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说新语·德行第一》中记载:郗公值永嘉丧乱,在乡里,甚穷馁。乡人以公名德,传共饴(赠送)之。公常携兄子迈及外生周翼二小儿往食,乡人曰:“各自饥困,以君之贤,欲共济君耳,恐不能兼有所存。”公于是独往食,辄含饭著两颊边,还,吐与二儿。后并得存,同过江。郗公亡,翼为郯县,解职归,席苫(用草做成的盖东西或垫东西的器物)于公灵床头,心丧终三年。
晋朝时,郗鉴以博学儒雅著称于世。永嘉末年,天下大乱,郗鉴不得不到乡下躲避。他在乡下并无亲友,饥寒交迫,生活十分艰苦。乡里人因为仰慕他的名声道德,就轮流请他吃饭,免得他被饿死。
当时,郗鉴并无子女,他就把哥哥的儿子郗迈和外甥周翼这两个孩子带在身边抚养,对他们视如己出,十分疼爱。因家中三餐不济,所以郗鉴每次去乡里人家吃饭,总是把两个小孩也带上,好让他们也有顿饭吃。时间一久,乡里的人就不乐意了,他们对郗鉴说:我们大家都很拮据,有上顿没下顿的,因为敬你是个贤明之人,所以大家才接济你,但怕不能同时供养这两个孩子。郗鉴听了很不好意思,从那以后就独自去吃饭,每次都把饭含在嘴里,回家以后,再吐出来喂两个孩子。
就这样,郗鉴从自己嘴里省下饭食,养活着两个孩子。平时无事,郗鉴总是教他们读书,为他们讲解做人的道理,并且在生活中还以身做则,给孩子树立一个好的榜样。
郗鉴含辛茹苦地养育两个孩子。两个孩子长大成人后,没有辜负他的希望都成为品德高尚、才华横溢的人,在朝中担任要职。
后来郗公去世了,郗迈和周翼暂且辞去了官职,在郗公的灵前铺上苫席,守了三年孝,以报答他和父母一样深重的恩情。
看完这个故事,我们不难体会到:郗迈和周翼虽不是郗鉴的亲生骨肉,但是郗鉴抚养了他们,培养了他们,实实在在地尽到了为人父母的天职。
所谓“虎毒不食子”,连禽兽都知道抚育、爱护自己的子女。在孩子未成年之前,做父母有责任、有义务养活他们,这是做父母的最基本的职责所在,若生而不养,随意抛弃自己的亲身骨肉,或是任意摧残、虐待自己的子女,那是一种人性的泯灭和天良的沦丧,是一种连禽兽都不如的犯罪行为。
近几年来,新闻媒介披露了几起虐待子女致残、致死的恶性事件:1987年的“夏斐事件”轰动全国;1992年9月四岁幼女杨俊瑶惨死在生母手中;1993年3月,西宁市的“苏丽事件”再次震动全国。1994年,七岁女童王锦莲又被如魔的生母和继父活活打死。
王锦莲的生母马阿舍17岁就嫁给王锦莲的生父王延仓。婚后,她经常遭到精神不正常的丈夫的毒打。于是,就一次又一次地带着女儿离家出走。1991年开始,她就没有再回家,而是和许多男人鬼混在一起。
1993年4月,马阿舍又领着王锦莲到青海省大通县东峡乡敦子村与侯继全非法同居了。开始,由于王锦莲手脚勤快,侯、马未觉得她碍事,就对她尚可。但过了一段时间后,别人问起王锦莲有没有爸爸时,天真的孩子回答说“我有好多爸爸,亲爸爸还活着”后,厄运就降临到了这个幼女头上了。
为了防止小锦莲再对别人“乱说”,坏了侯、马的“好事”,这两人就将她关在院子里,每天干繁重的家务活,不许与外人接触。长期的折磨,使孩子骨瘦如柴。就这样,两名罪犯还不甘心,必欲置小锦莲于死地,以达到长期鬼混的目的。
1994年3月21日晚,王锦莲脚上穿了一双新鞋,高兴地在地上蹭了蹭鞋,这个再平常不过的动作却为她招来杀身之祸。侯、马两人先是暴跳如雷,继而“齐心协力”将小姑娘压倒在炕上开始毒打,竹条打断了,皮带抽断了,见孩子浑身鲜血淋漓地昏死过去,这两个残无人道的禽兽又用烟头,在小姑娘身上灼烫。丧心病狂的侯继全,用皮鞋跟踩在孩子的小手上,生母马某也不甘示弱,拿起一把菜刀,用刀背砸掉了女儿的左手大拇指。
孩子的惨叫惊动了四邻,侯继全的弟弟见拦不住就出去叫人,大家进来后把侯、马二人推出去,村干部和村里的医生也闻讯赶来。然而已回天无力了,七岁的王锦莲大睁着眼睛离开了人世,她是多么留恋这个世界,又多么不理解自己的生身母亲为什么竟然狠心下如此毒手,她死不瞑目啊!
这起恶性事件发生后,侯、马两人被依法拘捕,愤怒的人们都强烈要求严惩这两个杀人恶魔。
当然,像这样残害亲身骨肉或是抛弃子女的父母,在这世上还是少之又少的,大多数的父母都能任劳任怨地养育自己的孩子,无微不至地照顾他们,在他们身上倾注了自己全部的爱和心血。在所有人类的亲情中,父母对子女的爱是最浓烈最丰厚的,父母对孩子的亲情,成为人类真、善、美的最强大的保护神,没有这个保护神,这世界会有更多的仇恨与凶残。被哥伦比亚政府通缉追捕了十数年的大毒枭——埃斯科瓦尔,最后是因为冒险与孩子通话,才被发现踪迹而被击毙的。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这样说,这是人类的柔情战胜了人类的邪恶。当它在同一个人身上的发生时,我们更加感到它撼人的力量。
父母爱孩子,就要为他们考虑长远。俗话说:“养儿不教如养猪,养女不教如养驴。”教育和培养自己的孩子早日成材,教他们学会如何做人,让他们有一个光明锦绣的未来,才是爱孩子的最好体现。
教育孩子,既要严教,又要善导。严教并不是要一天到晚板着脸孔,而是应当言传身教,处处做孩子的表率。多给孩子温暖,关心他们成长,努力为他们创造成才的条件,只有这样,才能使孩子健康成长。
在我国历史上,有许多做出非凡成就的人,在小时候都受到过良好的家庭教育。
《列女传·母仪》中记载:孟子的母亲孟母,从小就对儿子管教颇严。她的家靠近墓地,孟子年幼时,游戏也做些墓间的事情,如跳上跳下,垒土成墓型,然后再掩埋起来。孟母看见后就说:这里不是我孩子居住的地方。于是就离开,迁居到市场的旁边,孟子游戏又学做商人沿街叫卖这类事。孟母又说:这里不是我的孩子居住的地方。又迁居到学校的旁边,孟子游戏就学祭祀,学揖礼让,学进退的礼节。孟母说:这里才是我孩子居住的地方。于是长期住下了。到孟子大了,就学六艺,终于成了大儒之名。
这说明环境对小孩的影响很大,孟母择邻表明她教子有方。(www.xing528.com)
俗话说:“生子不生心。”小孩年幼无知,思想行为容易受客观环境的影响而变化,一旦恶习养成,就不容易改正了。因此,为人父母者即使再忙,也应该抽出时间关心子女的成长。
1994年4月,小英雄利春晓为抢救一名溺水青年英勇地献出了自己年仅十七岁的生命。利春晓之所以能舍生取义,成为一代青年的楷模,与他父亲从小施加给他的良好教育有关。
利春晓的父亲利衍新是借改革开放的春风跻身于富翁行列的“大款”,他虽然长期在外工作,但并没有忽视对利春晓兄妹的教育。
利衍新于经商之余,经常保持与家里的热线联系,通过电话和孩子们谈心,让他们觉得父亲就在身边。每逢假期,他都尽可能地带孩子们出去走走,以调节他们紧张的学习生活,开阔他们的视野,增长他们的见识。
在生活中,利衍新总是以身作则,帮助孩子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荣誉感,他为家乡建设希望工程捐款超过100万元,当记者问他为什么不把这些钱留给子女时,他告诉记者留下点艰苦创业的精神给后代更好。平时,利春晓兄妹基本上没有什么零花钱,也从不穿戴名牌,利衍新也从不用自己的“奔驰”接送孩子上学,免得他们产生高人一等的优越感。
在父亲的影响下,兄妹俩都养成了勤劳俭朴、关心他人的好品质。利春晓一直是个品学兼优的班干部,他曾说:“我努力学习,可不光是为长大后为父亲管好企业,我希望将来能作一番事业,比父亲更有出息。”
利衍新的苦心没有白费,利春晓终于用实际行动书写了一个大写的人,与我国历代忠肝义胆之士同放光明。
近年来,也有不少传媒报道了有些“大款”因业务繁忙,只用金钱“栽培”孩子,而没有给孩子应有的关心与教育,结果导致了孩子的堕落,利衍新把儿子培养成英雄的事迹,应该成为他们最好的榜样。
所谓“养不教,父之过,”导致青少年犯罪的根源之一是家庭内部的问题,走上犯罪道路往往是由于这些青少年在成长过程中缺乏教育。因此,自尊心差,无法正确地面对生活,处理各种关系。
有鉴于父母对子女的犯罪行为应担负的责任,1996年3月,新加坡一位地方法官韦罗妮卡·吴以不照管自己的孩子为由惩罚了孩子的母亲。
去年8月,这位母亲15岁的女儿参与了一场斗殴,在打架中,她打伤了另一个孩子。该法官罚这位母亲1000新加坡元,并因她的女儿犯抢劫罪而判她女儿在少女管教所接受两年管教。
这个女孩从出生两个月起由她的祖母带大,她在13岁时加入了一个团伙,经常彻夜不归,吸烟酗酒。1994至1995年,学校至少七次将她的劣迹通知给她母亲,但她却未引起高度的重视。
孩子是人们最高的宗教,因为有了他们,人类对未来才不会绝望,不会悲观,在孩子身上,父母的生命得到了延续。生而养,爱而教,才算是尽到了为人父母的天职。教子有方,既是一门科学也是一门艺术,为人父母者应该好好地加以钻研和学习。
怎样教育孩子?要注意正确方法,针对不同的情况,从小时候开始,因材施教。下面把几种不良的教育方法总结出来,这些都是当今社会广泛存在现象,希望有类似行为的为人父母者,莫入这些家教误区。
一、轻易“许愿”。某些儿童习惯于讲假话、大话,除与周围某些不良因素有关外,大多是由于父母轻易“许愿”,而不“兑现”所导致的。父母在向幼儿许愿前,应该考虑到这个“愿”能否“兑现”,不能兑现的“愿”决不要轻“许”,许了愿一定要做到。如因某些客观原因致使“愿”不能兑现的,就应耐心地对幼儿讲清原因并做好说服工作,或用其他方法加以补救。否则久而久之,幼儿对父母失去信任,仿效父母,随意许些不可能兑现的“愿”,日久便养成说假话的习惯。
二、过分打扮。对自己的子女,适当打扮,使他们显得活泼可爱,充满生机活力,是完全应该的。但是有的父母不注意这一点,喜欢给幼儿穿各种奇装异服,把幼儿打扮得红红绿绿,奇形怪状。这会把子女的兴趣引到追求穿着打扮方面去,滋长虚荣心,不利于幼儿的健康成长。
三、打骂。经常被父母打骂的幼儿往往善于撒谎,被打骂的次数越多,他们编造的谎话越活灵活现。教育子女,打骂决不是有效的办法和手段,应当给予引导和帮助。否则,幼儿经常被打骂,会变得脾气暴躁,性格古怪,也会动辄动手打人。
四、溺爱。溺爱在独生子女的家庭里表现较为严重。某些父母视自己的独生子女为掌上明珠,而平时却忽视了对子女的正确教育和引导,处处纵容袒护孩子,使孩子从小养成任性、骄横、自私等缺点,造成心理不正常。
五、赏罚不明。有的父母对幼儿的进步和优点不屑一顾,对其缺点亦熟视无睹或一味迁就。这对有进步和优点的幼儿来说,挫伤了他们的自信心,使他们今后失去了进取欲;对有缺点的幼儿来说,却滋长了他们的错误思想,导致今后误人歧途。赏罚分明,对于幼儿今后漫长的人生会有很大的影响,做父母的切不可等闲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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