业学校的教师资格。这是教师培养的第二阶段,培养一个职业学校的教师约需10年的时间。

对教师的在职培训可称为教师培养的第三阶段。在职培训又分为继续培训与再教育。继续培训是指在本专业继续学习,提高专业水平,掌握新知识和新技术。再教育是指改教其他专业课,半脱产,学习四年,相当于双学位。为了适应现代技术和工艺的迅速发展,职业学校的教师必须不断提高教学技术和充实新知识。德国对职业学校教师的继续培训和再教育非常重视,每个职业学校的教师都参加一个学习小组,他们自己提出继续培训的课程,由州的教育学院或教育研究所为教师提供继续培训课程。学校积极为教师创造进修条件,对他们的教学工作做出合理的安排,带薪参加进修培训。进修机构也为进修教师提供各种方便,如免费听课、路费报销、食宿优惠等。教师在职培训还与晋级加薪、考核评比相结合,建立了教师在职培训和接受再教育的激励机制,不断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

企业里学徒的指导教师资格也有严格的要求,例如要求年龄不小于24岁,没有个人问题等,还必须接受过“双元制”或其他形式的职业培训,经过教育学、心理学和社会学培训,懂得法律知识,并经过相应的考试,证明有教学方面的能力,才能担任学徒的师傅。这种机制,保证了职业学校的教师和企业的指导教师既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又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动手操作能力,保证了职业教育的教学质量。

6.服务保障机制健全,职业教育科研部门发挥着重要作用

在德国,德国的每个州都有职业教育研究机构,隶属于各州的教育部门。其主要工作任务是:促进学校教育工作;领导由州文教部设立的教学计划编制委员会的业务和组织工作;参与教师进修内容规划工作;开展和鉴定教学试点工作;研究分析各类学校的地区布局;检查教育政策措施所产生的影响作用。此外,在制定职业学校的框架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组织进行改革试点,推广教学经验,进行考试命题以及对在职教师的培训等方面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7.教学改革的热点问题

目前,职业学校教学改革的热点是将传统的按学科组织教学的方法,改变为按职业的工作领域组织教学,全面推行项目教学法(主要是指职业培训方面的教学)。这项改革已经联邦政府批准,并制定了新的框架教学计划,各州职业教育研究机构正在据此制定新的教学大纲并培训教师和组织试点工作。

8.当前存在的问题

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学徒培训岗位短缺。普通中学、实科中学的毕业生人数在增加,而企业对学员进行培训的积极性受经济的影响很大,企业需要人才时愿意进行培训,不需要人才时就不愿意培训,企业裁减人员时也就不再对学徒进行培训。因此,企业所提供的培训岗位往往不能满足需要。

(2)有些企业抱怨普通中学的毕业生文化素质较低,不愿接受普通中学的毕业生做学徒,而希望多招收实科中学或高级中学的学生。有些行业协会要求职业学校应更加重视来自实科中学、普通中学学生的教学,做好他们接受职业培训的准备工作。

(3)职业学校的教学内容对新技术的反应不够灵敏。不同职业的培训教学大纲是全国统一要求的,是由不同的行业专业委员会制定的。专业委员会里有各方面的代表,必须协商一致才能改变这些规定。但协商一致有时需要很长时间,有时制定出来又落后了。另外,许多培训内容要求是按大企业的条件来制定的,一些小企业根本做不到。现在正在采取措施改变这种状况,例如更多地采用模块式教学。

(4)有些地方(主要是原东德地区)预计今后学生人数将大幅减少,职业学校的生源竞争将加剧。

[1] 本文摘自中国职业教育考察团考察德国职业教育的报告,报告部分内容原载于《职教论坛》2000年第7期,尚志平、樊慧英参与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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