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卫生机构数
医疗卫生机构是指从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从民政、工商行政、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取得的法人单位登记机构,为社会提供医疗保健、疾病控制、卫生监督服务或从事医学科研和医学在职培训等工作的单位。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其他医疗卫生机构。2002—2016年,医院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数目在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我国的发展历史还不长,产生于2002年之后,十多年过去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数目增长缓慢,个别年份还在下降(详见表4-11)。但是人们有病就喜欢去大医院看病的就医习惯短期内还未能彻底改变,这或许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增反降的原因之一。医疗卫生服务,从提供方来说,可以说是一种公共服务。从患者角度讲,去医院看病实际上就是人们的一种健康消费行为,有需求就有市场。既然患者过去长期养成的就医习惯还未完全转变,为了短期利益,部分医院并不拒绝甚至乐此不疲地接收从基层来的病人。“小病在基层,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贯彻执行国家分级诊疗的医改导向还有相当长的路要走,相关配套改革需要跟上。一些省市推行的“医联体”建设,对分级诊疗制度的贯彻落实效果并不理想,往往表现出“上转容易下转难”的怪象。
表4-11 医疗卫生机构数
(二)卫生技术人员数
卫生技术人员包括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药师、检验技师、影像技师等医疗卫生人才。常常用每千人口卫生技术人员数来衡量一个国家一定时期内卫生人力资源数量,每千人口卫生技术人员数=卫生技术人员数/总人口数×1 000。总体上看,我国每千人口卫生技术人员增长较快,2004年为3.53人,2010年为4.39人,2016年为6.12人。卫生技术人员的城乡差别还相当大,城市每千人口拥有的卫生技术人员几乎是农村的两倍,而且这种差距还在拉大,这应该引起政府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详见图4-4)。(www.xing528.com)
图4-4 城市和农村每千人口拥有的卫生技术人员
(三)每千人口卫生机构床位数
床位数指到年底固定实有床位,每千人口卫生机构床位数=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人口数×1 000。每千人口拥有的床位数2012年为4.24张,2016年增加到5.37张(详见表4-12)。总体上看,我国每千人口床位数在逐渐增加,医疗条件在改善。但每千人口拥有的床位数在城市和农村的差距依然明显,城市常年是农村的两倍多。
表4-12 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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