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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答辩期间如何申请管辖权异议?

时间:2023-08-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被告可以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因此,被告方一定要主动查明该案件是否超过诉讼时效,若超过则应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要求当事人对其填写的送达地址及法律后果等事项进行确认。当事人确认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已知晓人民法院告知的事项及签署送达地址确认书的法律后果,保证送达地址准确、有效,同意人民法院通过其确认的地址送达诉讼文书等,并由当事人或者诉讼代理人签名、盖章或者捺印。

被告答辩期间如何申请管辖权异议?

【目标任务】

通过训练,能够针对起诉的事实理由和诉讼请求,组织答辩的事实理由、制作民事答辩状、整理相应证据材料、办理应诉的相关法律事务。

【训练条件】

1.场所条件:校内实训室、校外实训基地

2.师资配备:专任教师和兼职教师各1名。

3.辅助资料:实训案例材料,相关证据材料,答辩状参考文本、证据目录参考文本、装订工具、教学影视资料等。

4.组织方式:分组实施,每组3~4名学生。

【参考引例】

原告郑某诉被告李某、张某、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某某分公司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已由某某市某某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三被告已收到法院的应诉通知书、传票等法律文书

【训练内容】

任务一:听取被告陈述,审阅法院送达的法律文书

步骤1:听取被告陈述,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

听取被告陈述,了解被告方所掌握的案件的基本情况。主要为寻求与原告所述事实争议所在。

结合引例:

结合引例提供的案件信息,本案被告李某认为当天是原告突然横穿马路,没有按交规在斑马线上过马路,故原告也有过错,其只应承担部分责任;被告张某认为自己无偿把车借给同事李某使用,并不知道李某的驾驶证过期了,故其没有过错,应由李某负责赔偿;被告保险公司认为被告李某属于无证驾驶,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步骤2:审查起诉状(副本)的内容和原告提供的证据材料

重点查阅以下事项:

1.该案是否已被人民法院受理审结;该案是否已被其他法院立案受理。

2.原、被告双方是否具有诉讼主体资格。即对方是否有资格作为原告,己方是否为适格的被告。判断的标准一般就是看双方是否为与案件争议具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双方主体。

审核起诉书中载明的当事人姓名、名称是否准确。原、被告的姓名或者公司等组织名称应以法定文件为准,而不能以其自己书写的名字、简称为准。公民个人姓名一般以身份证、户口本为准;公司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称以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文件为准。被告如果发现起诉状中载明的被告姓名或名称与自己的姓名、公司名称不完全相符,可以反驳对方,提出自己不是起诉状中载明的被告。

【特别提示】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该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当事人。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登记而未登记,行为人即以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或者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但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除外;或者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终止后,行为人仍以其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行为人为当事人。

·企业法人未经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涉诉过程中,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出资人为当事人。

·劳务侵权案件中,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受害人提起诉讼,以接受劳务一方为被告;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与他人发生民事纠纷的,村民委员会或有独立财产的村民小组为当事人。

·因新闻报道或者其他作品发生的名誉权侵权纠纷中,如果作者与新闻出版单位有隶属关系,该作品系履行职务所形成的,被告应为单位。

3.审核是否追加共同诉讼人或第三人。如果该诉讼属于必要的共同诉讼,而原告起诉时没有起诉其他的必要的共同诉讼人,可考虑申请追加;另该诉讼中如果有第三人,并且追加第三人有利于查清事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可以考虑申请追加第三人。

4.原告起诉的证据是否充分、确凿。主要针对原告所提供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作出判断。

5.有无管辖权异议的问题。审查受案法院是否有管辖权。被告可以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1]

6.原告的诉讼请求是否恰当,以及是否超过诉讼时效期间。

【特别提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的规定,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或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因此,被告方一定要主动查明该案件是否超过诉讼时效,若超过则应向法院提出。

结合引例:

结合引例提供的案件信息,被告方对本案是否存在重复诉讼、双方当事人是否具有诉讼主体资格、受案法院是否具有管辖权以及是否超过诉讼时效等均无异议。但对于责任的承担,被告各方有不同的反驳意见。

步骤3:查阅人民法院送达的其他法律文书

被告方除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状副本及原告提供证据的复印件外,还会收到传票、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代理人应仔细阅读,并告知被告的权利、义务以及应注意的问题。

1.传票。传票主要告知当事人开庭的时间、地点。明确开庭时间、地点后,当事人必须携带该传票准时到达应到处所。

2.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送达地址确认书是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制度的基础。送达地址确认书应当包括当事人提供的送达地址、人民法院告知事项、当事人对送达地址的确认、送达地址确认书的适用范围和变更方式等内容。

【特别提示】

·当事人提供的送达地址应当包括邮政编码、详细地址以及受送达人的联系电话等。同意电子送达的,应当提供并确认接收民事诉讼文书的传真号、电子信箱、微信号等电子送达地址。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的,诉讼代理人确认的送达地址视为当事人的送达地址。

·人民法院应当要求当事人对其填写的送达地址及法律后果等事项进行确认。当事人确认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已知晓人民法院告知的事项及签署送达地址确认书的法律后果,保证送达地址准确、有效,同意人民法院通过其确认的地址送达诉讼文书等,并由当事人或者诉讼代理人签名、盖章或者捺印。

·当事人在送达地址确认书中确认的送达地址,适用于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和执行程序。当事人变更送达地址,应当以书面方式告知人民法院。当事人未书面变更的,以其确认的地址为送达地址。

·因当事人提供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拒不提供送达地址、送达地址变更未书面告知人民法院,导致民事诉讼文书未能被受送达人实际接收的:直接送达的,民事诉讼文书留置在该地址之日为送达之日;邮寄送达的,文书被退回之日为送达之日。

·当事人拒绝确认送达地址或以拒绝应诉、拒接电话、对送达人员避而不见、搬离原住所等方式躲避、规避送达,人民法院不能或无法要求其确认送达地址的,可以作出如下处理:当事人在诉讼所涉及的合同、往来函件中对送达地址有明确约定的,以约定的地址为送达地址;没有约定的,以当事人在诉讼中提交的书面材料中载明的自己的地址为送达地址;没有约定、当事人也未提交书面材料或者书面材料中未载明地址的,以一年内进行其他诉讼、仲裁案件中提供的地址为送达地址;无以上情形的,以当事人一年内进行民事活动时经常使用的地址为送达地址。人民法院按照上述地址进行送达的,可以同时以电话、微信等方式通知受送达人;仍不能确认送达地址的,自然人以其户籍登记的住所或者在经常居住地登记的住址为送达地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其工商登记或其他依法登记、备案的住所地为送达地址。

3.应诉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主要告知被告在诉讼过程中享有的诉讼权利和应履行的诉讼义务;提交答辩状的时间以及其他应注意的问题。

4.举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主要告知当事人举证责任的分担原则、证据提供的要求以及举证责任期限等事项。被告此时应明确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的期限,超过该期限提交的,将承担不利后果。

任务二:制作证据清单和答辩状

步骤1:收集、整理证据材料

1.收集现有证据。根据被告所陈述的事实,要求其提供现有证据或证据线索以便调查取证。

结合引例:

结合引例提供的案件信息,被告方李某现有的证据有:

证人证言一份,证明原告事故当时横穿马路的事实。

2.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制作证人出庭申请书。若被告方有证人作证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人民法院提交证人出庭申请书,申请证人出庭作证。

参考格式2-1

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

申请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申请事项:

申请人×××因……(写明案由)一案,你院已于××××年××月××日立案受理。为查明案件事实,特向贵院申请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申请理由:

……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字/公章)

××××年××月××日

附:证人名单(要写清楚证人基本情况)

3.制作证据清单。整理已有的证据材料,根据答辩的思路及要点,梳理证据并制作证据清单,明确证明对象及证据来源。

结合引例:

结合引例提供的情况,证据目录(参考)可以表示如下:

民事诉讼证据目录

提交人(签名):李某     签收人:
提交日期:2016年11月×日     签收日期:2016年11月×日

【特别提示】

·可以申请法院调查取证,制作法院调查申请书。若当事人符合《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94条之规定,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参考格式2-2

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申请书

申请人(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写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申请事项

1.(此部分明确说明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的证据的内容,多项申请的,分项列出。)

2.……

申请事实与理由

(此部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明确说明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收集证据的原因及其要证明的事实。)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附:申请调查的证据的名称,证据的来源,证人姓名、现住址。(www.xing528.com)

·可以申请延长举证期限,制作延期举证申请书。若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可以依照《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00条之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延长举证期限。当事人申请延长举证期限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

参考格式2-3

延期举证申请书

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贵院受理申请人与______________纠纷一案,因_______________,申请人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特申请延长举证期限。请予批准。

此致

申请人: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步骤2:制作答辩状

答辩是被告针对原告的起诉提起的,其主要目的是通过事实和法律对原告不正确、不适当或不合法的诉讼请求进行答复和反驳,从而表明被告的主张,以维护被告的合法权益。

答辩状应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陈述答辩事实,提出明确的主张,并阐明相应的理由。答辩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首部,包括标题、当事人基本信息、案由部分。

2.答辩的理由和请求,这是答辩状的主体及关键部分。主要就事实部分进行答辩、就法律适用方面进行答辩、并引出自己的答辩主张。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4.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并注明年、月、日。

参考格式2-4

民事答辩状

答辩人:(基本信息)

答辩人因××××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此致

××××人民法院

答辩人:

××××年××月××日

附:本答辩状副本×份

【特别提示】

答辩状篇幅不必过长,但要抓住要害,特别要抓住起诉状中那些与事实不符、证据不足、缺少法律依据的内容,进行辩驳。

结合引例:

结合引例提供的情况,民事答辩状(参考)如下:

民事答辩状

答辩人:李某,女,1969年4月2日出生,汉族,住某某市某某县越秀小区4-2-301号,电话××××××。

答辩人因原告诉答辩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现提出答辩如下:

一、交通事故责任不完全等同于民事法律赔偿责任,事故认定书不是确定赔偿义务的唯一依据。被告方驾驶证虽然过期,但被告是有驾驶经验和技能的,当天被告是正常行驶,是原告郑某突然横穿马路,没有按交规在斑马线上过马路,郑某也有过错,故被告方只承担部分责任。

二、郑某是农村户口,残疾赔偿金、抚养费赔偿应该按农村赔偿标准计算;误工损失不符合客观实际,快递员工资都是计件制而不是固定工资发放;郑某母亲在农村有田有房,且才55岁有劳动能力,不应该支持扶养费;精神损害赔偿费过高。

此致

某某市某某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李某

2016年×月×日

附:本答辩状副本一份

任务三:办理应诉手续

1.将制作好的答辩状和证据目录,根据原告的人数制作副本,在规定的时间内(答辩期15天)递交给受理法院。

2.开庭之前,及时向法院递交授权委托书及其他手续,如律师事务所公函、公民代理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

参考格式2-5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受委托人姓名:

工作单位:

住址:  电话:

现委托:    在我与         一案中作为我方参加诉讼的委托代理人。委托权限如下:

委托人:

年  月  日

注:

1.本委托书供公民当事人使用时,需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住址等基本信息;供法人或其他组织当事人使用时,需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职务等基本信息。

2.委托人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写明委托权限。委托权限有一般代理与特别代理。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则必须有被代理人的特别授权。

3.授权委托书需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后递交人民法院。

【特别提示】

逾期不提交答辩状,虽不丧失在法庭上的辩论机会,但有可能造成不良影响,如影响法院全面了解案情、让法官对答辩方产生态度不端正或不尊重法庭等不良印象

【训练案例】

案例1

原告:某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某某,该行董事长。

被告:曾某某,男,1963年×月×日出生,汉族,农民

诉讼请求:①由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50000元,利息(包括逾期利息)17668元,共计本息67668元,并要求利息(包括逾期利息)计算至借款清偿之日止;②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

事实及理由:2011年7月18日,被告以生意周转为由与原告签订《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借款本金50000元,借款期限36个月,月利率12.1917‰,按季结息,逾期加收30%的利息。借款后,被告按约支付利息至2011年12月25日止。此后,经原告多次催讨,被告未予归还借款本息。至原告起诉时,被告共拖欠原告借款本金50000元,2011年12月25日至2014年7月18日利息19018元,2014年7月18日至2016年7月31日利息15116元,2014年7月18日至2016年7月31日逾期加收利息4535元,本息合计88669元。

现法院已立案受理,被告收到应诉通知书和传票。被告认为原告所诉借款是事实,但被告只签署了借据,借款实际并非由被告使用,而是由曾某某使用,被告无需也无力偿还借款。

训练任务:

根据原告起诉和提供证据的情况,归纳整理答辩的事实及理由,制作民事答辩状和民事证据目录。

案例2

原告:李某某,男,1949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杭州市某某区某村三组。

原告:高某某,女,1949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杭州市某某区某村三组。

被告:杭州某某运输有限公司,住所地杭州市某某区某某镇某某村某某工业小区。

法定代表人:陈某某,经理。

被告:刘某某,男,1970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江苏省某县某某庄乡吴宅子。

两原告起诉称,2016年7月27日,被告刘某某驾驶被告某某运输公司所有的浙A××号重型货车,在某某区某某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某某路路口时,与由北向南的原告之女李某骑行电动自行车相撞,造成李某当场死亡、电动自行车乘坐人李某某受伤及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被告刘某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李某负事故次要责任。后双方对赔偿事宜未能达成一致,原告诉请判令两被告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住宿费以及后续治疗费等共计448747元。

原告提供如下证据:

1.户口簿,证明原告的诉讼主体资格以及扶养费的计算;

2.事故认定书,证明事故的经过以及责任的认定;

3.工作证明、暂住证,证明李某适用城镇标准计算死亡赔偿金;

4.交通费发票,证明原告交通费的支出。

现被告某某运输公司接到法院传票、应诉通知书等法律文书。

被告某某运输公司认为:①对事故的发生、经过以及事故责任的认定无异议。在本案中被告最多承担70%的责任,两原告应自担30%的责任。②肇事车辆实际车主是被告刘某某,该车挂靠在某某运输公司下经营,故本案应由被告刘某某承担赔偿责任,由某某运输公司承担连带责任。③李某系农村户口,虽有暂住证,但无固定的工作,应按农村居民的标准计算死亡赔偿金。两原告不符合扶养条件,即使符合扶养条件,因原告有4个子女,扶养费用亦应由4个子女分担。交通费是客观发生的,可考虑支付1000~1500元。

某某运输公司现有证据:被告刘某某的逮捕证;挂靠协议。

训练任务:

根据原告起诉和提供证据的情况,归纳整理答辩的事实和理由,制作民事答辩状和民事证据目录。

【注释】

[1]具体参见训练项目三:如何提起管辖权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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