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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清廉:为人处世与《世说新语》

时间:2023-08-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但是,也有一些品格超群的清官,他们将“廉洁”当成自己做官的根本,时刻严于律己,甚至对家属都有着十分严苛的要求。历史演变到今天,“官”已不再是高高在上的“统治者”,而是人民的“公仆”,是“为人民服务的”。显然,廉洁就变得更为重要。在国家允许的“三提五统”之外,每个农民承担的集资摊派将近百元。1996年7月12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官清廉:为人处世与《世说新语》

世说新语·德行第一》中记载:周镇罢临川郡还都,未及上,住泊青溪渚,王丞相往看之。时夏月,暴雨卒至,舫至狭小,而又大漏,殆无复坐处。王曰:“胡威之清,何以过此!”即启用为吴兴郡。

晋朝时,有位清官名叫周镇。他为人刚直不阿,不善逢迎,因此得罪了当朝权贵。

有一天上朝时,他的政敌伺机在皇帝面前狠狠奏了周镇一本,说他为官不廉,欺压百姓。皇帝偏听偏信,不问青红皂白,就免去了周镇临川郡的官职。众人都替周镇鸣不平,而周镇一向淡泊名利,于丢官一事倒并不太在意,只是对朝廷的昏馈,痛心不已。当天,他就带携家小离开临川郡,从水路回京师老家。到了晚上,因不便赶路,他就把船停在青溪渚留宿。

丞相王导当初对罢免周镇一事,是持有异议的。他听说周镇已到了青溪渚,就连夜赶去看他。时值盛夏,气候多变,两人还未交谈几句,外面就下起了暴雨。周镇的小船又小又破,四处漏雨,这样一来,连个坐的地方也没有了。周镇对此,十分过意不去。王丞相看到此情此景,大为感动,说:胡威(以清廉闻名于世)的清苦廉洁,也不过如此啊!

于是,他委派周镇去担任吴兴郡的官职。

从这则故事我们可以看出,周镇之所以能复出官场,依靠的仅仅是他的自身的“清廉”。而王丞相这位伯乐,看中的也正是这种“清廉”,由此便断定:周镇必然是一位好官,清官。

人类演变史上,是否能够保持自身的“廉洁”,一直便是考察和评估官员标准的主要依据之一。

纵观历史,大凡是为百姓所津津乐道的“好官”,如东汉时期的杨震,宋朝时代的包拯,及至今天的焦裕禄孔繁森等,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为官”原则,即“两袖清风,为民做主”。

过去,由于封建集权专制,使为官者可以高踞于寻常百姓之上,从而为所欲为。所有这些,都成为培植贪婪与贿赂的温床。

但是,也有一些品格超群的清官,他们将“廉洁”当成自己做官的根本,时刻严于律己,甚至对家属都有着十分严苛的要求。

做官的是这样,那么作为寻常百姓,我们的为人处世则更应是如此。

在《世说新语》中,还有这么二则关于怎样为官、做人、处世的故事。

《世说新语·贤媛第十九,母不食鱼》中记载:“陶公少时作鱼梁吏,尝以坩鳝饷母。母封鱼差付使,反书责侃曰:‘汝为史,以官物见晌,非唯不益,及增吾忧也!’”

该故事讲述的是古代有位名士叫陶侃,他父亲早逝,和母亲相依为命。从小便受到母亲的悉心教育

承蒙朝廷的栽培,长大以后,陶侃当上了“监管鱼港”的官员。

有一次,为了孝敬母亲,他用缸瓮装了母亲最爱吃的腌鱼,兴冲冲地派差人送回家,请母亲享用。

未料到母亲看了一眼后,不仅高兴不起来,反倒勃然大怒。

她立刻把缸口封上交给来人,并写了一封回信,严厉地责备儿子:你身为朝廷命官,本应廉洁奉公,而今你却用公家的东西来孝敬我。这样对我非但没有好处,反倒使我忧虑不已。

多么深明大义的一位母亲啊!

《曾广贤文》语云:“养子不教如养驴,养女不教如养猪,”地正是以自己的言传身教去训斥儿子,怎样去做人,做一个好官。

正因为她教子有方,陶侃后来成为当朝有名的清官,一生两袖清风,廉洁奉公:

《世说新语·德行第一》记载:“土戎父浑,有令名,官至凉州刺史。浑薨(hōng,君主时代称渚侯或大官死),所历九郡义顾,怀其德惠,相率致赙数日万,戊悉不受。”

这则故事讲的是,王戌的父亲王浑,为官清正,名扬四海。他对子女的管教,尤为严格。

王浑去世后,家中竟无充裕的钱来办丧事。他任职的亲朋故旧,感念他的恩德,先后送来好几万万的财物,以资助王家。

王戎则秉持父教,一文不收,全部退回,从而保全了父亲一世的清白。

由此可见,为官者固然不能利欲熏心,贪婪成性,而作为官家亲属、寻常百姓,也应该不断提高自己的道德修养,老老实实做事,清清白白做人。这样才能无愧于前人,无悔于后人,维护为官者身前身后的名声。

《菜根谭》上讲得好:“居官要惟公,惟廉:”而只有“廉洁”才会奉公。因为“壁立千仞,无欲则刚。”一个官员,只有心底无私,不去搜刮民脂民膏,才会真正为民做主,为老百姓办好事,谋福利。(www.xing528.com)

作为古代的人,在根本的社会制度不能保持和约束居官者“廉洁”的情况下,尚能顺应民心,修身养性,戒贪戒贿:那么,历史发展到今天,人们又应该怎样对待这个问题呢?

这值得我们每一个人进行深刻而顽强的反思!

历史演变到今天,“官”已不再是高高在上的“统治者”,而是人民的“公仆”,是“为人民服务的”。显然,廉洁就变得更为重要。

社会主义制度下,既提倡加强个人的道德修养,又逐步完善着社会监督机制,依此来保证人们廉洁拒贿,杜绝贪污腐败。

当然,人上一百,形形色色。也有不少人,甚至身居要职、高位的人,因为没有理解这个“简单”的道德,不注意个人道德修养,目无国法,最终走上反面,成为人人唾骂、千夫所指的罪犯。

1996年8月18日,在《广州日报》第12版上,刊登了一篇题为《胡吹第一人》的文章,披露了一位高级领导者走向犯罪的经过。

他名叫胡建学,原是山东省泰安市市委书记。自改革开放以来,他放任自流,利用职权,大量地贪污受贿

在泰安市干部队伍中,流传着这样一段小顺口溜:“副科提正科,得花一万多;正科提副县,得要四五万。”一位区委书记愤怒地说:“胡建学已经把提拔任用干部,变成他的第三产业了:”只要送礼送到家,什么样的人胡建学都敢提拔。

更有甚者,据抽样调查,1994年全市农民人均缴纳集资提留款项158.5元,占上年人均纯收入的14.3%,超出中央规定的两倍。在国家允许的“三提五统”之外,每个农民承担的集资摊派将近百元。也就是说,胡建学共向泰安市四百三十万农民超收了四亿元人民币

这一年,胡建学还出了一本文集,定价十几元一本,共印一万册,全部由泰安市各级党委组织部门用党费购买。泰安人谑称“胡选”。书出之日,泰安市委举行了一个隆重的首发式。

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胡建学正头枕黄梁做升官美梦之际,检察院登门拜访,他的恶名与罪行终于昭著于天下。

……

1995年1月27日,胡建学因巨额受贿被捕。1996年7月12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鲁迅曾说:“捣鬼有术,也有效,然而有限;”胡建学人人低估了我们党的自我净化能力。

从一市之长到阶下闪,胡建学已经以最耻辱的方式走完了。

但他留之于社会的,却是警钟长呜!

它提醒一切热衷于“五子登科”(房子、车于、位子、票子、孩子),不惜行贿受贿的人们,莫覆前辙!

前事不忘,后世之师。无沦是“清”官、“贪”官,都是为官做人的一面镜子。

陈毅元帅曾写过一首含意深刻的诗,名为《手莫伸》,

——“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党与人民在监督,万目睽睽难逃脱……”

它足以成为所有人的座右铭,更能给一切欲壑难填者,以当头棒喝。

显然,做人有做人的规矩,做官有做官的准则

放眼世界,所有的国家都视贪污腐败、行贿受贿为洪水猛兽,从而给予严厉的制裁和查禁。

因此,大家都应记住:为官之道,清廉为要。

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为人一世,清白一生。俯仰皆无愧于天地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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