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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审案件的裁判方法及申请条件

时间:2023-08-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当事人的再审请求超出原审诉讼请求的,不予审理;符合另案诉讼条件的,告知当事人可以另行起诉。再审案件的审理法院是原审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当事人对再审判决、裁定提出再审申请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但因人民检察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而再审作出的判决、裁定除外。乙市法院作出二审判决,维持了一审判决。

再审案件的裁判方法及申请条件

1.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围绕再审请求进行。当事人的再审请求超出原审诉讼请求的,不予审理;符合另案诉讼条件的,告知当事人可以另行起诉。

2.根据《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407条的规定,人民法院经再审审理认为,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应予维持;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适用法律虽有瑕疵,但裁判结果正确的,应当在再审判决、裁定中纠正瑕疵后予以维持。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适用法律错误,导致裁判结果错误的,应当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3.根据《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408条的规定,按照第二审程序再审的案件,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不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或者符合《民事诉讼法》第124条规定不予受理情形的,应当裁定撤销一、二审判决,驳回起诉。

4.根据《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409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调解书裁定再审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①当事人提出的调解违反自愿原则的事由不成立,且调解书的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裁定驳回再审申请;②人民检察院抗诉或者再审检察建议所主张的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理由不成立的,裁定终结再审程序。发生上述情形,人民法院裁定中止执行的调解书需要继续执行的,自动恢复执行。

再审程序不是民事诉讼中的独立审级,审理对象是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再审的启动有3个途径,分别是人民法院依职权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人民检察院抗诉再审。

再审案件的审理法院是原审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原审法院指作出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根据原审的审级不同,再审案件可能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进行审理,所作裁判可以上诉;也可能直接适用第二审程序进行审理,所作裁判一经作出,立即生效,当事人不得再上诉。当事人对再审判决、裁定提出再审申请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但因人民检察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而再审作出的判决、裁定除外。

1.再审程序有哪些特点?

2.再审案件的启动途径有哪些?

3.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条件是什么?(www.xing528.com)

4.抗诉和检察建议的关系是什么?

1.王某与赵某于2007年结婚,婚后二人感情不和,常常为琐事争吵。双方多次协商离婚事宜,但均因财产分配问题无法达成协议。2014年,王某向丙市丁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与赵某的婚姻关系,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案件经丙市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解除了双方的夫妻关系,房屋一套归赵某所有,奥迪轿车一辆归王某所有,存款50万元王某分得30万元,赵某分得20万元。王某不服,拟向丙市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王某申请再审期间,朋友无意间说起赵某曾在2013年中了体育彩票,奖金为20万元,但赵某从未向王某提起过,因而王某一并向法院申请再审,要求分得奖金。

请分析: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王某的再审申请?

2.张甲、张乙、张丙三兄弟为继承其父所遗留的一套房屋及家具发生纠纷,诉至乙市甲县人民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张甲继承房屋的1/2,张乙、张丙各继承房屋的1/4,家具由3人平分。张乙、张丙对判决不服,向乙市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乙市法院作出二审判决,维持了一审判决。张乙、张丙遂向甲县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请分析:

(1)甲县法院能否对案件进行再审?

(2)若再审申请被驳回,张乙、张丙还有什么救济途径?

第九章 拓展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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