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同志提出:根据传统政治经济学的观点,只有物质生产部门的体力劳动才是创造价值的劳动,因此应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发展”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并提出“科技人员和知识分子的劳动,有很多不但能够创造价值,而且是能够创造大量价值的非常复杂的劳动”。
认为马克思只把价值看作体力劳动创造,这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歪曲,而这些所谓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马克思主义的“发展”,也只是在简单重复着马克思早已讲清楚了的问题。马克思从来没有把劳动力看作单纯的体力劳动,而是认为最简单的手工业者也是体力与智力的结合,这是人的劳动与蜜蜂的活动的一个本质区别。马克思对劳动力这个概念作说明时明确指出,劳动力应“理解为人的身体即活的人体中存在的、每当人生产某种使用价值时就运用的体力和智力的总和”,[2]所以,马克思一开始就不认为只是体力劳动创造价值和财富,恰恰相反,马克思科学地论述了生产劳动概念的发展,认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劳动的社会化导致的一个重要结果就是使得生产劳动概念扩大了,这表现在:
(一)技术工作者成为生产劳动的重要组成部分。马克思说:“随着劳动过程本身的协作性质的发展,生产劳动和它的承担者即生产工人的概念也就必然扩大。”[3]“如工程师、机械师、细木工等等。这一类是高级的工人,其中一部分人有科学知识,一部分人有手艺,他们不属于工厂工人的范围,而只是同工厂工人聚集在一起。这种分工是纯技术性的。”[4]马克思是生活在资本主义机器大工业已经相当发达的时期,智力劳动和科学的作用已经相当明显了,马克思当时就指出了知识劳动是一种较复杂的劳动,它在同样时间内可以形成更大的价值。马克思认为智力劳动是“比社会平均劳动较高级较复杂的劳动,是这样一种劳动力的表现,这种劳动力比普通劳动力需要较高的教育费用,它的生产要花费较多的劳动时间,因此它具有较高的价值。既然这种劳动力的价值较高,它也就表现为较高级的劳动,也就在同样的时间内物化为较多的价值。”[5]
(二)劳动过程社会化的发展使得管理组织工作成为企业结合劳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劳动社会化程度越高,科学技术的作用越大,随之对生产过程的组织和管理工作也越复杂和重要。管理工作在把科学成果转化为技术并用于生产上,把大规模的各类劳动有序合理地组织成一个系统工程以获得最大的效率上,取得了日益重要的地位。从事管理和组织工作的劳动不仅能创造财富和形成新的价值,而且在同样劳动时间内,由于他们的劳动属于复杂劳动,是倍加的简单劳动,从而会形成更多的价值。
当资本家还是直接从事管理的时期,他们的管理劳动与一般生产者一样,同样创造出新的价值加入产品中,不过这里的管理具有二重性,它一方面是生产管理,一方面是榨取剩余价值的一种活动,而后者是本质规定。而且从量上看,他们的劳动在新形成的总价值中的比重与他们从生产中无偿占有雇佣工人的剩余价值量相比占有极小的比倒,所以马克思没有着重分析这个方面。我国社会主义国有企业中的管理者则不同,他们只是作为生产管理者发挥作用,由于他们的劳动复杂程度更高,从而在同样时间里对新增加值和财富的生产做出更大的贡献,所以应给予他们较一般劳动者更多的报酬,这是符合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分配原则的,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调动国有企业管理者的积极性。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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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本论》第一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195页。
[3]《资本论》第一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582页。
[4]《资本论》第一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484页。
[5]《资本论》第一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23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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