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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残疾儿童少年教育状况报告(2014-2016)

时间:2023-08-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16年,全国在校残疾学生数中女生约17.67万人,占在校残疾学生总数的35.94%,基本与2015年持平。由此可见,各级政府还需要加强对女性残疾儿童教育的重视,采取有效措施,扩大社会宣传,提高女性残疾儿童少年的义务教育普及水平。

中国残疾儿童少年教育状况报告(2014-2016)

2016年全国招收了约9.15万残疾学生,比2013年增加了约6.52万,增幅约为247.46%。从东部、中部、西部三个地区残疾学生招生情况看,东部地区招收的残疾学生人数为28226人,占招收的残疾学生人数的30.84%;中部地区为28294人,占30.92%;西部地区为35001人,占38.24%(见图2-1)。

图2-1 2016年东中西部地区残疾学生招生数分布情况

2016年与2013年相比,西部地区的残疾学生招生人数增幅最大,达到了399.37%,远远高于全国247.46%的平均水平。中部地区的增幅为365.97%,也高于全国当年残疾学生招生增幅的平均水平。东部地区增幅最小,为112.88%(见图2-2)。

进一步对2013—2016年的数据进行分析,发现2014年全国残疾学生招生数与上一年相比增幅较大,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增幅更大。从增幅看,西部地区增幅最大,达到了279.24%,中部地区次之,为210.62%,东部地区增幅尽管最小,也达到了90.60%。增幅较大的主要原因是2014年国家不仅颁布了《一期计划》,而且在同年召开了全国特殊教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做出了重要批示,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国务委员王勇等出席会议并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特殊教育工作做出了重要部署。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出席领导规格最高、参会人员最多、覆盖面最广的一次特殊教育工作会议。为了贯彻《一期计划》的具体任务及全国特殊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各省(区、市)也都先后颁布了本地区的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计划,召开了专题会议,由此形成了从上到下推动特殊教育发展的动力,极大地促进了各省(区、市)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的发展。

图2-2 2013—2016年东中西部地区残疾学生招生数分布情况

残疾学生在校人数包括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人数和在普通学校就读的人数之和。2016年在校残疾学生总数为49.17万,比2013年增加了12.36万,增幅为33.58%。从东部、中部、西部三个地区的在校残疾学生人数看,东部地区为174823人,占全国在校残疾学生人数的35.55%,中部地区为139486人,占28.37%,西部地区为177431人,占36.08%(见图2-3)。

从2014年《一期计划》实施以来,全国在校残疾学生人数增加显著,其中中部地区增幅最大,由2013年的86898人增加至2016年的139486人,增幅达到60.52%;其次为西部地区,增幅为34.71%;东部地区则仅为16.94%(见图2-4)。

图2-3 2016年东中西部地区在校残疾学生人数分布情况

图2-4 2013—2016年东中西部地区在校残疾学生人数分布情况

对各省(区、市)数据进行分析发现,2016年四川省在校残疾学生人数最多,为47780人,海南省在校学生人数最少,仅为2142人(见表2-1)。在校残疾学生人数不足万人的有11个省(区、市),2万以上的有11个省(区、市)。

表2-1 2016年与2013年各省(区、市)在校残疾学生人数变化情况

2016年与2013年相比,除了北京市、上海市以外,其他各省(区、市)在校残疾学生数都有不同程度的增加。总体来讲,西部地区各省(区、市)在校残疾学生人数增幅较大。进一步分析东部、中部、西部三个地区内各省(区、市)的数据发现,东部地区各省(市)在校残疾学生人数变化差异较大,有些省(市)如浙江省(2.04%)、江苏省(6.97%)、福建省(1.51%)等(1)在校残疾学生人数基本保持相对稳定,但有些省(市)如北京市(-17.02%)、上海市(-8.00%)等在校残疾学生人数不仅没有增加,反而还有一定幅度的回落(见表2-1),但广东省在校残疾学生人数增幅却比较大,达到了73.20%。中部地区的湖南省在校残疾学生增幅最大,达到了154.90%,其次为安徽省(102.25%),黑龙江省(16.58%)、湖北省(11.87%)增幅相对较小。西部地区在校残疾学生人数居增幅前三位的是西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及内蒙古自治区,分别为220.00%、129.98%及117.72%,并且这三个自治区在校残疾学生人数连续4年逐年提高。重庆市(2.93%)、四川省(9.26%)增幅相对较小。

2016年,全国在校残疾学生数中女生约17.67万人,占在校残疾学生总数的35.94%,基本与2015年持平。其中东部地区5.99万人,占在校残疾女生总数的33.90%;西部为6.68万人,占37.80%;中部为5.00万人,占28.30%(见图2-5)。

2016年与2013年相比,中部地区的在校残疾女生增加了18120人,增幅最大,达到了56.80%,远远高于全国33.37%的平均增幅水平;西部地区增加了18224人,增幅为37.52%;东部地区增加了7877人,增幅最小,为15.14%(见图2-6)。

从各省(区、市)在校残疾学生中女性的占比情况来看,2016年西藏自治区最高,为44.01%,其次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41.45%),青海省为第三位(40.65%)。在校残疾学生中女性占比较低的省(区、市)依次为吉林省(29.12%)、广东省(31.38%)和广西壮族自治区(33.72%)(见图2-7)。(www.xing528.com)

图2-5 2016年东中西部地区在校残疾女生人数分布情况

图2-6 2013—2016年东中西部地区在校残疾女生人数分布情况

图2-7 2016年各省(区、市)在校残疾女生占残疾学生数比例

2006年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的主要数据显示,女性残疾人数占残疾人口总数的48.45%(2)。由此可见,各级政府还需要加强对女性残疾儿童教育的重视,采取有效措施,扩大社会宣传,提高女性残疾儿童少年的义务教育普及水平。

2016年与2013年相比,中西部地区除了重庆市(-6.42%)以外,其他各省(区、市)在校残疾女生增幅相对较大,特别是西藏、宁夏、内蒙古及湖南等省(区、市),增幅分别为234.09%、125.68%、133.58%及121.40%(见图2-8)。东部地区的北京市(-18.31%)、上海市(-8.54%)在校残疾女生人数是减少的,可能是上述两个直辖市2016年在校残疾学生总数比2013年减少造成的。

2016年,全国小学阶段(3)在校残疾学生人数为35.82万,占72.85%,初中阶段12.35万,占25.11%,高中以上阶段1.00万,占2.04%。

从在校残疾学生在各教育阶段的分布上看,东部、中部、西部三个地区都是小学阶段在校残疾学生占比最高,超过三分之二的在校残疾学生是在小学阶段学习;其次为初中阶段,高中以上阶段在校学生占比较低,占比最高的东部地区也仅为3.64%,西部地区最低,为0.95%(见图2-9)。

从表2-2看出,2016年与2013年相比,高中以上阶段在校残疾学生增幅不高,特别是中部地区仅为4.49%,即使是东部地区增幅也仅为10.18%。由此可见,2014年实施《一期计划》以来,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招生数、在校残疾学生人数都在显著增加,说明《一期计划》和全国特殊教育工作会议推动了各省(区、市)特殊教育的发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图2-8 2016年各省(区、市)在校残疾女生数与2013年相比的变化情况

图2-9 2016年东中西部地区各学段在校残疾学生分布情况

但也从另一方面显示出,各级政府仍然是以发展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为主要工作重点,而在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后(即高中、职业教育等方面)还缺乏有效的措施和手段,未来各级政府需要在继续扩大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机会的同时,逐步加大对残疾人高中以上阶段教育的支持力度,出台有效的支持或扶持政策,提高残疾儿童少年接受高中以上阶段教育的机会,特别是要大力支持或扶持中西部地区残疾人高中以上阶段教育的发展。

表2-2 2016年东中西部地区各学段在校残疾学生与2013年相比的增幅情况

从各省(区、市)小学阶段(4)在校残疾学生增幅来看,2016年与2013年相比,中部、西部地区普遍增幅较大,特别是贵州省增幅达到了923.9%,西藏自治区、青海省也分别达到了817.0%、607.0%,中部地区的江西省(699.6%)、安徽省(576.3%)等增幅也相对比较高(见表2-3)。由此看出,《一期计划》确实提升了中西部地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的普及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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