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国家发展的历史趋势问题上,19世纪70年代以后,各种机会主义思潮充斥于国际工人运动之中,尤其以巴枯宁为代表的无政府主义和以拉萨尔为代表的“自由国家”学说最为典型。巴枯宁认为如果无产阶级成了统治阶级就意味着,将来还有另一个无产阶级要从属于这个新统治的国家,于是他便鼓吹立即取消国家和一切政治权威以及工人阶级放弃政治斗争的理论。对此,马克思反驳道:在无产阶级取得政权后,“只要其他阶级特别是资本家阶级还存在,只要无产阶级还在同它们进行斗争(因为在无产阶级掌握政权后无产阶级的敌人和旧的社会组织还没有消失),无产阶级就必须采用暴力措施,也就是政府的措施;如果无产阶级本身还是一个阶级,如果作为阶级斗争和阶级存在的基础的经济条件还没有消失,那么就必须用暴力来消灭或改造这种经济条件,并且必须用暴力来加速这一改造的过程”[28]。拉萨尔主义幻想用一切合法手段去争取建立“自由国家”来消除一切社会的和政治的不平等。马克思批判他更是颠倒了社会与国家的关系,认为:“它不把现存社会(对任何未来社会也是一样)当做现存国家的(对未来社会来说是未来国家的)基础,反而把国家当做一种具有自己的‘精神的、道德的、自由的基础’的独立存在物。”[29]在马克思看来,拉萨尔主义者将“自由”与“国家”这对相互矛盾的概念纠合在一起来表达对“现代国家”未来发展趋势的设想,“只要不是靠幻想夸大了的,都已经实现了”[30]。说它“已经实现了”,是指奉行自由主义的资产阶级共和国。说它“是靠幻想夸大了的”,是在于以统治阶级为主导的国家本身就无所谓真正的自由,资产阶级共和国所实现的也只是资本支配劳动的自由,而无产阶级只能“自由”地选择被哪个资本支配;而当人类进入自由王国之时,国家也就“自行消亡”了,因为“自由就在于把国家由一个高踞社会之上的机关变成完全服从这个社会的机关”[31]。针对无政府主义和“自由国家”学说的谬论,马克思从“目前‘资本和地产的自然规律的自发作用’只有经过新条件的漫长发展过程才能被‘自由的联合的劳动的社会经济规律的自发作用’所代替”[32]的现实出发,明确提出:“在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之间,有一个从前者变为后者的革命转变时期。同这个时期相适应的也有一个政治上的过渡时期,这个时期的国家只能是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33]因为在马克思看来,“只要把一切劳动资料转交给从事生产的劳动者,从而消灭现存的压迫条件,并由此促使每一个身体健康的人为生存而工作,这样,阶级统治和阶级压迫的唯一的基础就会消除。但是,在实行这种改变以前,必须先建立无产阶级专政”。[34]
无产阶级专政这一政治过渡形式存在的社会基础在于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之间的“革命转换时期”以及“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的存在。在马克思看来,在“革命转换时期”,无产阶级掌握有组织的国家政权并依靠这一政权镇压资产阶级的反抗和按新的生产方式组织社会,而到了“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在经济、道德和精神等各个方面都还带着它刚刚脱胎出来的那个旧社会的痕迹。如它的分配原则——按劳分配虽然消除了依靠对资本的占有去剥削他人的可能性,但这个平等权利总还是被限制在一个资产阶级的框框内:生产者的权利是同他们提供的劳动成比例的;平等就在于以劳动这个同一的尺度来计量。[35]也就是说,“它仍然将劳动作为一种交换价值,只不过不再局限于一个阶级团体(无产阶级)而已,而是成了普遍化的现象”[36]。可以说,按劳分配作为一种不承认阶级差别的平等权利,但它默认劳动者不同等的个人天赋和工作能力等天然特权。所以就其内容来讲,它像一切权利一样也是一种不平等的权利。这就需要一部分人服从另一部分人,需要迫使人们服从的强制机关。马克思认为:“这些弊病,在经过长久阵痛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产生出来的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是不可避免的。”[37]然而,尽管存在这些“弊病”,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却实现了社会关系从“资本本位”向“劳动本位”转变的伟大变革。它将以资本和地产的形式掌握在非劳动者手中的物质生产条件转变为劳动者自己的集体财产,从而使它通行的调节商品交换同一原则——等价交换的内容和形式都改变了,在那里,谁都不能提供除自己劳动之外的其他任何东西,同时,除了个人的消费资料,没有任何东西可以转为个人的财产。这就从根本上剥夺了少数人利用自己占有的生产资料去奴役他人劳动的权力,从而形成以劳动者为主体,以等量劳动换取等量报酬为原则的社会交往格局,并在全社会树立“自食其力”“劳动光荣”和“尊重劳动”“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逐步使劳动不仅仅是谋生的手段,而且本身成为生活的第一需要,[38]最终实现向“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共产主义社会高级阶段的过渡,到那时,“财富的尺度决不再是劳动时间,而是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39]。(www.xing528.com)
马克思对“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和“共产主义高级阶段”的区分是对他“自由人联合体”思想的细化,即从“按劳动时间分配消费资料”到“以自由支配的时间作为财富的尺度”的过渡。在马克思看来,无产阶级专政是实现这种过渡的国家形态。1852年,马克思在给魏德迈的信中就指出无产阶级专政“不过是达到消灭一切阶级和进入无阶级社会的过渡”[40]。晚年马克思在总结巴黎公社的经验和批判机会主义的斗争中又深化了对这一思想的认识,认为:“由于无产阶级在为摧毁旧社会而斗争的时期还是在旧社会的基础上进行活动,因此自己的运动还采取多少同旧社会相适应的政治形式;所以,在这一斗争时期,无产阶级还没有建立起自己的最终的组织,为了解放自己,它还要使用一些在它获得解放以后将会放弃的手段。”[41]在他看来,无产阶级取得政权后,如果作为无产阶级敌人的资本家阶级及其旧的社会组织没有最终被消灭,如果无产阶级本身还是一个阶级,如果阶级斗争和阶级存在的基础的经济条件还没有消失,那无产阶级政权仍然需要保留必要的专政职能以及附属的物质力量——军队、警察、监狱等镇压工具,仍然需要为改造社会而保留公共权力的强制力。而且,当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后,不能马上实现生产资料的社会所有,而需要把一切生产工具集中到无产阶级国家手里,并尽可能地增加生产力的总量,为人类进入自由人联合体打下坚实的物质基础。也就是说,与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在经济、道德和精神方面都还带着它脱胎出来的那个旧社会的痕迹”相适应,无产阶级政权“还采取多少同旧社会相适应的政治形式”,用以保卫生产资料公有制,保卫“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和制度,保卫“劳动至上”的社会价值和秩序。但是,无产阶级专政绝不是资产阶级国家的翻版。在《法兰西内战》中,马克思特别强调:“工人阶级不能简单地掌握现成的国家机器,并运用它来达到自己的目的。”[42]因此,无产阶级专政也就意味着资产阶级国家机器的打碎和新型国家的诞生。它的历史任务就是,逐渐消灭阶级差别和一切由这些差别产生的社会的和政治的不平等,最终使国家回到社会的怀抱,让公共权力失去政治性质,使整个社会同传统的所有制关系和传统的观念实行最彻底的决裂,使每一个成员在不危及这个社会的基本条件下都能完全自由地发展和发挥它的全部才能和力量,最终实现人的彻底解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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