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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音乐产业的发展历程及案例

时间:2026-01-25 理论教育 小熊猫 版权反馈
【摘要】:我国音乐产业的发展与改革开放和文化体制改革的进程密切相关。40多年来,伴随着文化体制改革工作的不断深入,我国音乐产业的发展也先后经历了一个由小到大、从弱到强,从磁记录到光记录,再到数字化记录的发展阶段。下面主要从我国文化体制改革以及音乐市场的发展状况等方面入手,分四个阶段对我国音乐产业的发展历程进行简要介绍。据统计,到2019年,中国音乐产业总规模达3950.96亿元,同比增长5.42%。

我国音乐产业的发展与改革开放和文化体制改革的进程密切相关。1979年前后,在广东诞生了国内第一家具有商业性质的音像企业——太平洋影音公司,该公司的成立标志着我国音乐产业的正式起步。40多年来,伴随着文化体制改革工作的不断深入,我国音乐产业的发展也先后经历了一个由小到大、从弱到强,从磁记录到光记录,再到数字化记录的发展阶段。下面主要从我国文化体制改革以及音乐市场的发展状况等方面入手,分四个阶段对我国音乐产业的发展历程进行简要介绍。

(一)积淀期:1979—1991年

1979—1991年是我国音乐产业发展的积淀期。在改革开放的推动下,整个社会的文化娱乐消费需求呈现出激增的态势,以港台流行音乐为主体的音乐商业行为获得发展,流行音乐借助商业行为成为最具社会影响力的音乐形式。[4]一时间以邓丽君、刘文正、凤飞飞等为代表的港台流行音乐人在内地迅速走红,以爱国、爱情、校园等为题材的音乐作品,如《我的中国心》《龙的传人》《乡间的小路上》《万里长城永不倒》等传遍大街小巷。同时,这一时期的音乐经济主要以中下游的音乐产品的复制生产为主。1987年,国内第一条CD生产线上线,随后各类音像公司纷纷成立。到1989年,全国已有300多家音像出版单位、数百家复制生产厂家、10余万家销售商。这一时期,在流行音乐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诸多缺陷,如版权保护意识的缺乏,法律法规的不完善,以及市场机制的不健全,这也为后续音乐产业的发展留下了隐患。

(二)发展期:1992—2014年(https://www.xing528.com)

1992—2014年是我国音乐产业的发展期。199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颁布使我国音乐产业的管理从此有了法律依据。在港台音乐的影响下,出现了引人注目的“内地偶像风潮”,打破了多年来由港台青春偶像独占青少年音乐消费市场的局面。在市场化的浪潮中,以词曲作者-歌手-唱片公司-营销推广部门或专业营销公司-唱片销售商-终端设备制造商-用户为主的传统流行音乐产业链逐渐形成。2002年,党的十六大召开,包括流行音乐产业在内的文化产业的发展被纳入国家战略规划,这为音乐产业规模激增创造了重要的前提条件。在这一时期,音乐市场呈现出空前繁荣的景象,2004年以“超级女生”为代表的音乐电视选秀节目的出现开启了中国音乐产业的“选秀时代”,各类网络音乐和电视选秀节目成为唱片公司选拔歌手的一种新型途径,由此带动大陆的流行音乐产业进入一个以偶像为商务开发平台和消费热点的娱乐产业时代。[5]与此同时,随着移动互联网和移动智能终端的普及,也带来了数字音乐产业的快速增长,并逐渐成为音乐产业发展的主导力量,极大地冲击了以唱片业为主的传统音乐产业。据统计,2013年中国数字音乐市场规模达440.7亿元[6],规模以上数字网络音乐企业达695家。

(三)成熟期:2015年至今

自2015年以来,我国音乐产业逐步迈入成熟期。2015年,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布了《关于大力推进我国音乐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这是国家首次发布的以指导音乐产业发展为主题的官方文件,从宏观战略层面提出了“十三五”期间我国音乐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以及重要任务,它的出现标志着我国音乐产业发展开始进入自觉阶段。整体来看,这一时期,音乐产业继续保持稳中向前的发展态势,产业发展环境更加完善,音乐原创体系日趋成熟,用户付费意识不断增强,产业之间的融合更加紧密。2016年,《国家“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将音乐产业列入重大文化产业工程,强调加强版权保护,将音乐产业提升至国家战略高度。据统计,到2019年,中国音乐产业总规模达3950.96亿元,同比增长5.42%。随着有关部门对音乐版权保护工作的不断加强,我国音乐产业的版权保护环境逐渐形成。201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提出加大文化市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构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格局。此外,在这一时期,数字音乐已逐步发展成为引领音乐产业发展的主要引擎。2019年,我国数字音乐产业规模达664亿元,数字音乐用户规模超过6.07亿人。[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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