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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说新语》:舍小利取大义的处世智慧

时间:2023-08-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由此可见,“义”的力量实是胜过了百万雄兵。基于这些,我们就不难领悟到《世说新语》中的这个故事,是旨在说明“义”的作用和“义”的难能可贵。所谓“义”,就是指真理和正义。我们中国素来是一个重视“义”的国度,古之圣贤更是把“义”看得高于一切,甚至比生命还要宝贵。在我国历史上,有不少忠肝义胆,能杀身成仁,舍利取义的志士仁人,他们的事迹感人至深,他们是中华民族的骄傲,千百年来一直与山河同在,与口月争辉。

《世说新语》:舍小利取大义的处世智慧

世说新语·德行第一》中记载:荀巨伯远看友人疾,值胡贼攻郡,友人语巨伯曰:“吾今死矣,子可去。”巨伯曰:“远来相视,子令吾去,败义以求生,岂荀巨伯所行邪!”贼既至,谓巨伯曰:“大军至,一郡尽空,汝何男子,而敢独止?”巨伯曰:“友人有疾,不忍委之,宁我以身代友人命。”贼相谓曰:“我辈无义之人,而入有义之国。”遂班军而还,一郡并获全。

大约在晋朝末期,有个叫荀巨伯的壮土,仁义之名远播于四海,知道他事迹的人都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

有一次,荀巨伯一位朋友得了重病。他就托过路的商人,将这个消息告诉了荀巨伯。荀巨伯听说后,十分担心,立即动身前去看望。这位朋友住在边塞上的一个小镇里,荀巨伯赶了上百里路,才达病友之家。

一进门,他来不及喘口气,就赶紧热汤递水。正在这时,胡贼前来攻城。老百姓听到消息后,都携家带口地向关内逃去。

病友闻此,对荀巨伯说:我有重病在身,难以逃命去了。你赶紧离开这里吧!

荀巨伯却说:我大老远地来看你,如今见你有难尚拔脚就走,为保命而损害朋友之间的道义,这难道是我苟巨伯所能做的吗?

无论友人怎样劝告哀求,苟巨伯就是执意不走。

胡兵进城一看,老百姓都跑光了,只剩下荀巨伯和卧床不起的病人。胡贼对荀巨伯没有逃走的举动感到十分不解,就问他说:我们大军一到,能跑的都跑了。你是什么人,敢停留在此?

苟巨伯从容自若地说:我的朋友有病,我不忍心离开他。请你们不要伤害他,我愿以我之死来换取他的性命。

胡贼听了这番义重如山的话语,都大为感动,相互望了一望说:我们这些无义之人,攻进了一个仁义的国度。

鉴此,整个军队悄悄地开走了,城池因而保全下来。

正是因为荀巨伯舍生取义,才使多行不义的胡兵受到感化,从而放下屠刀,不战而退。由此可见,“义”的力量实是胜过了百万雄兵。基于这些,我们就不难领悟到《世说新语》中的这个故事,是旨在说明“义”的作用和“义”的难能可贵。

所谓“义”,就是指真理和正义。我们中国素来是一个重视“义”的国度,古之圣贤更是把“义”看得高于一切,甚至比生命还要宝贵。

孟子·各子章句上》一文中,用形象的比喻劝勉世人说:“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兼得,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兼得,舍生而取义者也。”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如果不能同时得到这两样东西,就舍鱼而取熊掌。生是我想得到的,义也是我想得到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得到,就舍生取义。

荀子·荣辱》中激励人们:“义之所在,不倾于权,不顾其利,举国而与之不为改视,重死而持义不挠,是士君子之勇也。”只要是合乎义的事,就要坚持下去,不屈服于权势,不顾虑它的利害,整个国家的人都反对他也不改变看法、虽然看重生命,但却一直坚持义而不屈从,这是道德高尚人的勇气。

淮南子·缪称训》里指出在为人处世中要“世治则以义卫身,世乱则以身卫义”。即在太平盛世,就以合乎情理的节操防止自己堕落腐化;在动乱的社会中,就要以生命去保卫正义。

凡此种种,都是为了告诫世人在为人处世中要追求义,坚持义,在必要时要不惜舍利取义,舍生取义,

正义,是良心的升华,道德的诠释,只有坚持正义,追求正义,一个人才能讲究操守,崇尚气节;一个民族才能巍然屹立,永葆青春;一个社会才能风清弊绝,国泰民安。

在我国历史上,有不少忠肝义胆,能杀身成仁,舍利取义的志士仁人,他们的事迹感人至深,他们是中华民族的骄傲,千百年来一直与山河同在,与口月争辉。

唐代文豪韩愈所写的《伯夷颂》中有这么一段话:

“若伯夷者,穷天地,亘万世而不顾者,昭乎日月,不足为明,巍乎泰山,不足为高,巍乎天地,不足为容也。”

它热情地讴歌了商朝末年伯夷舍利取义、明耻守道的高尚情操。

伯夷、叔齐是亲兄弟,为商朝孤竹国国君的儿子。年轻时,两人把争夺权位看作是一种耻辱,宁愿舍利,也要取义,于是他们两人你推我让,谁也不愿继承王位,最后双双离家出走。

后来,两人去投奔贤明的周文王。文王死后,武王励精图治,经过一段时间的准备后,便开始了灭商的战争。伯夷、叔齐认为:武王所讨灭的虽是施行暴政的商纣王,但这是一种不合乎君臣体制的行为,就苦谏武王停止伐商,武王没有听从,在牧野大战中,大败商军,纣王见大势已去,就自焚而死,周遂统一了天下。

伯夷,叔齐认为,这是一没有忠、孝、仁、义的社会,就跑到首阳山隐居起来,不吃周朝的食物,每日以采薇为食,最后饿死在首阳山上。

他们这种不知变通的迂腐做法,固不可取;但他们耻于乞求,恪尽自己操守精神却如江河行地、日月经天,千百年来,始终作为榜样,鼓舞着炎黄子孙舍利取义,喋血明志

黄花岗七十二烈士中的杰出代表林觉民,更是以自己年轻的生命,谱写了一首杀身成仁的动人诗篇。(www.xing528.com)

1911年4月,林觉民参加了由黄兴组织的革命敢死队,谋划在广州发动起义,推翻清王朝的统治。在从香港到广州的船上,林觉民激动地对战友们说:

“此举若败,死者必多,定能感动同胞。今日同胞,非不知革命为救国唯一之手段,不可一日缓,特畏首畏尾,未能断绝家庭情爱耳!今试以余论,家非有龙钟老父、庶母、幼弟、少妇、稚儿者耶?顾肯从容就死,心之摧割,肠之寸断,木石有知,亦当为我坠泪,况人耶!推之诸君,家族情况莫不类此,甚且身死而父母、兄弟、妻子不免冻饿者亦有之。故谓吾辈死而同胞尚不醒者,吾决不信也。嗟乎!使吾同胞一旦尽奋而起,光复神州重光祖国,则吾辈虽死之日、犹生之年也,宁有憾哉!”

这番话表明林觉民清醒地认识到此举的艰险,然而他也更加清醒地认识到义的作用之伟大,故决心以自己的鲜血来激励战友和换取中国人民的觉醒。

后来,因外援不足,这次起义归于失败,林觉民不幸被捕。在敌人公堂上,他大义凛然,洋洋洒洒谈论革命道理。连主审官两广总督张鸣岐也私下对幕僚说:“惜哉,林觉民!面貌如玉,肝肠如铁,心地光明如雪,真算得奇男子。”林觉民英勇不屈,最后神色自若地走上刑场,从容就义。

广州起义之前,林觉民用一方洁白的手帕,写下了与爱妻陈意映的诀别书。他告诉妻子说:

“……吾充爱吾之心,助天下人爱其所爱,所以敢先汝而死不顾汝也。汝体吾此心,于啼泣之余,亦以天下人为念,当亦乐牺牲吾身与汝身之福,利为天下人谋永福……”

在信的结尾,他嘱咐妻子教导两个孩子“以父志为志,继续完成父辈未竟的革命事业”。

烈士们的鲜血没有白流,这次起义之后半年,在烈士们精神的感召下,千百万中华儿女奋起,夺取了武昌起义的胜利,清王朝被推翻了。

像上面这样舍利取义、舍生取义的事例,我们还可以举出很多很多。千百年来,又曾有多少诗篇和书画艺术作品以他们为题材,来传颂他们的事迹以影响和教育人民。

然而,历史发展到今天,在花花绿绿的商品世界里,义已从人们的人生字典里消失了,见义勇为、舍利取义竟成了极少数几个英雄神话

据报载——

1996年3月12日,在宝鸡的一辆公共汽车上,有几个歹徒窜上车后,先是引诱乘客参与赌博,见无人理睬,便公开动手抢钱。当他们围着一位老农抢钱的时候,刘斌按下了照相机的快门。这时,三四名歹徒围住刘斌拳打脚踢,要抢照相机。刘斌大声鼓动乘客们站起来抓住这几个歹徒,然而,车上其他乘客和司机、售票员都保持沉默,没有人说话,也没有人肯站出来。

歹徒见此,更加肆无忌惮,他们大喊停车,司机居然言听计从,歹徒跳下车,从公路旁拿上来钢筋、木棒和铁锹。上车让司机继续开车,然后继续对刘斌施暴。在这半个小时的时间里,车上近二十名乘客大部分在中途停车的时候都跑了,其中包括被歹徒抢钱的乘客。

最后,遍体鳞伤的刘斌勉强挪下车时,售票员对他说:“别走,赔我们的车玻璃。”司机说:“谁让你多管闲事!”这次事件发生后,刘斌在医院住了很长时间才得以康复。

类似这样的事件,近几年来可以说是层出不穷。歹徒们在光天化日之下强暴妇女、抢劫钱财、杀人害命,而众多的目击者却视若无睹,避之唯恐不及。对那些见义勇为的英雄,人们竟采取了极端冷酷与刻薄的态度,他们不仅是选择了对危险的规避,不仅是选择了袖手旁观的见义不为,甚至选择了对道德行为的直接责难——仿佛正是道德行为在招灾惹祸、累及他人。

在陕西宝鸡3·12事件的报道中,在近年来许多类似事件的报道中,我们在见义勇为的英雄之侧,都不难发现这样一个触目惊心的事实:有些四肢健全、头脑发达的公民,对美好与正义弃之如草芥,对丑恶与非正义则完全的麻木不仁。

人类进步的一切历史成果都是同对正义的追求分不开的。正义,作为道德感的基础,尽管在不同的时代有着不尽相同的内容,但它作为基本的价值是千古不易的。它本身是人类的精神之果——是人类用自己的奋斗牺牲所获得的价值,也是人类引导自己穿越历史荆棘的灯火。放弃正义,不仅意味着放弃人人的行为准则和文明成果,而且意味着放弃进步,放弃安全,放弃荣誉,放弃信任,放弃许多的精神价值。

在如漫漫长夜般的历史岁月里,苦难的中国人民从来不曾放弃过正义观念,也从来不曾放弃过对善与恶的正确评价——这是一束永不会被暗夜吞灭的心灵烛火,有了它,才能保住对美好社会的希冀。今天,是人民的时代了,当我们在建设前人难以想象的美好生活的时候,难道反而可以放弃对正义的信仰,放弃基本道德感吗?

以正义信仰为核心的人类道德感在历史上,也确曾多次面临困境,受到怀疑——这就是社会转型期的处境。就中国而言,我们今天看到的某些人的道德感的麻木,固然有着当代社会正处于转型期的复杂背境,但从个体行为的心理过程到表现形式,都是对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的弃绝。拔一毫利天下而不为,见危不救,见困不扶,见义不为,这样的表现,即使远隔千年,又有什么本质的区别呢?

有人放弃道德感的理由,据说是他“无用”。他们看到的是有道德的人吃亏,无道德的人得利,见义勇为的人利刃加身,见义不为的人安然保命。他们总是想通过逃避道德义务而规避危险。其结果,却是共同选择了危险的生活。在这种选择中,社会群体中的道德信任被破坏了。如此一来,许多见义勇为者实际上从一开始就注定进了孤身奋战无援手,英雄流血也流泪的悲剧情境。在这样的情境中,袖手旁观的麻木者,客观上是以见义不为参与了制造悲剧,参与了对道德行为作出不公正的评价。

人都有趋利避害之心,我们难以苛责面对危险的普通人;但是,我们同样难以容忍个体完全非道德化的“趋避”对人类共同生活准则的破坏。因为,每一次这样的选择不是没有结果的,这结果就是:对内,麻木了自己的道德感;对外,纵容了邪恶势力。更深刻的影响是在特殊状况下放弃低限道德准则的行为,会蔓延到一般状况中的一切社会关系中去,从而侵蚀我们已经获得的精神文明

有位哲学家说:在人们对相互的命运漠不关心的地方,就不会有任何社会生活。实践证明,人们不可能通过逃避道德义务而逃避危险。相反,在一些歹徒过街、人人喊打的报道中,我们看到的是:普通人通过承担道义责任而共同创造了安全和谐环境。在这个意义上,见义勇为、舍利取义,不仅仅是道德反应和情感反应,也是理性的选择。

舍利取义,是选择也是示范,是精神追求也是社会契约。重建道德感,在今天不仅仅是一个涉及社会治安的课题,而且关系到我们要在一个什么样的基础上建设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文明。因为,市场经济的一个文化前提就是正义——由此产生规则、信用等其他规范。

如今,国家对这个问题已经给予了高度的重视。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宣告成立后,紧接着《见义勇为者权益保护条例》也即将出台,它的主要内容就是用法律的手段使见义勇为者在工资、就业、入学、住房等方面享有优先权,以此来嘉奖他们舍利取义的精神。

然而,舍利取义、舍生取义这种古老道德感的重建,更多的要依赖全体公民素质的提高。有位哲学家说过:“道德在于群体生命的自觉。”人民群众在危险关头的道德选择,正是这种对群体生命的自觉,对共同生活准则的自觉。所谓“覆巢之下,安有完卵”,为了不使我们生活的世界变成“遍布腥云,满街狼犬。称心快意,几家能够”的人间地狱,就请大家在为人处世中谨记和恪守我们祖先的优良传统:舍小利而取大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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