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解放实际进行到何种程度,公民参与国家重大政治生活的程度就达到何种水平,民主化的水平也就发展到何种高度。正如卢森堡所说:“无产阶级的历史任务在于,当它走向政权时,在资产阶级民主的位置上,创造出社会主义民主以代替之而不是取消一切民主……社会主义民主开始于社会主义政党夺取政权的时刻。社会主义民主不是别的,它就是无产阶级专政。”[53]这表明,无产阶级专政并不意味着就是取消民主,而是意味着最广泛地应用民主,即民主基础上的无产阶级统治。在马克思的论述中,民主无疑是最富有激情的一个高频词汇。早年马克思批判黑格尔的理性国家观的时候,就认识到“民主制”是克服社会与国家对立的途径。他认为:“其他一切国家构成都是某种确定的、特定的、特殊的国家形式,而在民主制中,形式的原则同时也是物质的原则。因此,只有民主制才是普遍和特殊的真正统一。”[54]“普遍和特殊的真正统一”也就是国家与社会的真正统一。因为在民主制中,单个人的社会存在就是实际参与国家,而不只是参与立法,政治生活失去了自己的神秘性和彼岸性,重新成为人民生活的一部分,从而找到国家制度向现实的人回归的途径,实现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的统一。这也表明,这种统一不是回到古代国家与社会的高度同一状态,而是意味着社会对国家的完全掌控,国家也不再成为统治社会的异化力量,即“在真正的民主制中政治国家就消失了”[55]。1848年,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工人革命的第一步就是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争得民主。”[56]这也与马克思早期将民主制看作克服社会与国家对立途径的思想一脉相承。在《法兰西内战》中,马克思把巴黎公社看作“新的真正民主的国家政权”,认为“公社给共和国奠定了真正民主制度的基础”[57]。在他看来,实现了“真正的民主”的巴黎公社,集中体现了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的利益和要求,消除了现代资产阶级国家既有制度中一切与人民主权原则相抵触的因素,保证国家制度的实际体现者始终是人民,以保护人民主权不受任何侵犯。(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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