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号是在授予专利权时给出的编号,是文献号的一种,是产权局在公布专利文献(包括公开出版和仅提供阅览复制)时编制的序号。
申请号:专利申请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给予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并给予专利的申请号。
专利申请人获得专利权后,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证书上的专利号格式为ZL(专利的首字母)+申请号。若一个专利还在申请过程中,但是却在申请号前加上ZL(使消费者误以为是授权专利),属于假冒专利行为,工商行政部门会依法给予查处。(www.xing528.com)
2004 年之前的专利号分为四段。例如97101765.4,第一段为前两位,表示提出专利申请的年份,“97”表示1997 年提出的申请;第二段是第三位数字,表示专利申请的种类,“1”表示发明,“2”表示实用新型,“3”表示外观设计,“8”为PCT 发明专利申请,“9”表示PCT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第三段由第四到第八位组成,表示当年该类申请的序号数,如01765 表示当年第1765 件申请;第四段是第九位的一位数字或符号,是计算机自动生成的校验位,它是用前8 位数字依次和2、3、4、5、6、7、8、9 相乘,将它们的乘积相加所得之和除以11 后所得的余数。当余数等于或大于10 时,用X 表示。如专利号ZL95115608.X,最后一位数字的计算方法为9×2+5×3+1×4+1×5+5×6+6×7+0×8+8×9=186,将186 除以11,所得余数为10,即用X 表示。专利号可识别专利的真伪及估计专利的价值。
自2004 以后,专利号基本格式为200410000001.1,第一段2004 表示2004 年;第二段由第五位数组成,表示申请的种类;第三段由第六至十二位组成,代表当年该类别申请的序号数(位数的增加一方面代表着专利申请量的增加);第四段由最后一位数字或符号组成,是计算机自动生成的校验位,由计算机给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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