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市随班就读的特点
虽然随班就读最早是在农村小学发展起来的,但是随着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城市普通学校的随班就读也开展得有声有色。由于城市教育资源的优势,城市随班就读的运行模式有着鲜明的特点。
(1)教育安置上尊重家长的选择。我国特殊教育学校的布局基本遵循着“省级盲校,市级聋校,县区级培智学校”的设立原则。因此在大部分城市都建有特殊教育学校,有的甚至建有好几所特殊教育学校。而且各地残疾人联合会还在所在城市举办康复教育中心或学校,民政部门也在社会福利院里举办特殊教育学校,主要服务于孤残儿童,也面对社会招生。这样在残疾儿童教育安置时,就有了多种选择的可能性:可以到特殊教育学校,可以到康复教育中心,还可以到社会福利院的学校。城市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往往是就近入学。对于残疾儿童究竟采用怎样的教育安置形式,主要是根据家长的意见。虽然我国对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有相应的入学条件的规定,如1988年公布的《中国残疾人事业五年发展纲要(1988—1992年)》提到“普通班中吸收肢残、轻度弱智、弱视和重听(含经过听力语言训练达到三级康复标准的聋童)等特殊儿童随班就读”,但是在现实中,很多较重甚至是重度残疾的儿童,也在随班就读。这是因为家长不愿意把孩子送到特殊教育学校,认为送到特殊教育学校以后,孩子就被贴上了“残疾”的特殊标签,今后走向社会会受到歧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越来越多的城市在发展特殊教育过程中,都纷纷提出“零拒绝”的教育安置原则,即所有学校不得拒绝残疾儿童入学。这样使得家长选择残疾儿童到普通学校就读的人数越来越多。
这种选择,一方面体现了残疾儿童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另一方面也对我们的教育提出更高要求。由于目前我国普通师范教育中没有开设特殊教育课程,因此绝大多数普通学校的教师入职前接受过特殊教育训练、具有特殊教育专业能力的人数量甚微。又由于我国教师培训体系将特殊教育教师培训另行单列,在普通学校教师的在职培训和继续教育中没有特殊教育的内容与要求,这样当残疾儿童进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时,相当一部分普通学校并没有做好准备,造成一些地区残疾儿童的随班就读仅仅成为一种形式、一种摆设,并没有为残疾儿童提供有质量的教育,于是“随班就座”“随班就混”的现象时有发生。因此,如何尊重家长的选择,提高随班就读教育教学水平,为各类残疾儿童提供良好的教育,成为我国随班就读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2)小班教学的形式。城市随班就读的普通中小学还有一个较为共同的特点,那就是有随班就读残疾儿童的班级,常常都是班额较小的班级,通常一个班只有25~30名学生。随着我国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实施和城市经济文化的发展,人口出生率逐步下降,学龄儿童人数减少,学校在校生人数也呈现下降趋势。根据教育部《2014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2014年全国共有小学20.14万所,比上年减少1.22万所;招生1658.42万人,比上年减少36.93万人;在校生9451.07万人,比上年减少90.52万人。学生人数的减少,使得小班教学成为可能。我国的小班教学首先是在大中城市实行,逐步向中小城市推开。这种变化有利于随班就读的发展。十多年的实践经验证明,对于有1~2名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的班级,由于这些学生需要特别的教学和照顾,班额宜小不宜大。
(3)资源教室的支持。在随班就读实践中,人们逐步意识到对随班就读学生提供支持的重要性。因此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经济发达的城市如北京、上海等,随班就读学校开始建设资源教室。资源教室是一种教育措施,它是指在普通学校中设置专为残疾儿童提供适合其特殊需要的个别化教学的场所(教室),这种教室聘有专门推动特殊教育工作的资源教师,配置各种教材、教具、教学媒体、图书设备等。学生于特定的时间到此接受特殊教育,其他时间仍在普通班级中上课。其目的是为学生和教师提供教学上的支援,以便残疾儿童继续留在普通班级,并促进学生的学业、行为和情绪的发展。北京市于2003年制定出《北京市随班就读学校资源教室的基本要求(征求意见稿)》,从服务对象、资源教室规划、工作人员职责、工作方案、评估等角度提出要求和规定,为建设资源教室的学校提供了指导和参考。(www.xing528.com)
2.农村中心校的随班就读
农村在开展随班就读工作之初,其目的还在于提高义务教育普及率。我国自“八五”以来,始终把普及义务教育作为最重要的基础工作。在“普九”的时代背景下,残疾儿童的入学被纳入普及义务教育的发展轨道。在广大农村地区,依托普通学校的随班就读就成为保障残疾儿童入学的主要手段。
(1)就近入学的安置原则。农村的随班就读在安置上遵循就近入学的原则。这是因为很多农村的残疾儿童家庭,往往是经济贫困家庭,家庭很难负担得起送残疾儿童到特殊教育学校住宿的费用。而选择就近随班就读,既可以解决残疾儿童的入学问题,也不给残疾儿童家庭增加负担,因此这样的随班就读形式很受家长的欢迎。
就近入学的残疾儿童一般都在乡村小学随班就读。乡村小学因为多种原因,往往存在以下一些困难:一是办学条件较差。有不少村小校舍较差,教学设施不全,不能满足教育教学的需要。二是师资力量不足。很少有经过特殊教育专业训练的教师来从事这项工作。三是课程开设不够规范。由于办学条件和师资水平的限制,很多村小不能完全按照国家规定课程开足开好。四是村小的班额不规范。一个班学生人数多至几十人,少则仅有一两人,有些学校甚至采用复式教学。这样的办学条件,对于保证残疾儿童的随班就读质量,是非常困难的。因此有些地方残疾儿童虽然“随班”,但是“就读”情况并不理想。
(2)乡镇中心学校的作用。乡镇中心学校或寄宿制学校的建立,对随班就读产生巨大影响。首先,原来就近入学的优势,由于学校的撤并而不复存在;其次,残疾儿童也需要寄宿。这两点各有优劣。优势在于过去就近入学的村小,因为条件限制,很难为残疾儿童提供良好的教育。现在建立乡镇中心学校以后,办学条件大为改善,师资力量得到优化,教育投入也更为集中,效益优势渐显。而且还可以在乡镇中心学校建设资源教室,为随班就读创造较为有利的条件。劣势在于残疾儿童寄宿以后,会产生一系列相关的问题:生活自理问题、离家以后的心理问题、和家长的亲子问题等。另外残疾儿童全部寄宿,对他们的社会化成长也可能带来不良影响。有的乡镇中心学校,因为随班就读学生增多,就将残疾儿童单独列班,成为特殊教育班。这样虽然有其有利的一面,但是残疾儿童也因此失去了更多的和普通学生共同学习、共同成长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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