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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的概念与程序

时间:2023-08-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的概念认定财产无主案件,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将某项归属不明的财产认定为无主财产,并将它判归国家或集体所有的案件。人民法院受理认定财产无主案件后,应发出财产认领公告,寻找该财产的所有人。公告满1年无人认领的,人民法院即应作出判决,认定该项财产为无主财产,并判归国家或集体所有。

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的概念与程序

(一)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的概念

认定财产无主案件,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将某项归属不明的财产认定为无主财产,并将它判归国家或集体所有的案件。

人民法院通过对这类案件的审理,对无主财产进行确认并收归国家或集体所有,使之物尽其用,既有利于对社会财富的保护和利用,也有利于稳定社会的经济秩序。

(二)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的程序

1.申请。申请认定财产无主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其一,财产须为无主财产。司法实践中,认定财产无主的情形有:财产所有人已不存在或者谁是所有人无法确定的;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和隐藏物;拾得的遗失物、漂流物、失散的饲养动物,经公安机关或有关单位公告满1年无人认领的;无人继承的财产,包括被继承人死亡后没有继承人、全部继承人放弃继承或丧失继承权等情况下的遗产。被认定的无主财产,以有形财产为限。无形财产或精神财富,不属于认定无主财产的范围。其二,申请可以由一切发现某项所有人不明的财产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法院不能在无人提出申请时,依职权认定财产无主。其三,须由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写明: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财产的种类、数量、形状、所在地以及请求认定财产无主的根据。

2.管辖。《民事诉讼法》第191条规定,申请认定财产无主,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财产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www.xing528.com)

3.公告。人民法院受理认定财产无主案件后,应发出财产认领公告,寻找该财产的所有人。公告期为1年。在公告期间,因财产仍处于无主状态,人民法院可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指定专人看管或委托有关单位代管。

4.判决。在公告期间,如果财产所有人出现,人民法院应作出裁定,驳回申请,并通知财产所有人认领财产。公告满1年无人认领的,人民法院即应作出判决,认定该项财产为无主财产,并判归国家或集体所有。

在公告期间,如果有人对财产提出请求,人民法院应裁定终结特别程序,告知申请人另行起诉,适用普通程序审理。

(三)认定财产无主判决的撤销

认定财产无主的判决生效后,原财产所有人或者继承人出现,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可以对财产提出请求。人民法院审查属实后,应当作出判决,撤销原判决。原判决撤销后,已被国家或集体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原主。原财产尚在的,应返还原财产;原财产不存在的,可以返还同类财产,或者按原财产的实际价值折价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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