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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现代国家思想研究: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现实分离

时间:2023-08-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以此为社会基础的古代国家,便成为市民的生活和意志的唯一内容。到了中世纪晚期,城市的兴起为市民要素独立于国家权力提供了空间,并促成了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现实分离。由于私有财产摆脱了共同体,国家成了和市民社会并列的独立存在。

马克思现代国家思想研究: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现实分离

人类进入阶级社会,产生私人利益和阶级利益以后,为了协调社会特殊利益和普遍利益的矛盾,把阶级斗争控制在可控的“秩序”范围内,需要作为虚幻共同体的国家来进行实际的干预和约束。于是,整个社会也随之分裂为社会与国家两个领域。但社会和国家这种在逻辑上的分离并不意味着它们在现实中也是分离的。这样,国家与社会是否实现现实的分离,便成为区别现代国家与古代国家的逻辑前提。在《关于现代国家的著作的计划草稿》中,马克思在开篇论证现代国家的起源时便提出:“政治制度的自我颂扬——同古代国家混为一谈。……一切因素都具有双重形式,有市民的因素,也有国家的因素。”[27]这表明,在古代尤其是中世纪,一切因素都具有市民的因素和国家的因素双重形式,市民社会的等级和政治意义上的等级是同一的,市民社会就是政治社会,市民社会的有机原则就是国家的原则。正如马克思所说:“在中世纪,财产、商业、社会团体和人都是政治的;国家的物质内容是由国家的形式设定的,每个私人领域都具有政治性质,或者都是政治领域;换句话说,政治也就是私人领域的性质。在中世纪,政治制度是私有财产的制度,但这只是因为私有财产的制度就是政治制度。在中世纪,人民的生活和国家的生活是同一的。”[28]彼时,财产、家庭、劳动方式、商业、社会团体和自然人等市民生活的要素,也以领主权、等级和同业公会的形式上升为国家生活的要素。以此为社会基础的古代国家,便成为市民的生活和意志的唯一内容。到了中世纪晚期,城市的兴起为市民要素独立于国家权力提供了空间,并促成了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现实分离。

国家与社会现实分离的根本原因是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生产关系的变革,反映了人类社会从农业手工业时代向机器大工业时代、从自然经济向商品经济发展的历史跨越。古代国家与社会之所以高度重合,就是由于在以农耕文明为显著特点的古代社会,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支配生产的阶级对国家权力依赖性较强,人们依据政治身份划分不同的等级,整个社会建立起了一套以君主为塔尖、以领主为中坚、高等级牵制低等级的金字塔式的统治体系。个人不是作为独立的个体而是作为其所依附的共同体的“功能部件”与他人形成交往关系,使得社会淹没于国家之中,个人淹没于家长制关系、古代共同体、封建等级和公会行帮的包围之中,国家的超经济强制使社会牢牢依附于政治权力之上。而随着“交换手段和一般商品的增加”,社会中的“商业、航海业和工业”等市民要素前所未有地高涨起来,致使以前那种封建的或者行会的工业组织已不能再满足随市场出现而增加的需求,进而被工场手工业取而代之;行会师傅被工业的中间等级排挤掉了,各种行业组织之间的分工也随着各个作坊内部分工的出现而消失。这些都促进了正在崩溃封建社会内部的革命因素迅速发展,最终,市场的扩大、需求的增加与由蒸汽和机器引起的产业革命的推动,使机器大工业代替了工场手工业,工业中的百万富翁、产业大军的首领、现代资产者代替了工业的中间等级。[29]在这个过程中,农村中少部分农奴离开农村来到城市,从事商业活动,逐渐成了城关市民,商品经济在专制国家统治的夹缝——城市中逐步兴起。这些初期城市的自由居民摆脱了封建领主的控制而成为商人、手工业者或工场主,以商品货币关系为核心的非政治性“市民”社会获得了相对自主的发展空间。当“大工业和普遍竞争所引起的现代资本”创造了独立于国家政权的所有制关系时,社会成员之间的财产关系开始抛弃了共同体的一切外观,并消除了国家对所有制发展的所有影响。由于私有财产摆脱了共同体,国家成了和市民社会并列的独立存在。这样,包括物质生活在内的社会生活领域不再受国家权力的直接干涉和管制,社会便逐步地从国家中分化、脱离出来。所以,马克思把现代国家的生成与大工业和世界市场的形成联系在一起。(www.xing528.com)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私人的物质生产和生活摆脱国家干预的要求日益强烈,于是资产阶级通过政治革命摧毁了一切等级、同业公会、行帮和特权,从而消灭了市民社会的政治性质,完成了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现实分离的历史使命。正如马克思所说:“1648年革命和1789年革命,并不是英国的革命和法国的革命,而是欧洲的革命。它们不是社会中某一个阶级对旧政治制度的胜利;它们宣告了欧洲新社会的政治制度。资产阶级在这两次革命中获得了胜利;然而,当时资产阶级的胜利意味着新社会制度的胜利,资产阶级所有制对封建所有制的胜利,民族对地方主义的胜利,竞争对行会制度的胜利,遗产分割制对长子继承制的胜利,土地所有者支配土地对土地所有者隶属于土地的胜利,启蒙运动对迷信的胜利,家庭对宗族的胜利,勤劳对游手好闲的胜利,资产阶级权利对中世纪特权的胜利。”[30]其中,以法国大革命最为典型,因为“法国革命废除了封建的所有制,代之以资产阶级的所有制”[31]。这种所有制完全抛弃了任何政治外观,摆脱了国家权力的束缚,使政治国家和市民社会相互适应;通过承认国家与市民社会各自存在的原则和相对的独立性,使“朕即国家”“家国一体”成为陈迹。而且,法国革命以代议民主制度取代君主专制制度,为私人领域的独立存在和工商业活动的自由发展提供了法律上和制度上的保障。[32]正如马克思早年批判黑格尔法哲学思想时所说,“只有法国革命才完成了从政治等级到社会等级的转变过程”,使“市民社会的等级差别完全变成了社会差别,即在政治生活中没有意义的私人生活的差别”,从而“完成了政治生活同市民社会的分离”。[33]总之,用马克思的话说:“政治革命消灭了市民社会的政治性质,它把市民社会分割为简单的组成部分:一方面是个体,另一方面是构成这些个体的生活内容和市民地位的物质要素和精神要素。”[34]政治革命通过破坏中世纪的等级、行会、手工业公会和特权而消灭了社会的政治性质,并逐渐促进市民社会的成长。这时,无论是作为市民社会主体的人,还是作为其生活内容的物质要素(以与财产为标志)和精神要素(以宗教为标志)都在发生着从古代向现代的转型。社会成员摆脱了人的依赖关系而成为相互独立的个人,财产摆脱了共同体的束缚而成为个人私有财产,宗教褪去了国教的皇冠使对它的信仰成了个人的私事。这些便奠定了现代国家生成的社会基础。现代国家与古代国家区别的标志之一,就在于市民社会从政治社会中分离出来,国家成为一种与私人生活并列的独立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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