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真性原则
原真性又称本真性,即“真实的而非虚假的,原本的而非复制的,忠实的而非虚伪的,神圣的而非亵渎的”[1]。作为文化资源保护的重要原则,原真性要求在进行文化资源保护时要按照文化资源发展的规律,保持文化资源原生的、本来的、真实的面貌。早在1964年,《威尼斯宪章》就曾提出“将文化遗产真实地、完整地传下去是我们的责任”。当前,随着文化遗产保护实践的不断开展,原真性的保护原则逐渐在世界范围内达成共识,即原真性不是一味地故步自封、抱残守缺,也不是盲目地对文物古迹进行重建重修,而是在保持原貌、继承传统的基础上,遵循文化资源内在的发展规律,按照“修旧如旧”原则,不断推动文化资源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然而在现实情况中违背文化资源原真性,不尊重现实文化遗存的发展状况,片面地追求经济效益的现象依旧存在,严重地阻碍了文化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二)整体性原则
整体性原则是指在文化资源的保护过程中不能仅局限于文化资源本身,而是要对文化资源及其生存环境等多个层面实施全方位的保护。文化资源作为人类在长期社会实践过程中创造的各类文化的总和,是一个复杂的文化生态系统,有其生成、传承与发展的自然、人文与社会空间,并与周围的场所空间、街道水系、古树名木等相伴而生。这就要求我们从联系的角度出发去认识、看待事物,不仅要注意文化资源内部各个要素之间的联系,还要注意文化资源与周边的社会环境空间的联系,充分发挥多元要素和谐共生的理念。以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为例,保护区的设置就是针对特定区域内的文化资源实施整体性保护的重要实践。截至2020年6月,我国已先后设立23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涉及全国17个省(区、市)。此外,我国还建有省(区、市)文化生态保护区146个。
(三)可持续发展原则(www.xing528.com)
可持续发展是指既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对后代满足自身需求构成危害的发展。1980年,国际自然保护同盟起草的《世界自然资源保护大纲》中提出:“必须研究自然的、社会的、生态的、经济的以及利用自然资源过程中的基本关系,以确保全球的可持续发展。”这是最早关于可持续发展理念的阐释,且主要关注的是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文化资源同自然资源一样,也应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当前快速城镇化过程中大拆大建、推倒重建等措施,严重影响了文化资源的可持续发展,迫切需要我们用长远的、可持续发展的眼光,认真处理好经济、社会、资源与环境保护之间协调发展的关系。要既能实现文化资源的保护,又能挖掘文化资源的经济效能,带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文化资源的保护是一项多主体且内容复杂的长期性工程,按照可持续发展的原则,须客观对待文化资源的发展变化,创新文化资源的保护手段,探索良性循环机制,通过生产性保护逐步实现文化资源的永续发展。
(四)活态保护原则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让收藏在博物馆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来。这是关于文化资源活态保护的生动阐释,为我们开展文化资源的活态保护指明了方向。作为文化资源保护的重要原则,活态保护是相对静态保护而言的,最早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中,后来被广泛运用于传统村落、工业遗产等物质类文化资源的保护。相较于传统的博物馆式的静态保护方法,活态保护更加强调以原生态的方式,协调文化基因延续与文化生命力保持之间的关系,实现文化资源的传承保护与创新发展相协调。作为一个不断演变的动态发展系统,活态保护实际上更加强调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文化资源的活态保护还强调与民众的日常生活紧密相连,即通过活态保护、活态传承,将文化资源融入当代生活,体现当代价值。通过文化资源的活态保护,不仅能够突破传统的静态保护模式,真正实现文化资源“活起来”的保护目标,还能够满足民众的文化需求,让文化资源所承载的内涵和精神深入民心,这对于增强民众的历史自觉与文化自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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