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9、10月间,教育部在无锡、乌鲁木齐、太原三市分片召开的农民教育座谈会上,曾要求由下而上地逐级制定扫盲规划,争取在1984年召开的全国农民教育工作会议上拿出可行性较大的扫盲规划。为了提高扫盲规划的可行性,推动扫盲工作,仅就制定规划的几个主要方面,提几点看法。
(1)摸清小学教育的状况和规划。小学教育与扫盲关系极大。小学普及率逐步提高,学龄儿童中文盲率逐步降低,会加速扫除少青壮年农民(指12~40周岁,下同)中文盲的步伐;小学教育不普及,学龄儿童中文盲率高于15%,即使一时基本扫除了少青壮年农民文盲,也会由于新文盲大量产生,使少青壮年农民文盲比例回升,需要重新扫盲。因此,制定扫盲规划,首先要摸清小学教育的状况和规划。1983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革农村学校教育若干问题的通知》已明确要求:“力争1990年前在我国除少数山高林深、人口特别稀少的地区外,基本普及初等教育。”许多省、市、县、乡、村已经制定了普及小学教育的规划。我们应在此基础上制定各级扫育规划,力争在普及小学教育的同时或稍长时间内基本扫除少青壮年农民文盲,使制定的扫盲规划建立在可行的基础上。
(2)摸清少青壮年农民的文化状况,包括少青壮年农民总人数,其中文盲、半文盲和其他各种文化程度人数及比例。然后,由此来规划出按照国务院要求的少青壮年农民中非文盲达到85%以上,还需要扫除的文盲人数和降低的文盲比例。为了便于确定扫盲的重点对象和开展工作的规模、速度,一些地方还摸清了12~15周岁,16~25周岁,26~40周岁各年龄段的文盲、半文盲和占同龄人数的比例。如果把摸清以上情况叫做静态分析,我们还需要进一步做动态分析,即在制定今后规划时,把小学普及率不断提高的因素考虑进去。因为小学普及率的提高,使每年跨入12周岁人数中文盲比例低于跨出40周岁人数中的文盲比例,并由此引起少青壮年农民文盲比例的自然降低。浙江省江山县制定1983年扫盲规划时曾计算过:1982年全县12~40周岁农民总人数是258 864人,其中文盲、半文盲40 936人,占15.8%;1983年,由于上年11周岁跨入、40周岁跨出的文盲和非文盲人数不同,全县12~40周岁农民总人数变成269 153人,其中文盲、半文盲40 746人,占15.1%。与上年相比,12~40周岁农民总人数增加10 289人,而文盲、半文盲减少190人,使文盲比例自然降低0.7%。浙江省临安县也做过统计,1981年该县少青壮年农民的文盲比例降低3.7%,其中由于扫盲而降低1.6%,由于小学普及率提高而降低2.1%。各地小学普及率和少青壮年农民文盲率各不相同,每年少青壮年农民文盲率自然降低程度是不同的,即使同一地方,每年的自然降低程度也不一样。但只要小学普及率逐年提高,而引起少青壮年农民文盲率自然降低,就应该是普遍现象。例如按照江山县每年自然降低0.7%的速度推算,10年以后全县少青壮年农民文盲率可自然降低7%。所以进行动态分析,大为有益。这里只是说明做好动态分析的重要性,绝不能错误地认为文盲可以自然扫除,更不能因此而放弃扫盲。1983年10月,贵州省教育厅在《关于制定扫盲规划的安排意见(讨论稿)》中,就要求以县为单位,把12~40周岁少青壮年和11周岁以下每岁人数、入学情况、文化状况搞清楚,以便制定可行性较大的到1990年和1995年的扫盲规划。因此,在制定、修订扫盲规划时,要利用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或实际调查,做好动态分析,以提高扫盲规划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3)摸清可以投入扫盲工作的人力、财力、物力资源。要扫盲,就需要配备一定的干部教师队伍,一定的教学场所、设备和经费。现有能够投入扫盲工作的人财物资源是制约扫盲工作规模、速度和效果的客观因素。资源主要依靠群众的力量。在此基础上,根据以往平均每年扫除的文盲数和降低的文盲比例,平均扫除一个文盲的费用,来确定今后每年必须扫除的文盲人数和降低的文盲比例。同时,根据群众生产生活状况,用规划期限内能够争取到的人财物和其他有利条件,来确定今后每年争取扫除的文盲人数和降低的文盲比例。每年必须完成和争取完成的扫盲任务,都必须建立在现有和确实能够争取到的资源基础上,超越这些客观条件的扫盲规划,其可行性是必然保证不了的。
(4)摸清扫盲后巩固提高的对象情况。成人扫盲容易前学后忘,特别是突击扫盲,学得快,忘得也快。据山东省宁津县1981年的调查:三年中扫除文盲23 156人,其中复盲的有6 484人,占脱盲人数的28%,随着时间的推移,复盲现象还会日益严重。因此,要摸清扫盲后巩固提高的对象情况,包括历年的小学流动生和脱盲学员,以及今后每年脱盲学员的情况。在制定扫盲规划的同时,制定这部分人上业余小学和各种文化技术班巩固提高、防止复盲的规划。只抓扫盲,不抓扫盲后巩固提高,看上去扫盲进度快了,实际上不但原有扫盲成绩巩固不住,还会由于大量复盲,使农民认为扫盲无用,挫伤学习和办学积极性,反而会延缓扫盲进度。(www.xing528.com)
(5)年度规划和长远规划相衔接,基层规划与县乡规划相结合。在一些经济、教育条件较差,少青壮年农民文盲率较高的地方,制定五年、十年的扫盲规划,这是必要的,但同时还必须制定每年的年度规划。因为长远规划是年度规划的总和,没有年度规划,往往形成“工作无任务、办学无要求”的状况,使扫盲工作一年推一年,纵然有再好的长远规划,也必然要落空。因此,既要制定五年、十年的长远规划,确定需要扫除的文盲人数和降低的文盲比例,又要制定年度规划,落实每年要扫除的文盲人数和降低的文盲比例,使年度规划和长远规划衔接,以保证扫盲规划目标的实现。
就扫盲规划的范围讲,有全国的,也有省、地(市)、县、乡、村等各级的。上一级单位的规划应是下一级单位规划的总和。要提倡由下而上,上下结合地制定规划,在各村规划的基础上形成全乡的规划,在各乡规划的基础上形成全县的规划。过去一些地方只制定上级单位的规划,没有同时制定下级单位的规划,使上级规划无法落到实处。最近,江苏省教育厅根据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在各地制定扫盲规划的基础上,制定并落实了全省的扫盲规划。要求到1987年,全省基本扫除少青壮年农民文盲,平均每年扫除文盲14万人。1984年计划扫除文盲32万人,并要求少青壮年农民文盲率占17%左右的8个县和市郊基本完成扫盲任务;1985年要求文盲率占18%~20%的7个县基本完成扫盲任务;1986年要求文盲率占21%~26%的3个县基本完成扫盲任务;1987年要求文盲率占27%以上的7个县基本完成扫盲任务。各市、县又把扫盲任务落实到各乡、各村和个人。如江都县按全省扫盲规划,1984年要扫除2 400名文盲。县文教局已行文将任务落实到12个没基本扫除文盲的乡(镇、场),再由乡与村,村和教师、学员,乡中心小学和各村小学,逐级签订扫盲合同,落实了扫盲任务、扫盲对象、脱盲时间、具体措施和奖惩办法。
制定扫盲规划,还需要考虑群众生产生活状况,农村两个文明建设对人才的需求,扫盲对象的学习要求和学习条件等方面。扫盲规划制定后,要由党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行文下达,成为农村工作中一项必须按期完成的硬任务。同时,也需要在实践中不断修订完善,保证规划的切实可行性。
[1] 本文原载于黑龙江《成人教育》1984年第8期,并刊登于《成人教育理论探索》(黑龙江省成人教育学会,1984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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