毋庸置疑,信息技术对当今教育的发展具有革命性的影响,是推进教育现代化、提升教育质量的重要武器。由于特殊教育内容和对象的特殊性,某种程度上更需要信息技术的大力支持,因此,充分发挥信息技术的优势,加快特殊教育信息化的进程,是实现特殊教育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举措。
依据国内外教育信息化发展的最新理论研究和实践成果,国内教育技术学科领域的专家学者研究了教育信息化的六要素模型,即教育信息化主要涉及六个方面的要素(4):一是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二是信息资源建设;三是信息资源的利用与信息技术的应用;四是信息化人才的培养与培训;五是信息技术产业;六是信息化政策、法规和标准建设。其中,信息资源与技术的教学实践及应用是教育信息化的核心环节和目标;信息技术产业与信息化政策、法规和标准作为教育信息化的保障和动力,是制约教育信息化进程的主要因素。特殊教育信息化是教育信息化的一个分支,教育信息化的一般理论同样适用于特殊教育领域,仅在某些技术和资源建设的具体情境中内涵有所不同。因此,本章亦以上述六个方面为基础,对我国及世界上具有代表性的国家特殊教育信息化的发展情况进行概述,但由于资料可获得性的限制,不能对每个国家的情况面面俱到,但能够从整体上为我国特殊教育信息化的发展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借鉴。
2003年在日内瓦和2005年在突尼斯召开的信息社会世界高峰会议(World Summit on the Information Society)的宣言中指出,峰会的目标是“建设一个以人为本、具有包容性和面向发展的信息社会。在这样一个社会中,人人可以创造、获取、使用和分享信息、知识,个人、社区和各国人民均能充分发挥自身的潜力,促进实现可持续发展,提高生活质量”。可见,使信息技术惠及所有人已经成为全世界的共识。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信息技术教育研究所(Institute for Information Technologies in Education, IITE)通过开展研究、组织会议与进行培训等方式,一直积极推动特殊教育信息化的研究与实践。IITE在由多国专家参加的国际专家会议的基础上,于2001年详细制定并出版了分析调查报告——《特殊教育中的信息通信技术》。该报告展示了这一领域的当前状态、主要趋势和信息通信技术在特殊教育中的应用前景。在组织多次国际专家会议和国际培训研讨会之后,IITE又于2006年出版了培训教程《针对有特殊教育需要的人们的信息通信技术教育》。教程介绍了该领域最好的国际经验,这有助于特殊教育工作者在信息通信技术应用于面授教育和远程教育方面获得知识和发展实用技能(5)。
1999年,欧盟启动了“特殊教育中的信息通信技术项目”。这个项目的主要目的在于:(1)总结目前各国特殊教育中涉及的信息通信技术的相关信息;(2)确定特殊教育中的信息通信技术的关键主题;(3)确定一些对其他国家的教师和专业人士有用的特殊教育中的信息通信技术实践的参考资料。
1.美国
(1)美国关于特殊教育信息化的法律政策支持
2002年1月,布什总统签署的《不让一个儿童落后法案》(No Child Left Behind Act)教育改革法案中的“通过技术提高教育”计划,已从总体上形成了以“电子学习构建世界课堂”为核心的美国基础教育信息化发展的新的战略体系。2003年10月美国教育部又发布了《美国教育技术20年回顾》(A Retrospective on Twenty Years of Education Technology Policy),它由美国研究学会(American Institutes for Research)组织编写,由教育发展中心(Education Development Center)的凯蒂·麦克米伦·卡尔普(Katie McMillan Culp)、玛格丽特·霍尼(Margaret Honey)和埃伦·曼迪纳克(Ellen Mandinach)具体完成,它是为设计与发展新的国家教育技术计划所做的准备。2005年1月7日,美国教育部又正式颁布了继1996年《让美国学生为21世纪做好准备,迎接技术素养的挑战》、2000年《E-learning:在所有孩子的指尖上构建世界课堂》之后的第三个教育技术计划——《美国国家教育技术计划——迈向美国教育的黄金时代》(6)。该报告主要包括五个部分,提出了今后发展的七个主要步骤和建议:加强领导;考虑改革预算;促进教师培训;支持E-Learning和虚拟学校;鼓励使用宽带;走进数字知识;建立资料整合系统(7)。美国政府在政策上的一系列举措,使中小学信息教育支持体系在不同时期都得到了发展,从而为美国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的发展提供了保障。
美国是发展特殊教育较早、较发达的国家之一。20世纪90年代以来,倡导给每一位有特殊需要的学生提供适合其发展的免费、适合且公平的教育,反对教育实践中存在的歧视与排斥的不平等现象的全纳教育理念,对美国的特殊教育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及其在教育领域的深入应用,极大地促进了美国特殊教育的发展与进步。
《残疾人教育法》(The Individuals with Disabilities Education Act, IDEA)是美国特殊教育的专门法律,对特殊教育领域内的相关问题有着最高权威的规定。1997年修订颁布后的IDEA中明确规定,“在为特殊需要儿童制订个别化教育计划(IEP)时,IEP团队必须认真地考虑这个孩子在达到自身目标、尽可能学习普通教育课程的过程中是否需要辅助性科学技术设备和服务”,并对“辅助性科学技术和服务”进行了清晰的界定。在考虑上述问题时,IEP团队需要回答两个问题:第一,这个孩子是否需要技术支持才能获得基本的功能,比如沟通或者移动?第二,他/她需要什么样的技术支持来实现他/她的年度目标?如果IEP团队认为这个孩子需要技术设备或服务支持,团队成员必须在IEP中明确陈述儿童在教育成果、年度目标以及在特定领域中的里程碑或短期目标。如果为了使儿童得到恰当有效的教育而必须在家里使用某个设备,相关机构必须满足这一要求,并且不能向家长收取额外的费用。
关于针对某一儿童是否需要使用辅助性技术支持的讨论通常应该比较简短,仅在15—20分钟,如果在较短的时间内不能解决,便需要利用另外的时间进行专门讨论,例如辅助性技术评估会议。解决了辅助性技术的问题本身之后,IEP团队紧接着要讨论辅助性技术服务的相关问题。学区不仅要向学生提供设备,还要提供服务。完整的辅助性技术服务应当包括:第一,对儿童辅助性技术需求的评估和对儿童本身、家庭成员进行使用方法的训练;第二,对于辅助性技术的操作和使用提供技术支持;第三,调试和定制辅助性技术;最后,为学校其他可能需要的人员提供支持,教会他们如何恰当地使用技术设备。
由上述规定可见,在美国,为特殊需要儿童提供恰当的辅助性技术受到了最高权威的法律保障,并且对提供辅助技术的服务、范围以及职责进行了清晰的规定,要求IEP团队成员在制订IEP时必须将儿童是否需要辅助性技术、需要什么样的辅助性技术作为重要考虑的内容之一。这充分说明了美国对辅助性技术服务的高度重视。这一规定和趋势得益于相关技术的突破和进步,也进一步刺激着特殊需要儿童支持辅助技术的创新和发展。
(2)美国特殊教育信息化的实践
①基础教育学校信息技术课程的实施(8)
与我国不同,美国融合教育发展水平较高,隔离式的特殊教育学校非常稀少,大多数特殊需要儿童均能够进入普通学校与普通儿童一起学习,在支持辅助服务的帮助下尽量地修习普通教育课程,因此,美国对于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的规定也同样针对特殊需要儿童。
由于美国各级学校的课程设置与实施是根据地方分权的原则进行的,各州甚至一州之内的各学区、各学校均保有一定的自主权与决定权。为推动信息技术教育的发展,美国国际教育技术协会(International Society for Technology in Education)、美国图书馆协会(American Library Association)、美国国家研究委员会(National Research Council)等有影响力的机构自1998年以来制订了一系列的标准,对信息技术教育的目标、内容等进行了系统的设计与阐述,其中包括《国家学生教育技术标准》《学生信息素养标准》《信息技术通晓》。这些标准和方案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美国国家信息技术课程的目标和内容。随着国家层面一系列标准的制订,各州都以此为依据,结合本地实际制订自己的标准。
美国各州、各学区对学生信息技术素养的培养,大体有两种形式:一是将信息技术整合到学科教学中,这一思想在美国著名的“2061计划”中有所体现,即ICT(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成为学科教学中的应用工具,通过问题的解决,来实现信息技术教育的目的;另一种是安排专门的学习时间或具体的课程,让学生学习信息技术相关的知识与技能。其中将信息技术整合到学科教学中是美国各州实施信息技术课程的重要方式,州政府普遍要求中小学在学科教学中要包含信息技术方面的内容与目标,还有一些州,如路易斯安那州、威斯康星州还对每一门核心课程作了具体要求。同时,也有相当数量的州在执行整合方案的同时安排不同形式的专门课程或时间供学生补充或加强相关知识与技能,并且这种课在小学、初中、高中等不同阶段都有不同形态与目标。
此外,美国政府和各种教育协会不但支持远程教育应用于解决偏远地区的高等教育和成人教育问题,而且鼓励幼儿园、基础教育和其他各级各类教育运用远程教育的技术和资源,以满足偏远地区不同层次的学习者的需求。这些学习者在技术的支持下,丰富了参与远程教育的经验。
②特殊需要儿童信息技术干预措施的运用
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美国特殊教育学校充分利用和发挥信息技术的优势。一方面,不断加大特殊教育硬件环境建设力度,不断优化和完善特殊教育硬件环境设施的功能与用途。另一方面,不断加大特殊教育信息化教学资源的建设力度,已经开发出了数量充足、类型丰富的听障教学资源库、视障教学资源库、智障教学资源库,供广大教师和学生在教学和学习过程中使用。第三,充分利用虚拟现实技术,结合学生的残障特点,为学生创设更加真实和便利的虚拟学习情境。从学生残障特点和实际需求出发,依托以网络平台为核心的硬件环境和以教学资源为核心的软件环境,配备多媒体计算机、语言训练系统和听力接收系统等,搭建适合学习者的网络学习空间。教师则通过具有监控功能的教师机或服务器,随时随地掌握学生的学习进度,调节教学节奏,并对个别学生进行个别指导。具体到特殊教育信息化层面,美国特殊教育注重对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的培训研究,注重对特殊教育信息化硬件环境建设与功能作用的研究,注重对特殊教育信息化教学资源设计与开发的研究,注重对信息技术促进学科课程教学质量与效果的研究,注重对学生应用教育信息化设备进行自主学习能力培养的研究,注重对教育信息化环境下个别化学习指导的研究(9)。
2.英国
以德国、英国、法国、意大利和西班牙等发达国家为代表的欧洲各国,高度重视特殊教育信息化发展,特别是在欧洲逐渐走向一体化的过程中,他们也相互借鉴各自先进的特殊教育理论与实践来促进本国特殊教育信息化的建设与发展。早在1999年,欧盟就已经启动了“特殊教育中的信息通信技术项目”,启动该项目的主要目标有三个:一是总结和归纳世界各国特殊教育中涉及的信息通信技术的关键信息和内容;二是确定特殊教育中信息通信技术应用的关键主题和技术问题;三是选择并确定一些对其他国家的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和专业人士实施特殊教育时应用信息通信技术的成功案例。
(1)英国基础教育信息化的发展战略
从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开始,英国政府将信息技术的发展和使用作为教育变革的核心,从政策和经费上重点支持和发展了教育系统中各个领域的信息技术应用,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近年来,英国的基础教育信息化发展卓见成效,已成为推动英国教育产业发展乃至提升整个国家教育品质的强大动力。
英国的基础教育信息化,主要是指信息通信技术(ICT)在教育领域的应用。经历了多年的发展,英国的基础教育信息化快速发展,特别是2005年以来,英国公布了e-Strategy等文件,英国的基础教育信息化取得了新的进展。教育通讯和技术署2004年对教育信息化开展的系列研究成果显示,为了进一步促进ICT的有效应用,英国教育和技术部于2005年3月15日发布了E策略“运用技术:转化学习和儿童服务”,明确提出了六条优先权,确定了2006—2010年英国信息化教育的整体目标(10):
优先权一:为所有公民提供综合的在线信息服务。此优先权主要整合来源于教育和儿童服务范围内的所有相关组织的信息、建议和指导等服务,力争让每一个人都获得在线信息、传递和建议性服务等。英国的政府网将提供所有服务范围内的链接;鼓励学校用他们的在线网络给父母提供更多的信息,期望教育机构和儿童组织在信息整合方面进行合作,以满足使用者的需求;引进新的计算机操作界面标准,使那些计算机使用能力较弱的人更容易找到所需资料。
优先权二:为儿童和学习者提供在线的个人支持。提供个人记录和在线资源;跟踪并评估各区域、团体和相关的公共机构、私有组织的工作开展情况;鼓励每一个公共机构为个人提供在线学习空间;存储学习者的课程、课程资源、结果和成绩,并开发每位学习者独特的个人标志符。
优先权三:开发个性化学习行为。此优先权的目标是努力促进向新型E学习行为和资源的转换。为此,需要更广泛地获取更多的数位资源与学习软件包,使教师能更好地满足学生的需要;需要更新教育质量的标准,支持市场化改革;需要让学生不断地应用各学科领域中的新方法、新技术的潜能来促进课程学习,追求技术的更好回报,并将评估完全融入学习过程之中。
优先权四:从业者的优质ICT训练。它对教师和其他从业者最低水平的ICT能力做出界定,使所有成员都能成为有效的ICT使用者和改革者。学生、领导、教师、教师助手、训练者、研究者和讲师等都应获得优质的ICT资源、个性化的在线支持,学习弹性课程,强化良好的ICT实践行为,为进一步深入研究打下坚实的基础。
优先权五:教育机构中的领导。由于教育和儿童服务的领导在他们的组织或机构中有效应用ICT,所以,本优先权帮助领导评估其组织是如何应用ICT、如何总结和分享实际经验的,并对未来将要采取的策略做出规划。
优先权六:支持转化与改革的普通数位构架。本优先权致力于为教育设计一个融教学、研究和管理于一体的综合性网络,构建一个E学习、管理和商业的普通系统,发展通用的系统框架和软件技术标准,让彼此之间的沟通更轻松、更安全,让所有的组织从购买ICT设备及配套服务的合作性方案中受益。
(2)英国基础教育信息化的发展现状
英国的小学2002年的生机比(11)为8.8:1,2007年为6.6:1,虽然与2006年相比有所落后,仍然在总体上得到了提高。英国中学2002年的生机比为5.9:1,2007年为3.6:1,特殊教育领域中2004年的生机比为3.1:1(12)。2004年英国99%以上的特殊教育学校已经能够享受到互联网资源。
在中小学教师使用的技术中,演示技术所占的比例仍然最大,小学为86%,中学为64%,而计算机所占的比例是小学56%、中学36%,基于网络的资源所占的比例是小学54%、中学33%,学科特色软件是小学49%、中学41%,数字视频所占的比例是小学9%、中学3%。可见,在教学中,ICT的主要功能仍然是演示。这与我国目前的状况是一致的。此外,小学教师使用技术的比例高于中学教师。
英国也非常重视教师信息通信技术能力的发展。为此,英国专门制订了教师信息通信技术能力标准。在中小学教师接受技术培训的机会方面,根据调查显示,85%的小学教师和86%的中学教师接受过校本培训,25%的小学教师和32%的中学教师接受过一对一的专业培训人员的辅导,64%的小学教师和77%的中学教师接受过其他学校培训者的一对一的辅导。以上都没有经历过的小学教师为1%,中学教师为4%。可见,英国教师接受技术培训的机会也是比较多的。
英国特殊教育信息化发展水平处于世界领先地位,其成功的关键因素可以归纳为政府政策与财政的引导支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现代远程教育的大力发展和课堂教学与管理模式的创新四个方面。关于英国特殊教育信息化实践,第一个显著特点是重视特殊教育信息化教学资源建设,强调通过互联网实现资源的共建共享。第二个显著特点是利用信息与通信技术大力发展现代远程教育,通过现代远程教育模式为偏远农村地区的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学生提供学习机会。第三个显著特点是通过信息技术促进课堂教学模式与管理模式的变革和发展,加强学生学习积极性和自主学习能力的培养,同时要求加快转变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的教学理念(13)。(www.xing528.com)
3.亚洲
(1)日本
①日本促进特殊教育信息化的政策保障
日本在教育信息化方面一直走在亚洲国家的前列,将教育信息化作为国家社会整体发展规划重要的有机组成部分加以推行,日本政府文部省自1990年起先后发布了多项政策与措施来促进教育信息化建设(14)。首先,日本的《面向二十一世纪关于改善教育课程标准的基本方向》指出,“要培养能够运用计算机、信息通讯、网络等信息手段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加深对发送和接收信息的基本规则、信息化影响力的理解”。为此,小学、初中、高中和特殊教育各类学校都开设有信息技术课,并将信息技术融合于各学科的教学中(15)。其次,日本曾先后于1994年、1998年、2000年、2001年分别制订发展信息教育的具体目标和实施计划,使得本国中小学计算机基础设施建设和连接互联网的发展十分迅速。国家IT战略总部在2001年1月提出的e-Japan战略中,对于教育信息化的具体目标是,到2005年,在中小学要实现每5.4名学生一台计算机,所有的学校要实现宽带网络连接率和普通教室的LAN连接率达到100%。
②日本特殊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日本文部省的调查显示(16),截至2005年9月30日,日本中小学生机比为7.6:1,其中小学为9.6:1,初中为6.9:1,高中为5.5:1,特殊教育学校(含盲校、聋校、养护学校等)为3.4:1,与2004年度(截至2005年3月31日)的生机比(为8.1:1,其中小学为10.1:1,初中为7.1:1,高中为6.2:1,特殊教育学校为3.4:1)相比,小学、初中和高中有了一定的发展,盲校、聋校以及养护学校的状况没有变化。由此可以看出,特殊教育的信息化发展在日本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中一直占有一席之地,并在政策和投入上有一定的倾斜,因此日本特殊教育信息化建设领先于其他类型学校的发展。在LAN接入率上,普通教室LAN的接续率平均达到48.8%,其中小学为41.9%、初中为45.8%、高中为74.3%,特殊教育学校(含盲校、聋校、养护学校等)为59.8%;在教育用计算机中移动PC所占的比例上,特殊教育学校为63.1%(盲校为59.3%,聋校为61.6%,养护学校为63.7%),高于普通中小学的35%—40%;因特网的接入率除养护学校为99.9%之外,盲校和聋校均为100%,但特殊教育学校宽带接入率为90.6%(盲校为89.7%,聋校为93.3%,养护学校为90.4%);特殊教育学校能够操作计算机的教师比例为94.2%,能够使用计算机进行教学指导的教师比例为65.5%,这一数据与普通中小学教师均存在微小的差距。
③信息化人才的培养和培训
日本为了保证中小学网络学习的高水平运作,十分重视教师素质水平的提高,重点放在在职教师的培训和继续教育、提高师范类教育的信息化教育水平两大基点上。日本中小学在职教师接受信息教育的研修方式基本上有五种,包括:国家及教育委员会举办的培训活动、本校内的研修、大学举办的研修、研究团体举办的研修、企业举办的研修等。依照国家战略方针和教育信息化的要求,中小学教师从2000年开始有计划地接受信息教育研修。从2000年到2004年,小学老师平均每年每人接受了1次以上的研修,初中教师每年平均70%的人接受了研修,而高中教师每年不到50%的人接受了研修。各类学校的培训都是以校内的研修为主,以点带面的研修是日本教师研修的基本方式。目前在国家、都道府县、学校三个层次上,在职教师的培训体现出体系化的特点。基于以上的培训成果,截至2005年9月,日本中小学教师中能够操作计算机的已经达到95.9%,能够利用计算机进行教学指导的占74%(17)。
④特殊教育信息技术的教学应用
在日本,基于盲人认知特点,为提高盲人的信息获取效率,扩大盲人信息获取途径,日本社会或学界、特殊教育学界及其他社会力量,为全盲学生开发的读屏技术,可以用声音朗读已被电子化的文件系统,把看转化为听来实现感知理解;此外,还开发了盲用汉字学习系统,在三维数字化仪、定位装置、触觉显示器、液晶书写板和计算机等硬件的支持下,装载具有绘画—消去功能、全部消去功能、光标位置表示功能、语音输出功能、语音支持功能的专门软件,这一支持技术以使用者的触、听觉感知实现与媒体的互动,逐步实现由轮廓辨认到字形记忆,进而形成正确的视觉、听觉和动觉表象,全面掌握字的形音义联系。这一技术对于日本盲生的识字教学具有突破性的意义。此外,日本的盲校推进教学媒体外围设备的配置,基本所有的盲校都配备了盲文印刷机和声音合成装置。
学校肢体障碍教育中,对于肢体不自由的学生,最重要的研究课题是辅助学生书写文字的信息技术。特殊教育领域的研究者一直尝试开发肢体障碍学生所使用的打印机或文字处理机以代替笔记录文字。随着计算机的普及,为了帮助肢体障碍的学生表达,研究者开发了带有键盘锁或其他独特装置的标准键盘等各种输入设备的计算机。然而,除非使用标准键盘,否则开发的输入设备只能用在特定的计算机中,因此研究者有必要开发专用的软件。另外,市场销售的软件大多以使用鼠标为前提,而鼠标的使用对肢体有障碍的学生来说也有些困难。研究者努力解决这些问题,通过接口连接多个开关以代替输入的软件已投入市场。这种开关是通过肢体障碍的学生能够尽量做的动作,比如按压、拉拽、眨眼、触摸等动作触动开关进行输入。作为辅助交流的工具,这一信息技术手段对肢体障碍的学生来说非常必要。但是,由于预算的问题以及信息技术的应用知识不够普及,在肢体障碍的养护学校里,很多信息技术手段的装备并不充分。
在病弱教育中,也有很多关于体弱多病的学生利用信息技术的教育研究。由于病弱学生分散在家中或病房,与社会接触很少,社会经验不足,因此网络的利用增加了他们与社会的接触机会进而补足社会经验。另外研究者尝试用远距离教育或视频会议教育来解决空间距离带来的信息获取困难,政府也在财政方面采取了一定的补助政策。
盲校、聋校、肢体障碍养护学校、病弱养护的学校指导纲要与小学、初中、高中的学习指导纲要相似,除了针对各个残疾类别和程度采取相应的对策外,其他的基本指导思想是一致的。与此相比,智力障碍养护学校的学习指导思想却有明显不同。智障学生存在独立生活和立足社会的问题,因此养护学校的教学指导思想主要解决这些问题。另外,对于只有幼儿园或小学程度的初中智障学生来说,一般学校的教育目标和教学内容明显并不适用。视觉障碍者或者肢体障碍者利用信息技术可以取得较好的教育效果,但是在智障教育领域,信息技术很难收到同样的效果。虽然计算机已经广泛普及,但智障教育领域应用信息技术的研究还未深入,有些智障养护学校还没有用计算机指导学生,而且利用计算机实施指导的目的也并不一样,研究者多利用计算机引起智障学生注意或者激起学习动机。特殊教育领域的信息技术研究者反复实践,探寻有效的利用方法,令人欣慰的是,目前进行这方面的研究者越来越多。
日本特殊教育倾力于对残疾程度较重的学生进行指导,以残疾程度较重的学生为教育对象研究信息技术的利用,这一点,与重视对轻度残疾学生利用信息技术的能力培养的欧美国家有很大不同。日本现行的教育改革也同样重视培养特殊教育学校中或者接受随班就读的轻度残疾学生使用计算机以及其他信息技术的能力。从个别化教育来看,以每个学生为教育对象开发的教育硬件或者软件,很多时候可能是教师自制或者是特殊定做的辅助教学设备。在日本,强调无歧视的面向全民的通用设计,换句话说,无论是否残疾都能使用的设备的通用设计已开始渗入到特殊教育领域中。特殊教育领域的教育工学研究者致力于开发适应残疾学生,与普通学生共同使用的教育硬件或者软件(18)。
(2)韩国
伴随着韩国教育发展的浪潮,韩国的特殊教育也获得了一定的发展。然而,与教育信息化的整体水平相比,韩国特殊教育的信息化水平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并对特殊教育的发展产生了一定的制约作用。
首先,韩国特殊教育的信息化发展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虽然韩国教育部对全国教育领域信息化水平的数据进行了详细的统计,但这些数据中并不包括特殊教育信息化的相关内容,并且在一定程度上缺乏相应的政策支持,没有采取有力的措施来鼓励、促进特殊教育服务软件的开发和专业人员的培训;其次,韩国缺乏适用于特殊教育信息化发展所需要的硬件和软件设施。韩国2000年印发的教育统计资料概述中,列出了各类学校的生机比。特殊教育学校的生机比为9.2:1,虽然高于普通中小学,但仍难以满足特殊教育学校个别化教育的需要。此外,在软件方面,少有专门为特殊教育信息化而设计的教育软件和技术,未能真正有效地提升特殊教育的信息化水平。
基于上述现状和背景,韩国政府逐渐认识到了发展特殊教育信息化的重要意义,着手采取了一定的措施。第一,加强特殊教育信息化的硬件与软件设施的建设。目前韩国的一些教育机构已经开始采取措施来加强特殊教育领域内教育信息化的发展。比如,韩国教育人力资源部主管的一些为特殊教育服务的机构,正在加大为特殊教育学校教育信息化提供支持的力度,包括提供信息技术教育、信息技术培训和因特网服务。韩国有关教育科研机构也为推动特殊教育信息化提供了所需的多媒体教育材料。鉴于上述成果还远远不能适应特殊教育领域内教育信息化发展的挑战,今后这方面的工作力度还会逐步加大,尤其是在有关特殊教育信息化所需的课程软件开发上。另外,韩国政府也将增加资金投入,为特殊教育学校购进更多的电脑,以推动教育信息化的发展。另一方面,韩国教育主管部门以及特殊教育学校都在采取措施来推动特殊教育领域内的教育网络系统的发展。韩国一些省(道)级教育科研机构目前正在努力促使特殊教育信息化的升级,并且鼓励特殊教育学校和教育管理机构之间的信息交流和分享。一个专门为特殊教育教师服务的网络系统已经建立,通过该网络系统,不同学校和不同地区的教师可以相互交流,并且通过信息共享来促进教育质量的提高。此外,也加强了相关的师资培训力度,许多从事特殊教育的教师参加了教育信息化的开发小组,在小组中教师们相互合作和交流,积极参与适于残疾学生和从事特殊教育的教师使用的教育资料编订和教育软件的开发工作。
第二,积极制订发展规划,推动特殊教育信息化的发展。韩国目前已经开始加强对特殊教育领域内的教育信息化发展情况相关数据的统计,以避免出现此前由于缺乏资料而对政府制定政策造成负面影响的状况。韩国教育界人士认为,只有掌握精确的数据,韩国的教育管理部门才能制定出正确的政策。与此同时,韩国政府正在加大对特殊教育领域内的教育信息化的发展提供专门支持的力度。政府的支持将更加具有针对性,根据学生残疾的程度和类型的不同分别加以实施。另外,韩国开始对有关管理机构框架进行重组,促进不同部门、学校之间建立起一种合作机制,以推动特殊教育领域内的教育信息化发展。最后,韩国政府正在采取措施,加大对特殊教育信息化发展的财政支持。这对于韩国特殊教育信息化的稳步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19)。
1.特殊教育信息化的相关政策
教育信息化近几年在我国得到了较高程度的重视,2012年3月由教育部印发的《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详细提出了未来十年我国教育信息化发展的指导思想、工作方针和发展目标,并制订了详细的发展任务、行动计划和保障措施,其中未明确针对特殊教育信息化进行论述和要求,但毋庸置疑的是,特殊教育是我国教育事业的重要分支之一,必定属于国家级教育政策的规范对象。例如,其中“缩小基础教育数字鸿沟,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这一目标同样是特殊教育信息化努力的方向。文件中基础教育信息化发展的具体目标如下:
基础教育信息化是提高国民信息素养的基石,是教育信息化的重中之重。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重点,以建设、应用和共享优质数字教育资源为手段,促进每一所学校享有优质数字教育资源,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从而帮助所有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平等、有效、健康地使用信息技术,培养自主学习、终身学习能力。
缩小数字化差距。结合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针对基础教育实际需求,提高所有学校在信息基础设施、教学资源、软件工具等方面的基本配置水平,全面提升应用能力。促进所有学校师生享用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开足开好国家课标规定课程,推进民族地区双语教育。重点支持农村地区、边远贫困地区、民族地区的学校信息化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努力缩小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和学校之间的数字化差距。
推进信息技术与教学融合。建设智能化教学环境,提供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和软件工具,利用信息技术开展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鼓励发展性评价,探索建立以学习者为中心的教学新模式,倡导网络校际协作学习,提高信息化教学水平。逐步普及专家引领的网络教研,提高教师网络学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
培养学生信息化环境下的学习能力。适应信息化和国际化的要求,继续普及和完善信息技术教育,开展多种方式的信息技术应用活动,创设绿色、安全、文明的应用环境。鼓励学生利用信息手段主动学习、自主学习、合作学习;培养学生利用信息技术学习的良好习惯,发展兴趣特长,提高学习质量;增强学生在网络环境下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对于残障儿童而言,教育信息化既是发展机遇,也是生存的挑战。现代信息技术给残障儿童开发潜能、弥补缺陷、健全能力结构和最终立足社会提供了非常好的技术手段,但如果不能把握学习机会,不具备信息素养,则在信息化社会里其生存和发展都将面临无法逾越的数字鸿沟。因此,特殊教育工作者应为残障儿童把握这一机遇并创造条件。针对有特殊需求的学生,在教育的各个方面利用信息技术,提高知识和技能的学习效率,完善人格,增强社会适应能力,最终实现身心康复,逐渐融入主流社会的目标。近年来,我国政府对特殊教育信息化工作给予了一定程度的重视,将信息化作为特殊教育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2007年教育部颁布《全国特殊教育“十一五”发展规划》,要求“全面普及信息技术教育,加快信息化进程,实现特殊教育跨越式发展,以信息技术推进特殊教育的现代化”;2009年教育部、中残联等八部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意见》,其中规定,“加快特殊教育信息化进程。建好国家特殊教育资源库和特教信息资源管理系统,促进优质特殊教育资源共享。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特殊教育信息化软硬件建设。特教学校要根据残疾学生的特点积极开展信息技术教育,大力推进信息技术在教学过程中的应用,提高残疾学生信息素养和运用信息技术的能力”。《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要“逐步提高特教信息化水平”;2017年颁布的《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提出,“加强特殊教育信息化建设和应用,重视教具、学具和康复辅助器具的开发与应用”。这些规定和目标的提出使得我国特殊教育信息化发展的步伐迅速加快。
2.我国特殊教育信息化发展现状
近年来一系列政策的出台表明我国政府对于特殊教育信息化给予了较高程度的重视,但目前我国关于特殊教育信息化发展现状的官方统计数据仍然较少,《中国教育事业统计年鉴》中仅有特殊教育学校数据库数量、电子图书册数以及音视频小时数三个相关指标。2016年的最新数据显示,全国特殊教育学校共有数据库9627个,电子图书20584693册,音视频资源474900小时,由此计算,2016年我国特殊教育学校校均数据库4.63个,电子图书9896.5册,音视频228.3小时。
此外,还可以通过某些省市研究者开展的现状研究了解相关资料。
2012年史文津等对江西省特殊教育信息化发展现状进行了调查(20),发现:(1)在特殊教育学校信息技术环境建设方面,拥有率排在前三位的设备是计算机、录音机、投影仪,同时,计算机的拥有率达到100%。但通过访谈得知各校拥有的计算机有一部分是行政办公用机,还有一些是不能使用多媒体教学软件和上网的老旧机型,难以真正为提高特殊需要儿童的受教育质量提供帮助。此外,拥有率较低(低于50%)的设备是扫描仪、DVD/VCD和数码相机,并且使用频率也较低;相当多的学校没有接入互联网,利用网络的学校只有65%;由于一次性投入经费过高,没有学校使用教育卫星。具有多媒体教室的12所学校同时拥有校园网和互联网连接,可进行系统化的信息教学。有的学校受地方经济发展水平限制,硬件资源匮乏,与信息化教学要求有很大差距。(2)在教师对信息技术的认识方面,教师普遍认可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作用,绝大多数教师认为信息技术在改变教育方法、提高教学质量等方面都产生了很大的促进作用,可见教师对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作用十分肯定。教师对信息技术的认识是教师在教学工作中积极运用信息技术的先决条件,学校应该努力创造条件,出台合适的鼓励政策,为教师使用信息技术提供便利。教师眼中重要性排在前三位的设备是电视机、录音机以及数码相机,计算机位居第四。(3)在教师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方面,对传统媒体,尤其是电视机、录音机较为熟练的教师人数仍排在前列,很大一部分教师对以计算机为代表的数字媒体较为陌生。教师对这些设备不能熟练操作主要是因为学校缺少相关硬件设备,教师在日常教学中很少使用。而且通过访谈了解到,很多学校对数字设备视如珍宝,将其束之高阁,设备缺少合理的管理使用制度,造成资源浪费现象。在和教师的交流中了解到,如果需要教学课件,他们一般是从其他网站上下载,但如果将下载的零散资料按教学目标合理组织形成课件,就需要教师对多媒体制作软件有一定的操作能力。调查显示,年纪较大的教师对传统媒体,如幻灯片制作,较为熟练。但包括年轻教师在内,绝大多数教师只能使用PowerPoint,对其他课件制作软件很少接触,更谈不上结合特殊需要儿童的生理缺陷设计课件。(4)在特殊需要儿童信息技术教育方面,大多数特教学校都按国家要求在基础教育阶段开设了信息技术课,其中12所学校能够保证每周能有学生上机实践操作的课时,占调查总数的30%。22所学校开设了课程,但受学校计算机数量的限制,实践课时相对较少。仍有6所学校受办学条件的制约,没有开设信息技术课。(5)在特殊教育资源开发方面,教师获取教学资源的常用渠道依次是从其他网站下载、学校的教学光盘、从同事和朋友那借、自己动手制作、校园网资料库、自己购买的校园网数字图书馆。通过访谈发现,当需要教学资源时,教师倾向以网络下载等手段获取现成的课件,表现了特教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不足,没有信心独立制作符合自己学生特征需求的教学资源。此外,特教学校的校园网建设落后,在调查的40所特教学校中,仅16所有独立校园网主页,而且几乎没有为教师提供具有针对性的教学资源。学校能提供的教学光盘少之又少,能适合特教需要的屈指可数。由此可见,特教教师在其他渠道获得教学资源非常困难。在问及制约教学信息化的因素时,教学软件匮乏仅次于经费投入不足,成为第二位的因素。
同样地,也有研究者对吉林省特殊教育信息化发展的现状进行了考察(21),主要包括信息化设备的拥有情况、信息化设备在教育管理和教学上的应用、利用互联网为教育教学服务、教育信息资源的获取与利用以及教师信息技术综合应用能力的发展等几个方面。结果发现,在调查的学校中,从设备的拥有率上看,排在前三位的是计算机、录音机、投影仪,计算机的拥有率达到了100%,全省生机比例2010年达到4.34:1。从学校拥有的计算机数量上看,各个学校的发展不均衡,省内几所示范校拥有的数量比较多,机型也相对先进,发展相对落后的学校数量少,配置也落后。从设备的技术含量上来看,普通机器比最新的数字化设备要多,数码产品占同类产品的34.12%。在使用频率上,计算机是天天使用的,其他教学设备如录音机、投影仪、电视机等使用率不高,一般是在有教研活动的时候使用。数据显示,无论是常规的电子设备还是新教学设备,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闲置浪费情况。同时,特殊教育学校计算机应用主要分为教育行政和教育教学两个方面,但在实施情况上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信息化程度较高的学校开发并运行了如教师档案管理系统、学生学籍管理系统、财务管理系统、校产资源管理系统、校长办公系统和教师电子备课系统等,有效地提高了学校管理工作和教育教学的效率;但还有一些相对落后的特殊教育学校还采用“本薄”管理阶段,工作效率较低。
在网络的接入率方面,吉林省特殊教育学校中能够上网的学校达到95.57%,大多数学校同时拥有校园网与因特网连接。还有一些学校建成计算机教室,但是没有建成校园网。有的学校只有行政管理用的计算机可以上网,但教师很少有机会进行教学课件的搜集与制作。教师希望利用网络获取信息、准备教学、实施教学、与同行交流,但网络上可以利用的特殊教育资源十分有限。各特殊教育学校之间的联系也不够紧密,有限的特殊教育资源未能得到充分利用。
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使用多媒体进行课堂演示的占83.72%,创设情境的占69.25%,对学生进行个别化训练的只有22.22%,还有5.94%是为了应付检查才使用。整体看来,吉林省特殊教育学校在涌现出一批优秀的信息技术教师的同时,部分发展滞后的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应用信息技术的积极性不高,应用的能力和水平较低。在特殊需要儿童使用信息技术的能力方面,遇到的困难主要集中在五个方面:一是能方便使用的计算机数量少,二是学校安排的信息技术课程的课时少,三是实际上机操作的时间少,四是部分学生语言文字基础薄弱、阅读能力差,五是部分学生认为在计算机上没有什么好玩的软件和游戏。
还有研究者对陕西省宝鸡市特殊教育学校信息化发展的现状及对策进行研究(22),从特殊教育信息化重要性认识、硬件环境建设、软件资源建设、信息技术教育与学科应用、信息化人才培养与技能五个方面开展了系统深入的调查研究。在分析调研数据的基础上,归纳和总结了宝鸡市特殊教育学校在推进特殊教育信息化建设进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具体内容包括:特殊教育信息化重要性认识有待提高,建设经费投入力度不够;硬件环境建设有待进一步优化,设备使用效率较低;信息化教学资源数量不足,类型不全,质量不高;信息技术课程教学效果不理想,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还处于低水平层次;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不强,缺乏有针对性的有效培训。
整体来看,我国特殊教育的信息化水平近年来虽然得到了一定的提升,但与特殊需要儿童的需求以及欧美发达国家的水平还存在较大的差距,还需要在政策保障的基础上开展更多高水平的特殊教育信息化建设和人才培养,以更好地与世界接轨,满足特殊需要儿童的教育和康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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