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1 元末明初颜神镇玻璃作坊遗址所描述的古代玻璃生产状况
在元代,中国玻璃的生产和玻璃器在生活中的应用,较之宋、辽、金又有新的发展。《元史》中即有“设瓘玉局”的记载。据考证,瓘玉局实际上是指烧造“瓘子玉”的官办作坊及其管理机构。瓘子玉亦称药玉,是一种仿玉玻璃器,药玉的名称直到明代仍有使用。从考古发掘出土的文物样品来看,元代玻璃是以珠类和发饰为大宗,其他器物如薄胎吹制产品等,较宋代数量减少。玻璃的产地,据目前所知,仅有山东颜神镇一处。
古代的颜神镇,即今山东淄博市博山区的城区及城区以南的神头村一带,地处孝妇河的源头。颜神镇古称颜神店,属淄州淄川县管辖,金代成为淄川县三镇之一。元代称颜神镇,归属于青州府益都县。颜神镇山多田少,难以发展农业,且“土多煤炭”,并有丰富的制造陶瓷、玻璃的原料,故宋代以前,此地即有陶瓷业的生产。至于该地的玻璃生产始于何时,目前尚无确切资料。历史文献的记载只能说明在明代此地即已有玻璃的生产,这对研究博山古代玻璃业的发展是远远不够的。1982年11月,在博山大街中段孝妇河东岸旧称“银子市”的地方,第一次发现了一处古代玻璃作坊的遗址。经专家鉴定,该遗址所属年代为元末明初。此处古代玻璃作坊遗址,是在兴建一座大楼、挖地基时发现的。在大约400 m2范围内的三条南北纵向地槽中,共发现大型炉遗迹1处、小型玻璃炉遗迹21座。小型玻璃炉分布密集,排列有序,相距较近的多在1 m左右。遗址北端有房屋基础残存。此处房屋似应是该作坊群经营者的业务活动之所,而不应像当初发掘报告中所说的“工棚”。真正的工棚,应和玻璃炉的残迹一致,在每只炉或相邻的两只炉上面,用最简单的方法搭成的棚屋,或砌以土坯,或立木桩而隔以秫秸箔幛,以避风雨、御寒气。此次发掘因地处闹市,又加上不能妨碍正常施工,故所探得的玻璃炉远非全貌。仅就已发掘的这处古代玻璃作坊群的规模,已超出了人们的想象。明、清至近代,博山玻璃作坊群都集中于孝妇河西岸。这处元末明初的玻璃作坊群却偏偏在孝妇河的东岸。是什么原因致使当时的玻璃业主们从河东岸移到河西岸?遗址中玻璃炉残迹的上层,有很厚的淤积层。由此不难看出这处邻近河岸的古代玻璃作坊经常受到洪水的困扰,人们最后下了决心,拆走所有地面上的建筑,包括砌炉的耐火砖块而迁到河对岸的高阜之上。所以此处遗址中所留下的只有炉坑底部的红烧土块。虽然没有查到当时地方文献中的水文资料,但张维用认为,该处玻璃作坊群被弃置的原因,主要是频繁的水患,而不是行业衰败。这样的解释,也正支持了颜神镇玻璃业从元代到清代一直是在健康地发展着的观点。
在博山大街古代玻璃作坊遗址中,发现的小型炉共21座。倘若能作全面的发掘,当然远非此数,这足可以推断出当时颜神镇玻璃业的生产规模。在社会经济发展缓慢的古代社会,一个行业发展到如此规模,绝非短时间内所能达到的。元代存在不足百年,颜神镇玻璃业或许在金代甚至北宋时就已出现。这样的推断或能填补文献资料的空缺。
遗址中的21座小型炉全部是仅存炉底部分,上部耐火砖砌筑的炉体已荡然无存。当时的发掘者认为“这种炉是制作玻璃器的小炉”[1]。博山的玻璃生产发展到元、明时期,工艺技术有了很大的提高,产品种类也大大增多,其生产所用的炉也相应有了明显的分化,即分化成大炉、圆炉、米珠炉三类主要炉型。大炉是将矿石原料熔炼成玻璃的炉,它可以生产“料条”,为圆炉和米珠炉提供半成品;也可以直接生产各种吹制产品。圆炉是用料条作原料,生产各种各样的小型产品。米珠炉是用料条再熔化制成各种小型珠类。这三种炉各有分工,其炉型、工艺技术、产品都是截然不同的。但遗址中的小型炉虽然据说其炉底部分也有“亚葫芦型”和“凸字型”两种,但张维用认为这些小型炉是一种“未分化型炉”。这些炉较小,炉中有一个小坩埚(硝罐)将矿石原料熔为玻璃,工匠直接从坩埚中取料制造各种产品,兼熔炼、制作于一身。可以说,在当时还没有分化为专门熔炼或专门制作的炉前,所有的炉基本一样。这是一种工艺较为原始的技术,故应视其为“未分化型炉”。
在该遗址的南端还发现了一座直壁平底的大型炉,宽达2 m,残高40 cm,四壁有红烧土块。人们多以为这“是把矿石熔化成玻璃汁以生产玻璃料条的大炉”[1]。但张维用坚持认为这应是一处炼焦炉。清初孙廷铨所著的《颜山杂记·琉璃》中就明确地指出:“琉璃者,石以为质,硝以和之,礁以煅之。”这里的“礁”,应通作“焦”,即焦炭。该文中又说:“礁,猛火也,以攻外。”这就毋庸置疑地说明了在清代以前,颜神镇制造玻璃所用的燃料是焦炭。这是因为古代的玻璃炉炉型较小,而且还没有采用更为理想的助熔剂,所以只有用热值更高的焦炭才有可能使炉温达到熔化原料的程度。然而,颜神镇玻璃炉从采用焦炭为燃料而逐步改为烧煤,这种转化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张维用以为,就是在孙廷铨的时代。《颜山杂记·琉璃》中就透露出了这种消息:“其始也,石气浊,硝气未澄,必剥而争,故其火烟涨而黑;徐恶尽矣,性未和也,火得红;徐性和矣,精未融也,火得青;徐精融矣,合同而化矣,火得白。故相火齐者以白为候。”
孙廷铨在这里描述的玻璃炉中燃料燃烧的过程,是由黑而红、由红而青、由青而白,这正是煤炭燃烧的过程。而“烟涨而黑”更是煤炭燃烧的特征。若是焦炭,不会是“烟涨而黑”,也不会“火得红”,只是由青变白而已。可见孙廷铨的时代,颜神镇的玻璃业是焦炭、煤并用的,从这以后才逐渐全改为烧煤,直到近代。这就大大地降低了生产成本,但其关键是炉型要加大。当然,在孙廷铨之前的元、明两代,肯定是以焦炭为燃料的。在社会生产还没有精细分工的元、明时期,不会有专业的炼焦厂为玻璃业提供商品焦炭。在玻璃作坊集中的地方,同时建炼焦炉、自己解决燃料问题是合情合理的。况且此炉宽达2 m,直壁平底,和熔化玻璃制造料条的“大炉”完全对不上号,故此炉必是炼焦炉无疑。
遗址中还出土了几只“硝罐”——熔炼玻璃用的坩埚。其中一只较完整的高33 cm、口径25 cm、腹径28 cm,比起现在博山所用高达半米以上的硝罐,显得太小了。张维用当时在遗址发掘现场采到一块硝罐的残片,从断面上看,明显是用两种不同材料制成:里层质地紧密,外层质地疏松。请教专家得知,里层紧密,可经受玻璃液的侵蚀;外层疏松,可有效地承受炉火的热冲击。从这块硝罐残片上还可以看出:硝罐小,炉也必小,为达到要求的炉温宜于烧焦;焦炭燃烧,炉温提升快,预热时间短,硝罐极易破裂,故其外层疏松以承受焦炭燃烧时强大的热冲击。从这些地方都可看出古代玻璃工匠生产经验的丰富和工艺技术的相对成熟。
遗址中出土了许多当时生产的玻璃产品,主要有发饰类、珠环类、扣等以及许多废弃玻璃料。把这些标本综合一下,当时能熔炼出的玻璃颜色有无色透明、深浅绿色、深浅蓝色、黑色、白色、乳白色、黄色、茶晶色、砖红色等。其产品标本除珠类外,大多残破,以发饰类数量较多,珠环类次之,玻璃扣只有张维用采到的一件。谨分述如下。
1) 发饰类
发饰类在淄博市博物馆当时的发掘报告中被统称为“簪”,用“Ⅰ、Ⅱ、Ⅲ”式相区别;另有簪花一件。所谓“Ⅰ式”簪,是一种直棒形的中空发簪。发掘报告中仅见半透明乳白色一种,张维用在现场还采到该式簪的浅蓝色残品一段。《颜山杂记·琉璃》在叙述“空之属”产品时说:“凡为花簪,先得茎,后得顶,断而殊之,易手而燎之,后得蜂末”;把这种直棒形中空簪的制作程序和方法记述得比较具体,可见这种簪在明末清初还有生产。所谓“Ⅱ式”簪,应称为“笄”。“笄”字在《说文》中只说是“簪也”。不过,张维用根据“笄”字的字形,总认为笄应该是成对使用的,因无旁证,不敢独断。所谓“Ⅲ式”簪,为斗笠顶式簪,此式簪为仿古代金银镶嵌所制。在此三式之外,张维用当年在现场曾采到另一种发簪的残段。此簪为仿玉簪式样,泡顶,粗身,颈稍弯曲,白色,尾残,风化严重。(www.xing528.com)
2) 珠环类
珠环类包括各种不同颜色、不同形状及不同粒度的串珠散粒。间有瓜棱珠。也发现不同颜色的小玻璃环,皆像作头饰、衣饰之用。其中最值得注意的是一种形状特殊的珠,在淄博市博物馆于嘉方撰写的《淄博元末明初玻璃作坊遗址》中称其为“柱形绞丝饰”,只采集到一件,为琥珀色。张维用当年在现场曾采集到同样的标本,有无色透明、浅蓝色、浅绿色等多件。这种所谓“柱形绞丝饰”,一直到近代仍有生产,称作“瑶珠”,据说是中国西南少数民族尤其是瑶族的特需产品,是缀于衣帽之上作为装饰的,亦不必是“单独使用”。其丝纹以深而细者为上品。其规格往往由买方提出,如一寸至五寸或一寸至八寸[1]。凡珠之长度在此范围之内均属合格,所以不存在残与不残的问题。然而,在20世纪90年代,吉林珲春、扶余等地相继出土了属于元代的“螺旋形饰”或“螺丝形饰”多件[2—3]。这些螺丝形饰,张维用以为皆当时颜神镇所产。元代时,此品亦曾销往关外满族等少数民族地区。及至清代和近代,此品只销往西南,故博山玻璃行业称其为“瑶珠”。这一方面说明这种特殊的“螺丝形饰”自元代至近代一直生产,另一方面说明几百年来颜神镇玻璃产品的销售范围之广。正如《颜山杂记》所说,其销路“北至燕,南至百粤,东至高丽,西至河外,其行万里”。
另一件未见于发掘报告中的是张维用当年在该遗址中采集到的一件标本,圆饼形,酷似围棋子,浅蓝色,一边有黏结疤痕。张维用正苦于无法认定,1985年7月,一位朋友从该遗址附近又采集来相同的标本,持来赠张维用,其圆饼部分全部相同,在其一边粘上一个玻璃圈状鼻。至此方恍然大悟,这是一只玻璃扣。
对元末明初颜神镇玻璃作坊遗址出土标本的化学成分测试结果表明,其配方与中国古代传统玻璃有所不同。其中SiO2和K2O的含量高,PbO的含量很少或没有,不见有BaO。其各种化学成分具体含量见表12.1[1]。
表12.1 博山古代玻璃作坊遗址出土玻璃的化学成分 (%)
元代的玻璃器除在博山古代玻璃炉遗址中有大量发现以外,各地墓葬中亦有出土,以发饰和珠环类为多。元代发现的重要出土文物,一是甘肃漳县汪世显家族墓出土的玻璃莲花盏托(图12.1),该盏托分盏和托两部分,盏口径8.6 cm、高4.8 cm,通体普蓝色,半透明,口、腹部为七瓣莲花式,底为假圈足,底心稍内凹,口部每瓣莲花均有尖锐的瓣尖,整器仿佛一朵正在盛开的荷花。托口径12.5 cm、高1 cm,内圈为八边形,斜内凹,口沿稍扬起,呈八瓣莲形,瓣尖也为尖锐式,底部则为平底,颜色与盏相同。这件盏托是采用模铸法成型,但技术不很纯熟,盏与托都有明显的气泡。另外,颜色的纯净度也不够,这与元代工艺水平是相符的。二是江苏苏州市元末张士诚之母曹氏墓出土的大量玻璃珠和1件玻璃圭(图12.2)。该玻璃圭长12.6 cm、宽6.5 cm,为涅白色玻璃质,长条形,顶部略尖,下部平直,无纹饰。玻璃珠均无色透明,大小不一,直径在0.4~0.8 cm之间;其主要成分含量为:Si为77.09%,K为8.86%,Pb为8.07%,Ca、Al的含量较低,不含Ba,属于钾铅硅酸盐玻璃。另外,在山西大同也有玻璃珠出土[4—5]。
图12.1 甘肃漳县汪世显家族墓出土的元代玻璃莲花盏托(甘肃省博物馆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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