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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第二版:送达方式解析

时间:2023-08-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直接送达,是指人民法院的送达人员将需要送达的诉讼文书直接交受送达人签收的送达方式。留置送达,是指受送达人或者其他代收人拒绝签收诉讼文书,送达人员依照法定程序将送达的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住处,即视为送达的送达方式。公告送达,是指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的,人民法院将送达内容向社会公众进行公告,经过法定期间即视为送达的送达方式。

民事诉讼法第二版:送达方式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送达的方式一共有以下七种:

1.直接送达。直接送达,是指人民法院的送达人员将需要送达的诉讼文书直接交受送达人签收的送达方式。送达诉讼文书,能够直接送达的都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另外,根据《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适用直接送达时,应注意以下几种情况均视为直接送达:

(1)受送达人是自然人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如果同住成年家属是与受送达人处于诉讼对立关系(如离婚案件)的对方当事人,则不宜由其签收。

(2)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非法人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非法人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办公室、收发室、值班室等负责收件的人签收或者盖章

(3)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既可以交受送达人,也可以向其代理人送达。

(4)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5)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可以通知当事人到人民法院领取。

2.留置送达。留置送达,是指受送达人或者其他代收人拒绝签收诉讼文书,送达人员依照法定程序将送达的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住处,即视为送达的送达方式。进行留置送达,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适用留置送达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非法人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办公室、收发室、值班室等负责收件的人拒绝签收或者盖章的,适用留置送达。

(2)受送达人指定诉讼代理人为代收人的,向诉讼代理人送达时,适用留置送达。

(3)调解书应当直接送达当事人本人,不适用留置送达。当事人本人因故不能签收的,可由其指定的代收人签收。

3.委托送达。委托送达,是指受诉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时,委托受送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代为送达的送达方式。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的,委托法院应当出具委托函,并附需要送达的诉讼文书和送达回证。受委托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委托函及相关诉讼文书之日起10日内代为送达。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4.邮寄送达。邮寄送达是指人民法院在直接送达有困难时,将诉讼文书交邮局挂号寄给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5.转交送达。转交送达,是指人民法院通过受送达人所在单位将诉讼文书转交给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89、90条的规定,转交送达主要适用于以下情形:

(1)受送达人是军人的,通过其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转交。(www.xing528.com)

(2)受送达人被监禁的,通过其所在监所转交。

(3)受送达人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通过其所在强制性教育机构转交。

代为转交的机关、单位收到诉讼文书后,必须立即交受送达人签收,以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6.电子送达。电子送达,是指人民法院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移动通信等即时收悉的特定系统作为送达媒介,将诉讼文书送交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

使用电子送达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1)须经受送达人同意。

(2)受送达人同意采用电子方式送达的,应当在送达地址确认书中予以确认。

(3)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不适用电子送达。

(4)以电子方式送达的诉讼文书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7.公告送达。公告送达,是指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的,人民法院将送达内容向社会公众进行公告,经过法定期间即视为送达的送达方式。

采用公告送达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公告送达只适用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的情形。

(2)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3)公告送达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和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信息网络等媒体上刊登公告,发出公告日期以最后张贴或者刊登的日期为准。人民法院在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的,应当采取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张贴过程。

(4)公告送达应当说明公告送达的原因;公告送达起诉状或者上诉状副本的,应当说明起诉或者上诉要点,受送达人答辩期限及逾期不答辩的法律后果;公告送达传票,应当说明出庭时间和地点及逾期不出庭的法律后果;公告送达判决书、裁定书的,应当说明裁判主要内容,当事人有权上诉的,还应当说明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人民法院。

(5)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不适用公告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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