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率对一个社会制度的存在和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决定作用。列宁曾说过:劳动生产率,归根结底是保证新社会制度胜利的最重要最主要的东西。
社会主义公有制能不能比资本主义私有制创造出更高的效率?公有制有没有发展经济、提高效率的动力和激励机制?这是近几年引起一些人困惑和疑虑的一个重大问题。
怀疑公有制能带来高效率的人,他们思考的逻辑是这样的:追求个人私利是人的本质所决定的,公有制割断了个人物质利益与财产占有之间的直接联系,因而是一种缺乏动力的制度,导致责任心减退、怠工和浪费行为、缺乏开拓精神,结果造成经济上的低效率和低效益。
事实是不是这样呢?为了阐明这个问题,首先需要明确以下几点:效率是由哪些因素决定的?是否只有把生产者的物质利益与个人占有财产直接联系起来的所有制形式才有动力,才能创造高效率?是只考虑微观效率,还是也要考虑全社会的宏观效率?
效率,从经济学观点来说,就是劳动生产率。影响劳动生产率的主要因素有两个:生产条件的效能和规模,特别是生产工具的水平;劳动者的技能、熟练程度和他们的结合方式。如果不仅从单个企业,而且从整个国民经济来考虑效率的话,影响宏观效率的还有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国民经济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或资源的配置合理。
对效率或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起决定性作用的首先是社会生产力,特别是生产工具的发展水平和生产的具体方法和劳动联合方式。资本主义生产发展的历史表明了这一点。资产阶级为了提高效率,不是依靠提高生产者的积极性,而是靠改变劳动方式和生产方法。资本家剥夺了小生产者的生产资料,把他们变成无产者,然后把他们集中在一个屋顶下,在资本家的监督下劳动,起初实行简单协作,后来发展了劳动分工基础上的协作,最后,机器生产代替了手工劳动。尽管工人在这一进步过程中是牺牲品,成了机器的附属物,强化了资本对劳动的统治,但却使得劳动生产率极大地提高了。马克思把简单协作、分工、机器生产称作提高劳动生产率的三个阶段。今天,由于新的科技革命的发生,生产过程全盘自动化的前景更加明朗,科学在生产和技术上的自觉应用更加成为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决定性因素。这一切表明先进生产力是提高效率的物质技术基础。
那么提高效率的动力又来自何处呢?在资本主义制度下,推动变革劳动过程,改进生产方法的动力主要来自资本家。资产者在狂热追逐利润欲望的驱使下,在竞争的外部压力下,进行不断的积累和扩大再生产,改进技术,提高效率,正是具有这种为生产而生产的动力,使资产阶级优于和战胜剥削阶级并取得自己存在的历史合理性。至于生产者的劳动积极性,资本家从来未曾重视过,因为在资本家看来,劳动者只是他购买来的生产要素,尽管近些年他们也开始看到人的因素的重要性,但只要资本主义制度不改变,阶级对立关系不消灭,在提高效率问题上,生产者的积极性永远不会在资本家的视野内占据应有的地位。
是否只有使生产者、经营者能从财产占有方面获得物质利益,才具有动力,才能有高效率?这种看法是片面的、主观的,不符合资本主义推进效率提高的实际进程。
让我们看看实际的历史过程。当生产力还停留在手工工具水平、市场还相对狭小的时期,个人劳动与生产工具在私有制基础上的直接结合,曾是生产力发展的适当形式,也是提高效率的合理的社会形式。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上述直接结合形式已经成为阻碍生产力发展的所有制关系了。为了提高效率,资产阶级不仅不顾及生产者与其生产资料的直接结合,恰恰相反,而是通过无情地破坏这种直接结合,剥夺小生产者的生产资料,使劳动与所有权分离,使商品生产所有权转变为资本主义占有权,来推进生产力的发展和效率提高的。
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又导致资本的大规模集中,大资本吞并小资本;后来大垄断资本进一步吞并,使大批直接经营自己财产的资本家与其财产所有权分离。正是通过这一系列的剥夺,使生产和资本更加集中在极少数人手里来发展生产力,实现效率的不断提高。从垄断资本主义到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发展,股份公司形式的普遍化,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也日益发展和普遍化,不仅生产者,而且经营者——包括董事会、经理等,也越来越成为单纯的经营者,他们收入的来源是资本支付的佣金,他们的经济利益和财产没有直接联系。
上述发展的客观进程表明,所有权与生产者、经营者在狭小生产规模基础上的直接结合,同当前已经形成的社会生产力的要求是相违背的。在这样的条件下,仍然把个人物质利益与个人财产占有直接联系看作是提高效率的唯一动力和决定性因素是没有根据的,不符合历史发展的客观趋势。这种观点实际上是幻想把已经高度社会化了的生产力重新装进已被这种生产力突破的,而且还要继续突破的那种旧的所有制形式的框子里来追求高效率,这显然是不可能实现的。
有的人为什么总是摆脱不了把经济利益与私有财产的联系看作最富有动力的利益关系呢?他们在认识上的一个缺陷在于把物质利益和财产关系抽象化了,把它们看作是非历史的,是由人的本性衍生出的一种一般关系,是永恒不变的。事实上从来不存在一般的物质利益和财产关系,它们都是具体的,有奴隶主、封建主的财产利益,有小私有者的财产利益,有资本家的财产利益。有不同的财产关系和利益关系,就存在着不同的动力体系,究竟哪一种财产利益更能促进效率的提高,一般的财产利益本身是说明不了的,根本问题还在于是否适应当时的生产力性质。
生产力性质决定所有制形式,所有制形式决定利益关系的类型和动力系统,决定该社会生产的激励机制。这就是它们之间的基本关系,也应当是我们思考问题的基本方法。当一种所有制形式适合生产力的性质时,由这种所有制形式决定的利益关系也就当然地成为激励提高效率的根本动力。离开生产力性质和所有制形式,认为只有财产归个人或私人所有,才能有动力和效率,这是一种非历史的抽象思维方法,不能说明和解决任何一个现实问题。
根据以上分析,无论从理论上还是现实上的发展都清楚地表明,适应生产规模的日益增大和生产社会化的发展,占有必然日趋社会化,直至由全社会占有全部生产资料,这是历史发展不可抗拒的必然趋势,是不以资产阶级的意志为转移的。只有把高度发达的生产力从私有制的框框里解放出来,它才能获得更充分、自由发展的余地,从而创造更高的劳动生产率和更高的效率。今天的现实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证明了马克思科学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性和正确性。
社会主义公有制是适应社会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建立的。在公有制基础上产生了新的物质利益关系和新的动力系统。公有制产生了全体劳动者在根本利益上的一致,这种一致提供了全体人民为了社会经济发展和共同富裕而相互协作和共同努力劳动和工作的基础。另外,在社会主义阶段,个人消费品实行按劳分配原则,贯彻这一分配原则成为激励每个劳动者积极为社会做贡献、提高劳动生产率的物质保证。这种崭新的利益关系也就构成社会主义的新的动力体系。人及其需要,人本身的发展,是激励发展生产、提高效率的取之不竭的动力源泉。(www.xing528.com)
社会主义的动力体系,从大的方面说,是由两个部分体现的,一是直接代表劳动者整体利益的国家机构,一是企业和劳动者个人。
在社会主义阶段,生产力水平还相对低下,还存在着旧的社会分工,个人还没有得到全面发展。但旧分工当前还仍然是发展生产力的强有力的杠杆。这样,客观上就要求从劳动者群体中分离出一部分专门从事整体生产管理职能的人,在当前,这种管理职能就由国家的相应机构来承担。国家代表全体人民为了全社会的利益对整个生产进行管理。国家是国民经济运行的组织者,因此它也就成为社会主义的为全体人民谋幸福这一新的动力的担当者。社会主义国家在推动生产发展并在此基础上最大限度地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方面具有无限的积极性,它替代了资本主义下的资本家这个人格化的资本,成为社会主义经济中提高效率的最积极的因素,这是社会主义所特有的动力机制。看不见或未充分估计到这一点,是怀疑社会主义缺乏动力的主要原因。几乎所有社会主义国家的建设实践都证明了国家成为发展经济、提高效率最强大的推动力这一事实。就以我国的“大跃进”来说,虽然从总体上说它包含着一系列严重错误,但从另一方面也显示了国家的动力作用。在国家的推动和组织下,“大跃进”发展成一场汹涌澎湃的群众运动。“大跃进”的错误在于方法不正确,决策程序不健全,特别是在于我们缺乏对生产力发展规律的科学知识,这就使得国家和群众的行为在很多方面成为盲动,它的失败反而挫伤了人们的积极性。
社会主义动力的特点还在于它的担当者不仅有国家,而且还包括企业和直接生产者。因为全体劳动者都是社会中生产过程的主人。劳动者在生产资料的所有上已处于完全平等地位,在这个基础上,只要切实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就能最大限度地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我们的效率能否真正以应有的速度提高,关键就在于找到使国家和企业与个人这两方面的积极性有效结合起来的方法和形式。过去在我们的实际工作中较多地注意国家机构的积极性,而在如何充分调动企业和广大生产者的积极性方面研究不够,抑制了他们积极性的发挥。
应当看到,公有制代替私有制,新的动力不可能自然而然地充分显现出来,新的激励机制的全面形成是有一个过程的。每个个人都有一个成熟的过程。最初建设社会主义的人都是从旧社会过来的,在他们身上必然带有某些旧社会的残余和痕迹。劳动者在经济关系中已经是社会的主人,但主人翁意识形成和巩固则需要多年培养甚至要经过几代人的努力才能做到。依靠还不完全具有社会主义意识的人建设社会主义,这是一个重大的矛盾。我们只能在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依靠强大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先进分子的模范作用,切实贯彻按劳分配原则,来逐步培养一代社会主义新人。这种状况,特别是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不能不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社会主义固有动力的充分体现。
总之,认为社会主义公有制没有自己的动力和激励机制是不符合事实的。那么我们今天为什么还没能创造出比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更高的效率来呢?
前面我们已经指出,决定效率的首要因素是生产力发展程度。我国是在一个极端落后的国家里起步建设社会主义的,原有的生产力水平极低,人们只能在既有的生产力基础上来创造新的生产力。社会主义制度为生产力的发展开辟了广阔的场所,在这里生产力的发展已经不存在任何制度上的障碍。但社会主义制度毕竟不是魔法师,它一登台就能变出一个强大的生产力,生产力是物质力量,必须由物质力量来创造;生产力本身又有自己的发展规律。学习和引进虽然可以缩短进步的历程,但新制度不可能改变它发展固有的规律,不能超越必要的发展阶段。
目前我们的生产力和科学技术的总体状况是落后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因此在短时期内我们还不可能在效率方面赶上和超过它们。一些人从我国目前还没有创造出比资本主义更高的劳动生产率这一现实情况出发否定公有制的优越性,断言公有制是低效率的同义语,这是不懂得生产力发展规律的表现。
除了上述物质技术基础的因素之外,在影响效率的另外两个因素方面,社会主义则具有资本主义不可比拟的优越性。劳动者成为生产资料和社会的主人决定了在他们身上蕴藏着极大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在国民经济的宏观管理方面,由于我们实行计划经济,能够自觉地有意识地预先对资源进行合理分配,保证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地发展,不存在周期发生的生产过剩危机,这就使在国民经济范围内实现了最大的节约,为宏观效益的提高奠定了基础。
当然,在生产力还未达到更高的水平的条件下实行高度集中的无所不能的计划管理,会导致整体效率的降低。另外,在这些方面我们也应看到,与生产力基础落后相联系,管理水平和生产者的科学文化水平也相对低下。培养一支具有较高科学文化素质和管理水平的熟练劳动者队伍和社会主义企业家队伍也需要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培养一批懂得生产力发展规律、善于充分调动企业和个人的社会主义积极性的具有高度组织才能的宏观管理人才,则需要更长的时间。缺乏这样的人才和队伍是造成我们经济工作中几次重大失误的重要原因。但是由于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优越性,尽管在科学技术和管理水平方面还在相当程度上落后于西方国家,我们却创造了比他们更高的经济发展速度,在较短的时期里把一个极端贫穷落后的国家变成了一个具有较完整的国民经济体系和强大的综合国力的国家,在国际事务中居于举足轻重的地位。即使从效率方面看,我国许多企业,虽然技术水平还是相对落后的,但却创造出了比西方资本主义更高的效率。
列宁说:“共产主义就是利用先进技术的、自愿自觉的、联合起来的工人所创造出来的较资本主义更高的劳动生产率。”[1]把先进技术与社会主义公有制产生的崭新的动力体系结合起来,就一定能创造出比资本主义高得多的劳动生产率和效率,认为公有制必然低效率的观点无论从理论上还是从实践上看都是毫无根据的。
因此,在当前深化改革的过程中,主导方向不应当是去思考怎样使劳动者与财产利益结合,而是要在发现、挖掘和调动全体干部和劳动者的社会主义积极性上下功夫,同时加速吸收和发展先进技术,提高企业和工人队伍的素质,探索国民经济计划管理方面少出差错的途径。深化改革的努力方向端正了,团结一致,就一定会更快地在效率上赶上和超过最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
【注释】
[1]《列宁选集》第4卷,第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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