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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儿童资源教室建设解决方案

时间:2023-08-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资源教室建设的第一项工作就是落实资源教室建设使用的负责人和固定的管理人员及资源教师,专兼职资源教师应根据学生需要配备1~2人,以保障资源教室建设规范,使用得当,真正发挥作用。资源教室应符合建筑规范要求,保证进出、采光、通风良好,要配备专门的办公和教育教学设施、设备。要明确资源教室的任务。

残疾儿童资源教室建设解决方案

1.资源教室建设依据

(1)《残疾人教育条例》(一九九四年八月二十三日国务院令第161号发布实施)第二十一条规定“普通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招收能适应普通班学习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读,并根据其学习、康复的特殊需要对其提供帮助。有条件的学校,可以设立专门辅导教室”。

(2)《关于开展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的试行办法(一九九四年七月二十一日教基[1994]6号发布)》第十九条规定“有条件的乡镇中心小学或随班就读残疾学生人数较多的学校要逐步设立辅导教室,配备必要的教具、学具、康复训练设备和图书资料。辅导教室要配备专职或兼职辅导教师”。

(3)残疾人随班就读工作管理办法(2011年修订)规定“随班就读学生人数较多的普通中小学应设立资源教室,安排专职或兼职的资源教师,配备适当的教具、学具、康复训练设备(器材)和图书资料等,为随班就读学生得到针对性辅导和训练创设必要的条件”。

(4)教育部等七部委《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要求“继续实施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项目。支持承担随班就读残疾学生较多的普通学校设立特殊教育资源教室,配备基本的教育教学和康复设备,为残疾学生提供个别化教育和康复训练”。

2.资源教室建设实践

(1)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随班就读工作管理若干意见(二〇〇六年四月十四日沪教委基〔2006〕29号)》要求“随班就读学生超过10人以上的学校,应设立专门的资源教室,配备1名专职资源教师,为学生提供丰富和生动的、适合他们发展需要的支持性环境,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2)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随班就读工作的意见京教基二〔2013〕1号》要求“在接收5名及以上随班就读学生的学校建立资源教室,或建立区域资源中心。安排专职或兼职资源教师,配备适当的教具、学具、康复训练设备、器材和图书资料等,为随班就读学生得到针对性辅导和训练创设必要条件。建立资源教室的长效服务机制,保障资源教室的功能发挥”。(www.xing528.com)

3.资源教室建设的基本要求

依据我国特殊教育法律法规规定、特殊教育发展规划要求以及随班就读工作的实际需要,随班就读学生人数较多的(10人以上)普通中小学应建立资源教室,资源教室建设应达到如下基本要求:

(1)配备管理人员和专兼职资源教师。资源教室建设的第一项工作就是落实资源教室建设使用的负责人和固定的管理人员及资源教师,专兼职资源教师应根据学生需要配备1~2人,以保障资源教室建设规范,使用得当,真正发挥作用。

(2)要有专门的场地——教室。为确保资源教室开展教育教学及咨询、康复训练等活动,必须要有专用的场地——教室。教室建设时应注意安全、无障碍清洁卫生,面积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在60m2~100m2之间,条件好、学生多的学校也可以建大一些。

(3)要有固定的设施。资源教室应符合建筑规范要求,保证进出、采光、通风良好,要配备专门的办公和教育教学设施、设备。

(4)要配备教育教学及康复训练资源。资源教室中最主要的就是资源,它是保证资源教室教育效果的最关键因素,包括网络资源、图书资源、音像资源、教育心理专业资源、特殊教育专业资源、康复训练资源等。

(5)要明确资源教室的任务。资源教室不是摆设,要确保其发挥作用,必须要明确细化任务,要有明确的工作计划、教育教学的具体任务及时间安排,要有固定的工作程序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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