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国有特殊教育学校2080所,比上一年增加了27所。从东部、中部、西部三个地区特殊教育学校的数量分布看,东部地区最多(842所),占全国特殊教育学校总数的40.48%;西部地区最少(579所),占27.84%(见图2-10)。因此,从特殊教育学校数量上看,东部地区仍然是特殊教育学校最多的地区。尽管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总数相对偏少,但与2015年相比,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数量增加较多,中部地区增加了14所,西部地区增加了9所,而东部地区仅增加了4所。
从各省(区、市)2016年特殊教育学校分布看,河北省特殊教育学校数量最多,为160所,其次为河南省、山东省,都是146所。特殊教育学校数量最少的是西藏自治区,仅为5所,海南省次之(7所)(见图2-11)。
表2-3 2016年各省(区、市)小学阶段在校残疾学生人数与2013年相比的增幅情况
图2-10 2016年东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分布情况
从图2-12可以看出,2013—2016年间,东部、中部、西部地区的特殊教育学校数量均逐年增长,但增长的幅度不大。2016年与2013年相比,全国特殊教育学校增加了147所,其中西部地区增加了71所,增长幅度最大,达到了13.98%,其次是中部地区,增加了46所,增幅为7.50%,东部地区增加了30所,增幅相对最小(3.69%)。
2013—2016年间,东部、中部、西部三个地区特殊教育学校数量都有所增加,但就各省(区、市)特殊教育学校数量的发展变化情况看,并不是所有省(区、市)的特殊教育学校数量都在增加,东部地区的省(市)如江苏省、福建省等特殊教育学校数量不仅没有增加,反而略有减少,有些省(市)如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等特殊教育学校数量变化不大(见图2-13)。
东部地区,除了广东省以外,各省(市)特殊教育学校数量变化不大,相对发展稳定。广东省是特殊教育学校数量增加最多的省份,2013—2016年间,增加了28所特殊教育学校;江苏省、福建省特殊教育学校不仅没有增加,反而分别减少了6所、2所;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及海南省特殊教育学校数量没有发生变化。其他各省如河北省增加了5所,其余仅增加了1—2所。
图2-11 2016年各省(区、市)特殊教育学校数量
图2-12 2013—2016年东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数量变化情况
中部地区,除了黑龙江省以外,其他各省特殊教育学校数量都在增加,其中山西省增加得最多,达到了13所;其次为湖南省、河南省,分别增加了10所、9所;黑龙江省特殊教育学校三年间减少了1所。
西部地区,除了重庆市、西藏自治区以外,其他各省(自治区)特殊教育学校数量都在增加,其中贵州省增加最多,三年间增加了16所,广西壮族自治区增加了14所,云南省、甘肃省、陕西省也分别增加了8所、8所、6所;重庆市、西藏自治区的特殊教育学校数量没有增加也没有减少。(www.xing528.com)
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数量增加得较快,这得益于国家“十一五”期间实施的“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项目。为了缓解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数量不足、覆盖范围有限及已有特教学校办学设施设备少、旧、陋、破等问题,国家先后实施了《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规划》一期、二期项目,绝大部分30万人口以上的县均独立设置了一所特殊教育学校,随着该项目的贯彻实施,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数量迅速增加,逐渐缩短了与东部地区在特殊教育学校数量上的差距,使全国特殊教育学校的布局趋于合理。
图2-13 2016年各省(区、市)特殊教育学校数量与2013年相比的增减情况
尽管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数量增加较快,但就目前特殊教育发展现状看,仍然难以满足中西部地区残疾儿童少年的教育需求,国家实施的“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项目基本保障了30万以上人口的县有1所独立设置的特殊教育学校,但目前仍有大量人口在30万以下的县没有特殊教育学校,属于特殊教育资源“空白县”,这些县大多数分布在中西部地区。因此,国家应该适时启动消灭特殊教育资源“空白县”的项目工程,在尚无特殊教育学校的县,支持当地的普通学校改建成县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以接受中重度残疾儿童入学,同时为当地在普通学校就读的残疾学生和随班就读教师提供咨询、指导、培训等各种支持和保障服务。
随着《残疾人教育条例》(2017年修订)的贯彻实施,残疾儿童少年在普通学校接受教育将会常态化和制度化,越来越多的残疾儿童少年会选择到普通学校就读,由此可能会导致部分城市、地区特殊教育学校招生不足,特殊教育学校可以选择合并,或者选择扩大残疾学生的招生类别,或者选择招收重度或多重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欧美发达国家特殊教育学校的发展历程也是如此。从上述各省(区、市)特殊教育学校的数量变化可以看出,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地区如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等,已经出现特殊教育学校数量相对稳定,甚至逐渐减少的发展态势,因此可以预测,我国特殊教育学校数量高速增长的时期已经基本结束,国家基本上不会再投资几百亿资金兴建、扩建特殊教育学校。由于我国特殊教育学校分布不均衡,一段时间内,中西部地区特别是残疾人口较多、仍然没有特殊教育学校的行政县,可能仍然会建设部分特殊教育学校,但对于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大城市,特别是残疾儿童少年融合教育发展程度比较高的地区,基本上不会再投资大量资金新建特殊教育学校,因此特殊教育学校的数量可能会缓慢减少,但绝不会像某些欧洲国家一样取消特殊教育学校。在我国,特殊教育学校有其特殊地位和作用,不仅可以为不能在普通学校学习的残疾儿童少年提供教育,还可以接受政府委托,为在普通学校学习的残疾学生提供指导和教育,为本地区特殊教育的整体发展提供支持和保障。
2016年,全国城区、镇区(5)特殊教育学校占比非常接近,分别为47.98%、45.48%,乡村特殊教育学校占比非常低,仅为6.54%。
从东部、中部、西部三个地区特殊教育学校的分布看,东部地区城区特殊教育学校占比相对较高,比镇区特殊教育学校占比高出24.11个百分点,比乡村特殊教育学校占比高出51.90个百分点。中部及西部地区,镇区特殊教育学校与东部地区相比占比较高。因此可见,中部、西部地区是以镇区特殊教育学校为主体,而东部地区是以城区特殊教育学校为主(见图2-14)。从未来特殊教育学校布局的合理性上看,东部地区应该加大乡村特殊教育学校的布点建设,使乡村需要接受特殊教育学校教育的残疾儿童少年能够在家附近就读,从而减少残疾儿童少年家庭的经济负担。中部、西部地区适当增加乡村特殊教育学校的数量,以便解决那些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有困难、又不便去镇区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的教育问题。
从各省(区、市)特殊教育学校的分布情况看,天津市、宁夏回族自治区尚未在乡村地区建立特殊教育学校(见表2-4)。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等12个省(区、市)城市地区的特殊教育学校数量相对比较多,而河北省、河南省、四川省等14个省(区、市)以镇区特殊教育学校为主,其他如海南省、西藏自治区等5个省(区、市)城区、镇区特殊教育学校分布数量相对比较接近。总体上来讲,目前我国特殊教育学校主要分布在城区、镇区,改变了过去特殊教育学校基本上分布在城区的状况。其中东部地区大部分省份特殊教育学校仍然是以城区分布为主,中部、西部地区大部分省份特殊教育学校分布在镇区。我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表明(6),与2000年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3.46个百分点,这表明2000年以来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极大地促进了城镇化水平的提高。从2016年特殊教育学校的分布情况看,镇区特殊教育学校占比增加较快,说明特殊教育学校的合理均衡布局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
图2-14 2016年东中西部地区城区、镇区及乡村特殊教育学校占比情况
表2-4 2016年各省(区、市)特殊教育学校分布情况(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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