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课教育的目的在于培养道德品质和行为,而不仅仅是传授道德知识。因此可以说,道德课的存在价值在于通过教育使学生内化道德品质、养成道德行为习惯。而以传授知识技能并测量这种传授效果为主要任务的现代学校体系很难为这种内化过程找到合理的评估方法。韩国的道德课一直是以考察道德认知作为主要评估标准的。但进入八十年代后期,随着经济发展和价值多元社会的到来以及青少年犯罪率的增加,使人们对包括评估在内的原有道德教育模式提出了质疑。在制定第六次教育课程时,争论的焦点便集中在对考试为主的评估方式上,从道德课的性质和教育目标上看,认为道德课不应只对道德知识的掌握进行评估,而是应该多方面地考察教育效果,对学生的道德品质进行客观全面的评估。
韩国教育部关于现行道德课评估的规定,体现了韩国道德课在评估上的改进,它强调:“道德课评估应坚持多样化原则。评估内容应包括道德知识、道德信念与态度、道德思考能力等方面,方法上体现多样化,尽量避免单一化(例如笔试)。评估结果用于改善道德课教学、提高学生的道德水平”。(注:[韩]汉城大学道德课教育课程改订研究会:《第七次中小学道德课教育课改订研究》1997年教育部咨询报告,内部资料,1997年10月,112页。)基于上述精神,目前韩国的道德课评估分为四部分:一是对道德知识的评估,主要为笔试,加入多选题、主观表述题等多种形式;二是对道德信念的评估,包括行为观察、面试、课堂问答观察等;三是对道德思考能力的评估,主要对道德价值判断能力进行评估;四是对道德实践能力的评估,这是道德课评估中的重点也是难点,方法上更要求多样化,包括前三种评估中提到的所有方法。韩国的多样化评估体现了道德课的学科特点与教学目的,但是,这种评估方式对教师素质提出了较高要求,要对学生的道德信念、道德思考能力、实践能力进行不带个人偏见的、客观全面的评价,没有经过专门训练的教师是很难达到的。(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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