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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经济与公有制经济的区别

时间:2023-08-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最近在报刊上刊载了一个经济理论工作者的文章,断然说“社会主义不等于公有制经济”。很明显,把社会主义等同于市场经济就是更加不能成立的。我们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代替过去那种高度集中的计划体制,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巨大成就,这证明了市场经济的巨大活力。所以,“社会主义不等于公有制”的论断是不妥当的,公有制毕竟是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

社会主义经济与公有制经济的区别

最近在报刊上刊载了一个经济理论工作者的文章,断然说“社会主义不等于公有制经济”。[18]这就把社会主义与生产资料公有制的联系彻底割断了。这位理论工作者是怎样得出这个结论的呢?他推论的大前提是“社会主义只能是市场经济”,从这一大前提做出了两个三段论式的推论,具体如下:

1.“社会主义只能是市场经济”“公有制经济与市场经济是不能兼容的”“社会主义经济不等于公有制经济”;

2.“社会主义只能是市场经济”“没有非公有制经济就不可能形成市场经济”“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我们来看看这个三段论式是否能够成立,结论是否可靠。首先,“社会主义只能是市场经济”这个推论的大前提就是值得怀疑的。如果这个论断是为社会主义定性的话,这种说法肯定是不对的。一个社会的性质是由它的所有制关系的性质决定的,而市场经济则是一种经济运行方式。持这一观点的人承认这一点,他在同一文章里就明确说“市场经济只是资源配置方式”。一个社会制度的性质是不能用它采取的经济运行中资源配置方式来规定的。

另外,这一论断也不符合现实历史的发展过程。市场经济早在社会主义建立之前就存在了。邓小平曾指出“市场经济,在封建社会时期就有了萌芽”,因此他反对把市场经济等同于资本主义,或把资本主义等同于市场经济。实际社会历史的发展是由于资本主义关系的发展才使得商品生产成为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形式的,显然,把资本主义等同于市场经济是不科学的。很明显,把社会主义等同于市场经济就是更加不能成立的。

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是一种什么关系呢?邓小平说“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计划与市场都是方法嘛。只要对发展生产力有好处,就可以利用。它为社会主义服务,就是社会主义的;为资本主义服务就是资本主义的”。这里把一定社会经济制度与作为资源配置手段的市场经济之间的关系讲得清清楚楚。市场只是一定社会经济制度为实现自己特有的生产目的而利用来发展社会生产力的手段,资本主义社会是如此,社会主义社会也是如此。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不是同一层次的概念,它们的外延根本不相同,怎样能用一个来规定另一个的性质呢?立论起码应符合形式逻辑。(www.xing528.com)

提出“社会主义只能是市场经济”这个论断的人是不是指的是社会主义当前在资源配置方式上的特征呢?即使从这方面看,这个论断也是片面的。历史是不能抹杀的,苏联在革命后直到20世纪50年代的40年里,尽管计划体制有严重的弊端,但仍然取得了令全世界震惊的经济发展成就,这表明计划经济作为一种资源配置手段必然有其优越的一面。我国在建国初期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也同样取得了令全世界瞩目的成就,这也再次证明计划经济确有其长处。再看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发展事实。我们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代替过去那种高度集中的计划体制,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巨大成就,这证明了市场经济的巨大活力。但是,应当看到,在市场化的改革过程中,我国所以从总体上保持了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未陷入混乱,恰恰因为我们没有听信那些经济自由主义者的鼓噪,完全放弃计划手段。我们是一方面把一切能交由市场配置资源的经济活动逐渐地都转为由市场调节,大大增强了经济的活力;同时我们又清醒地认识到市场的自发性、盲目性和滞后性,加强和完善宏观计划的调控。例如,国家有计划地把资金投入到那些制约国民经济发展的瓶颈项目上去,按照计划大力加强农业投入,发展能源交通、通讯,消除瓶颈制约,保证了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如果在改革过程中不坚持发挥计划在资源配置方面的重要作用,不较早地强化计划的指导和宏观调控,挤出经济泡沫,严格控制企业对外举债和资本项目的对外开放,我们绝不会有今天的大好局面。这是人人皆知的不可否认的事实。在这样的事实面前怎么能武断地说:“社会主义只能是市场经济”呢?香港《亚洲周刊》2月9日刊载的一篇文章在总结亚洲金融风暴的教训时就恳切地建议说:“中国不应天真地相信世界上真有百分之百的自由市场竞争,更不应把西方经济学教条当万应药方。”东亚各国纷纷在这场金融危机中落马和我国安如磐石地未受冲击的,现实,有很多经验和教训需要深刻加以总结的。

不过上面的意见还不是这位理论工作者真正要说的。他更深刻的用意是在于从“社会主义只能是市场经济”这个大前提通过“公有制经济与市场经济是不能兼容的”这个小前提,得出“社会主义不等于公有制”的结论。

这个推论的弱点在于它颠倒了生产资料所有制与市场经济之间的真实关系。我们实行市场经济改革,前提是社会主义公有制,改革的中心是社会主义公有制下,是否应当和必须利用市场经济,但是上述推论却把问题翻转过来,改成市场经济能不能容许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存在。主题发生了根本的倒转,转换成为了发展市场经济,还要不要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结论是不需要公有制。这种转换恐怕不是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本意,也不会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思路的本意。所以,“社会主义不等于公有制”的论断是不妥当的,公有制毕竟是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

下面再看看第二个推论:从“社会主义只能是市场经济”出发通过“没有非公有制经济就不可能形成市场经济”这个过渡,得出了“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的结论。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组成部分——在这里把社会主义与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完全脱钩了,规定社会主义本质的最重要的因素不是生产资料公有制,而是市场经济,因此,原来认为是非社会主义的经济,包括个体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外资经济,都成为社会主义经济了。

如果说在社会主义现阶段,特别是它的初级阶段,在社会生产力还没有得到极大发展的条件下在我国的社会主义社会还必然存在非社会主义经济成分,或者说它们都是社会主义社会里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不可或缺的有机组成部分,这当然是对的,也是党的十五大报告的精神;但是却不能从这一点导出它们的生产关系性质也因此发生变化,由非社会主义的变成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成分了,那么,在我国就不存在多种所有制经济同时并存和共同发展的问题了,因此也就不存在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主体地位的问题了。在现阶段应当充分肯定它们的重要地位和积极作用,不应歧视它们,但不能因此就分不清什么是社会主义所有制,什么是非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什么是公有制,什么是私有制。政策上可以实行一视同仁,但不能因此就认为它们在生产关系方面也是同一的了。从事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的研究者更应在这样重大的问题上分清楚,否则我们就是失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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