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国务院正式发布《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我国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进入新的历史阶段。2003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国家对农民医疗保障真正有了制度上的安排,使当时7亿农民结束了无医保的历史。2007年7月,国务院下发《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决定正式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至此我国三大社会医疗保险制度主要由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构成,三大医疗保险制度的构建提高了城乡居民的整体健康水平,我国全民医保的目标基本得以实现。但随着城镇化的发展,灵活从业人员地区间流动逐渐频繁,参保人员重复参保问题凸显,城乡医疗保障水平差异逐渐扩大,城乡二元医保制度弊端日益显现,因此2007年各地开始积极探索统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即提高医疗保险统筹层次,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与新农合制度进行整合,如重庆从2007年就在其五个区开始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探索工作,天津从2008年开始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前期准备工作。2013年3月,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提出“整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职责,由一个部门承担”。截至2013年,天津、青海、山东、重庆、广东、宁夏、浙江及成都、杭州、珠海等多地基本完成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统筹。2014年李克强总理《政府工作报告》中再次强调巩固全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重要性,并指明进一步提高我国医疗保险统筹层次的紧迫性。到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在我国绝大部分省份正式建立。
整合后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范围进一步扩大。参保范围覆盖除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外所有户籍的城乡居民,包括在校学生,基本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险的目标。统一报销比例,即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由原来的三级医疗机构35%~45%、二级医疗机构65%~75%、一级医疗机构70%~80%,分别提高到60%、75%和85%,平均报销比例由原来的53%提高到居民的69%,提高近16个百分点;提高最高支付限额,即支付限额由200元提高到400元;统一医保目录,即纳入报销范围的药品,采取“就宽不就窄”的原则,也由1 000余种增加到4 000余种。(www.xing528.com)
根据学者张再生(2015)等人的研究,目前中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发展存在地区统筹层次不高、区域间参保缴费标准和保障水平存在显著差异、政府财政补贴比例较大、大部分居民选择低档次缴费、不同级别医院医疗费用报销比差距较小、无差异性政府补贴等问题;未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发展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调整:加强医疗保险制度顶层设计,进一步提高统筹层次;根据区域经济发展水平,构建医疗保险长效筹资机制;扩大不同级别医疗机构保障水平差异,引导参保患者合理选择就医;加大特殊群体补贴力度,构建多层次居民社会保险制度;加大政府卫生财政投入力度,夯实基层医疗服务资源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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