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1.1 越王勾践剑上的玻璃
迄今为止,在中国考古发现的春秋时期玻璃制品多是以石英砂为主要原料制成的釉砂,当然它们还不能算作真正意义上的玻璃制品。春秋时期,除了类似河南淅川楚墓出土的釉砂之外(苏州真山吴王墓出土的菱形蓝色料珠虽然未作分析,但与西周及春秋墓出土的同类料珠相同,推测也属于釉砂范围),真正玻璃品的发现目前看来只有三例:出土于河南固始侯古堆一号墓的蜻蜓眼玻璃珠(稍后将作论述,认为它们属于从西方输入的产品,并且是楚人的财产);出土于河南辉县南部战国墓中的吴王夫差(公元前495年—公元前473年在位)剑剑格上的三块蓝色玻璃;1965年出土于湖北江陵望山一号楚墓的越王勾践(公元前497—公元前465年在位)剑剑格上的两块浅蓝色玻璃(图9.1)。
吴王夫差和越王勾践都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人物。因为这两把剑上分别铸有“攻吴王夫差,自作其元用”和“越王勾践,自作用剑”的铭文,所以这两把青铜剑的制作年代是比较准确的。正因如此,这两把青铜剑剑格上的几块玻璃,对于中国古代玻璃的研究是十分珍贵的资料,历来受到学术界的重视。下面主要对越王勾践剑剑格上的两块玻璃进行一些探讨。
1) 越王勾践剑出土时的有关情况
1965年冬,湖北省考古工作者在湖北江陵发掘了三座战国时期的中型楚墓,越王勾践剑就出土于编号为望山一号的楚墓中。
越王勾践剑为青铜制成,X射线荧光无损分析结果表明,其主要成分是铜和锡,铅的含量较少,其他元素都是微量的。该剑剑格上的纹饰为铸造而成的阴纹,剑格两面的纹饰大致相同,一面用绿松石镶嵌,镶嵌得十分紧密而平整,显示出高超的工艺水平,至今仍然保存完好;另一面的花纹凹槽内仅存有玻璃两块,其中一块为残损件。玻璃呈浅蓝色、半透明,形状不同:一块呈球冠形,底径约5 mm;一块呈烟斗形(一端残),通长约6 mm。它们均被一种灰白色的物质黏结在剑格上的花纹凹槽内,玻璃四周与花纹凹槽边缘之间存在着一定的空隙。与镶嵌绿松石一面相比较,有玻璃一面无论是制作工艺及制作水平都存在着较大的差别,可能是不同的工匠在不同的时期分别制成的。
需要指出的是,江陵望山一号楚墓是经过科学发掘的一座未被盗掘的墓葬,考古发掘清理工作进行得十分细致和彻底,不存在任何细小器物遗漏的可能性,所以该剑剑格上只有两块玻璃的情况说明了该剑下葬时剑格上只有这两块玻璃,而从剑格(一个面)上的花纹来看,至少应该有8块玻璃。还需要指出的是,该剑出土时位于棺内墓主人的身边,并插在木质的漆剑鞘中。
2) 越王勾践剑在楚墓中出土的原因探究
楚人尚武,喜爱佩剑,“带长铗之陆离兮,冠切云之崔嵬”。(《楚辞·九章·涉江》)“长铗”,就是长剑,所以在楚墓的考古发掘中常常有青铜剑出土。在楚墓出土的众多青铜剑中,带有越王、吴王等铭文的吴越名剑特别惹人注目。仅就越王剑来说,已有数例,除越王勾践剑之外,还有江陵藤店一号楚墓出土的越王州句剑、江陵张家山楚墓出土的越王盲姑剑、湖北秭归县出土的另一把越王州句剑、1988年江陵郢都北郊出土的越王者旨于剑(又名越王鹿郢剑)。据《长江日报》1988年9月19日报道,越王鹿郢是越王勾践之子、越王盲姑之父、越王州句之祖父。连续四代越王的青铜剑都在江陵纪南城附近的楚墓中发现,这对研究越王剑为什么会流传楚国这个问题提供了直接的证据。
望山、藤店、张家山这三座出土越王剑的楚墓,其年代均为战国中期,其规模是:望山、藤店为中型楚墓,张家山为小型楚墓。对于越王剑在楚墓中出土的原因,历来说法多种,然而鉴于下述几点理由,可以认为它们是作为楚人的战利品被葬入楚墓中的。
图9.1 湖北江陵望山一号楚墓出土的镶嵌蓝玻璃的越王勾践剑
(1) 望山一号楚墓出土竹简的“祷辞”中记有楚简王、楚声王、楚悼王三个楚王的名字,所以该墓的年代定为楚威王后期或楚怀王前期[1]。司马迁《史记·越王勾践世家》记载:“楚威王兴兵而伐之,大败越,杀王无强,尽取故吴地至浙江,北破齐于徐州。而越以此散,诸侯子争立,或为王,或为君,滨于江南海上,服朝于楚。”关于楚国灭亡越国的时间,学术界并未最后定论,有楚威王时期说和楚怀王时期说,不管哪一种说法更符合历史实际,楚威王时“大败越,杀王无强,尽取故吴地至浙江”,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既然楚军攻占了越国的腹地,杀了越王,掠取越国的珍贵物品(包括越王剑)就是理所当然的事了。楚墓中出土的实物与史料中的记载在时间上是十分吻合的。司马迁是西汉时期的人,离楚威王大败越只有100余年的时间,他的记载大概不会有重大的差错。
(2) 联系到湖北襄阳、江陵等地出土吴王夫差剑、吴王夫差矛(该矛出土于江陵马山一座小型楚墓中)的事实,它们极有可能是越灭吴(公元前473年越王勾践灭了吴国,吴国的珍宝——包括吴王剑、吴王矛等当然为越国所有)、楚又大败越之后作为战利品带到楚国来的。从价值的观点来看,只有作为战利品,这些越王、吴王用的珍贵兵器才有可能为身份较低的人们所获得。正因如此,它们才有可能在小型楚墓中出土。
(3) 江陵藤店一号楚墓中只出土有两柄青铜剑。越王州句剑出土时放在墓室的头箱,与甲胄在一起。将它与甲胄放在一起,表明它与甲胄都是墓主人生前用的武器或是显示墓主人的战功,说明它可能就是墓主人生前的战利品。该墓简报的作者也做了类似的推测[2]。
(4) 春秋战国时期,吴越之地铸剑技术之精早已闻名于世,特别是对吴越名剑,楚人是十分想得到的。《吴越春秋·阖闾内传》记载:“湛卢之剑恶阖闾之无道也,乃出而去,水行如楚。楚昭王卧而寤,得吴湛卢之剑于床。”该剑原产于越国,同书记载:“臣闻吴王得越所献宝剑三枚,一曰鱼肠、二曰磐郢、三曰湛卢。”《越绝书》卷十一记载:“楚王召风胡子而问之,曰:寡人闻吴有干将,越有欧冶子”,“寡人顾赍邦之重宝以奉子,因吴王请此二人作铁剑,可乎?”楚王做梦都想得到吴越名剑,并不惜“赍邦之重宝”请吴越名师作剑,可见楚人对吴越名剑的重视和想获取的急切心情。在楚人打败越的过程中,楚人千方百计地去夺取这些吴越名剑是理所当然的。可以预计,在今后的考古发掘中还会有吴越名剑在楚墓中出土。
3) 越王勾践剑剑格上两块玻璃的有关问题
(1) 制造工艺。在放大的条件下观察越王勾践剑剑格上的两块玻璃,可以清晰地看到它们内部有圆形和椭圆形的气泡。据此推测,两块玻璃的制造工艺为:
① 制作一个与剑格花纹相同的泥范并烘干备用。
② 将熔融的玻璃料取出一定量之后,圆形的纹饰可直接滴入玻璃料,因玻璃料的黏度较大,冷却后呈球冠形;呈烟斗形的纹饰可以一边向泥范内滴入玻璃料一边进行拉伸,使玻璃料充满一段花纹的凹槽。虽然拉伸的力量很小,玻璃内部原已存在的较大的圆形气泡则在拉力的作用下变成了椭圆形。
③ 冷却后除去泥范。将制好的玻璃用黏合剂黏合在剑格上的花纹内。
(2) 产地。越王勾践剑剑格上的这两块玻璃会不会是当时西方输入的产品?或者是西方输入的玻璃经过加工或重新熔化后制成的呢?以下几点理由说明这些均不可能。
① 越王勾践在位之年为公元前497年—公元前465年,属于公元前5世纪早期,萌芽时期的“玻璃之路”是没有能力将越王勾践剑剑格上的花纹图样送到西方、在西方按图样制成玻璃镶嵌物之后再运回越国的。因此这两块玻璃应是在中国制成的。(www.xing528.com)
② 由于这两块玻璃内部都有气泡,并且又很细小,加上玻璃的特征是又硬又脆,试图采用西方输入的玻璃品通过加工制成剑格上纹饰的形状,在技术上也是难以办到的。况且在这两块玻璃的表面也看不到任何一点加工的痕迹存在。
③ 本章前面已经指出,除河南固始侯古堆一号墓之外,在吴越的墓葬中几乎未见有玻璃品出土,苏州真山吴王墓中出土的菱形蓝色料珠可能也是釉砂,并且有可能是从中原输入的物品。因此春秋时期吴越之地还不拥有西方输入的玻璃品,同时也不拥有玻璃制造技术,又怎么能采用西方输入的玻璃为原料、通过重新熔化或加工来制成青铜剑上的装饰物呢?
④ 剑是一种兵器,这把作为勾践“自作用剑”的青铜剑,主要应该是用于防身和战斗,而黏结有玻璃饰物的青铜剑一般说来是不能用于实战的。一方面是玻璃性脆,遇到较大的震动时容易破碎;另一方面是这两块玻璃被粘在剑格花纹的凹槽内,牢固程度差,遇到较大的震动时容易脱落。而剑格另一面的绿松石是被镶嵌在花纹凹槽内(其底部可能也进行了黏结),牢固程度高,所以不易脱落。因此,可以认为,即使当时的越国能够生产玻璃,也不会用这种方法来装饰勾践用的青铜剑,戎马一生的越王勾践也不可能用这种青铜剑作自己的佩剑。
(3) 该两块玻璃系楚人制作。越王勾践剑剑格上的两块玻璃是哪里来的呢?它们应该是战国中期楚人所制作的。其理由如下:
① 《楚辞·九歌·东皇太一》中有“抚长剑兮玉珥”的名句,剑珥可以用玉来做,也可以用玉的代用品玻璃来做,剑珥位于剑的重心部位,佩剑时正在腰部,故抚摸剑时,往往先摸到剑珥。从目前所了解到的有关考古资料来看,用玻璃作青铜剑的装饰,当为战国时期的楚国首创。玻璃剑珥、玻璃剑首、玻璃剑珌等玻璃剑饰,除长沙之外在其他地区是十分罕见的,也证明了这一点。所以说楚人用玻璃来装饰剑格上的花纹是有其传统的。
② 江陵望山楚墓的年代为战国中期,具体年代为公元前329年前后,正值楚国玻璃制造兴起的时期。在这一时期,楚人已经生产了不少玻璃制品,完全有技术、有能力制造出勾践剑剑格上的玻璃。
③ 该剑剑格的另一面镶嵌着绿松石,工艺水平较高。因剑格两面的花纹相近似,推测黏结有玻璃的一面原来也应该是镶嵌着绿松石的。只是因为该剑是楚人的战利品,在楚人夺取它的过程中,某种原因使这一面镶嵌的绿松石被破坏了。为了保持其美观,该剑后来的主人就试用当时楚国新出现不久的玻璃作花纹装饰。
④ 望山一号楚墓主人的身份为大夫级,据该墓出土的竹简记载,他生前曾“出入侍王”,是楚王的亲信,地位是比较高的。他将越王勾践剑作为陪葬品放在身边,目的是显示他的地位和功劳,与江陵藤店一号楚墓中出土越王州句剑的含义在某一方面有些相似。也就是说:望山一号楚墓的主人不是将越王勾践剑作为一件实用的武器看待(这与勾践当时制造该剑时的目的不相同),而是作为一件显示自身地位和功劳的物品看待。因此,他采用玻璃来装饰剑格上的花纹就是合情合理的事了。
9.1.1.2 吴王夫差剑上的三块玻璃
吴王夫差剑出土于河南辉县南部的战国墓中,夫差剑剑格上镶有三块玻璃。据崔墨林[3]撰文介绍,这几块玻璃的透明度较高,为钙硅酸盐玻璃制成,熔化时铜离子着色。并认为该剑可能是“黄池”会盟时吴王送给卫国的。可见,夫差剑上的玻璃与勾践剑上的玻璃至少有下列三点相同之处:
(1) 都是作为剑格上的装饰;
(2) 相对于当时一般的玻璃品来说,都是透明度较好的玻璃;
(3) 都是呈蓝色或淡蓝色的玻璃(因为夫差剑上的玻璃为铜离子着色,当为蓝色无疑)。
据《中国文物报》1996年2月4日刊载的英夫《吴王夫差剑集录》一文介绍,传1935年安徽寿县西门内出土,或云河南辉县出土的吴王夫差剑,现藏中国国家博物馆,通长为58.9 cm,腹部有“攻吴王夫差,自作其元用”2行10字。剑格饰简化兽面纹,并嵌有绿松石。可见,吴王夫差剑与越王勾践剑一样,原来应是镶嵌绿松石的。鉴于上述有关越王勾践剑上玻璃的讨论,辉县出土的吴王夫差剑上的三块玻璃也应为战国时期的人们所制作,不可能是春秋时期的吴国或越国制造的。
9.1.2 公元前5—公元前4世纪楚国玻璃的兴起
近几十年来在湖北、湖南、河南、安徽等地发掘的楚墓已有数千座之多,其中春秋时期的楚墓也占有一部分,但是至今尚未见到真正的玻璃品出自春秋时期的楚墓中。到了战国时期,特别是战国中期前后楚墓及晚期楚墓中,出土玻璃品的数量突然多了起来,例如长沙地区就有100多座楚墓中出土有玻璃品。此外,已经论述过的河南淅川县下寺楚墓,时代为春秋中晚期,其中2号墓的年代为公元前554年或稍晚,该墓群中只有釉砂出土,而没有见到玻璃珠;然而在同一地区发掘的河南淅川县徐家岭楚墓(时代为战国早期)中即出土了几十颗蜻蜓眼玻璃珠。时代为公元前433年或稍晚几年(属于战国早期墓葬)的湖北随县曾侯乙墓中出土了173颗蜻蜓眼玻璃珠。这些发掘情况表明,在公元前5—公元前4世纪,楚国的玻璃生产得以兴起,并且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出现这一历史现象的原因是什么呢?现从技术与社会需求的角度,试就以下几点进行论述。
1) 楚人已经掌握了早期的玻璃制造技术
河南淅川县下寺楚墓出土的釉砂,为春秋中期偏晚的遗物,它们的出土表明了最迟在春秋中期楚人就已经掌握了采用石英砂为主要原料,使用先成型后烧结的方法生产釉砂。当然,楚国的这一技术极有可能是从西周王朝那里学来的。楚国曾是西周王朝的属国之一,与西周王朝有着密切的联系,楚国从那里学习到这一技术是十分可能的。这种方法与战国中期时楚国制造外形类似蜻蜓眼玻璃珠或釉砂珠的方法基本上是相同的。楚墓中出土的玻璃品,如珠、管等小型器物,其中有一部分就是采用先成型后烧结的方法制造出来的,只是由于所采用的原料有差别以及烧制它们的温度高低不完全相同,有一部分烧成了釉砂珠(管),也有一些烧成了一部分或大部分为玻璃质、另一部分或少部分仍是烧结的砂粒的玻砂珠(管)。如湖北随县曾侯乙墓出土的E.C.11.240号绿色料珠,X射线衍射分析结果表明它的局部是结晶态,化学全分析的组分总量约为80%,所以当时没有制造出真正意义上的玻璃制品来,但是对于其基本制造技术楚人是早已掌握了的。这就是公元前5—公元前4世纪楚国玻璃兴起的原因之一,而且是重要的内部原因之一。
2) 西方玻璃制品的传入
(1) 关于夫差夫人墓出土玻璃珠的讨论。1978年,考古工作者在河南省固始县侯古堆发掘出一座春秋末年的墓葬,编号为侯古堆一号墓。该墓是一座较大型的墓葬,除出土了大批文物之外,还发现了有17个人为墓主人殉葬的现象,足以说明该墓主人的高贵身份。据该墓出土的墓主人的骨骼以及出土文物上的有关铭文考证,该墓为春秋末年宋国国君宋景公的妹妹、当时吴国的太子夫差(即后来成为吴国国君的吴王夫差)的夫人之墓。据《史记·吴太伯世家》记载:吴国阖闾“十一年,吴王使太子夫差伐楚,取番。楚恐而去郢徙若”。这说明在春秋末年,吴国的太子夫差曾统兵攻打楚国,并攻占了楚国的番地。今天的河南省固始县正是春秋时期番国(番国在春秋中期之前已为楚所灭)的所在地,番国故城遗址至今犹存。番是楚庄王时楚国的令尹孙叔敖的封地,是楚国的重镇之一。因在公元前506年,伍子胥率领吴军一举攻占了楚国的都城郢,迫使楚昭王出奔。公元前505年楚军在秦军的帮助下才击退吴军,恢复郢都。所以公元前504年吴军攻占番地之后,楚国十分恐慌,立即准备迁都,所谓“去郢徙若 ”是也。夫差的夫人随夫出征,当吴军占领番地之后她突然暴病而亡,可能是由于当时正处在战争时期,局势动荡,只好将她就地予以厚葬,以17人殉葬就是证明。该墓的内棺中出土有几颗蜻蜓眼玻璃珠,据张福康等检测,其化学组成为钠钙玻璃,Na2O的含量达10.94%、CaO的含量达9.42%,其他成分见表9.1。
表9.1 西周墓葬、楚墓及属楚文化范畴的墓葬中出土玻璃制品的化学成分 (%)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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