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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谱情案揭秘:罪爱律师解密20起伦理疑案

时间:2023-08-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死者是董家的男主人董军,七天前刚过世。只见该病房的病人刘春红手拿着病情卡,正坐在病床上放声大哭。作为家中长子的董军便顶替父亲进了工厂上班,从此挑起了养家的重担。董军的老婆刘春红和儿子董小军被人告上了法庭。而且梅姨说了,自己并不是董军的外遇情人,而是董军的正妻!

家谱情案揭秘:罪爱律师解密20起伦理疑案

关键词 遗嘱和赠与

这是一个黑漆漆的深夜,万籁俱寂。董家大院被笼罩在无边的黑暗里,只有灵堂的白蜡烛发出惨淡的光,照在花圈、挽联和死者的遗像上。死者是董家的男主人董军,七天前刚过世。据说,逝者的魂魄会于死后的第七天也就是“头七”当晚子时返家,所以“头七”又被称为“还魂夜”。

时间到了凌晨1点,灵堂里空无一人,静得只能听到钟表走动的声音,嘀嗒,嘀嗒。就在这时,挽联突然动了一下,似乎有一阵怪风穿过,而那阵风不偏不倚地直向东厢房吹去。东厢房的门在黑暗中缓缓地开了……

突然,一个凄厉的女声在东厢房响起:“董军,你怎么回来了?鬼呀!”

第二天,董军家闹鬼的传闻便在村里传开了。人们谈起这事,总会说上一句:“想死的没死成,不想死的死了,可不要闹鬼吗?”

到底是谁想去死?而不想死的怎么又死了呢?这还要从三个月前讲起。

那是2012年3月,县医院住院部发生了一桩怪事。这天,住院部的值班护士正在护士台配药,突然就听到重症病房里传来了撕心裂肺的哭声。

护士以为是病人不行了,家属着急大哭,便赶紧跑进去看,却被眼前的景象搞糊涂了。只见该病房的病人刘春红手拿着病情卡,正坐在病床上放声大哭。她虽然哭得死去活来,却精神不错,没有一点病危的迹象。

护士赶紧拿过刘春红手里的病情卡,根据上面的记录了解到:刘春红,48岁,四天前因心脏病突发住院,随时有生命危险;经抢救,现已脱离危险,病情稳定,并且恢复良好。看完病情卡,护士更纳闷了,对着刘春红说:“医生已经把你救活了,你为什么还要哭?”

这时,刘春红冒出了一句话,让护士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只听刘春红说:“我就是哭你们为什么要把我救活?为什么不让我死呢?我想死,我想死,我想死!所以,我恨你们!恨你们!”护士心想,这刘春红不会是精神有毛病吧?

她转脸去看在旁边陪护刘春红的丈夫董军,只见董军脸色铁青,眉头紧皱。对于医院救活了自己的老婆,他没有一般家属该有的那种喜悦和感激,反而充满了深深的烦闷和焦虑。

夫妻俩的表现,都透出一种有违常理的古怪,而其背后的隐情更是一言难尽。

想当年,董军家里很困难。他的父亲是一家工厂的普通工人,母亲身体不好,常年生病,家里孩子还多,一家老小全靠父亲的一点微薄工资生活。然而,就在董军高中快毕业的时候,他的父亲因为一次车间事故死了。作为家中长子的董军便顶替父亲进了工厂上班,从此挑起了养家的重担。转眼几年过去了,有人便跟董军说让他尽早娶个媳妇,这样一来可以帮衬家里,二来也可以照顾董军,于是便给董军介绍了刘春红。刘春红是个没读过几年书的农村人,但是勤快能干,也能吃苦。两人很快就结婚了。

婚后,刘春红果真成了董军的贤内助,操持家务,照顾家人,忙里忙外。而董家的日子自刘春红进门后也渐渐好转。董军可以专心于工作,得到了领导的赏识,步步高升。婚后两年,两人有了自己的儿子。又过了几年,董军的弟妹都相继工作并成家立业,董军的妈妈也安然离世。而刘春红在董军的支持下也开了一个小卖部,贴补家用,颇有盈利。

然而,在辛苦十二年后,面对着安宁富裕的家,刘春红并没有感到有多幸福,反而陷入了巨大的痛苦之中。

因为有了钱的董军,也有了外遇,而且这外遇居然延续了十几年。这场旷日持久的外遇终于摧毁了刘春红,让她对生活充满了怨恨和失望,甚至萌生了想死的念头。这种长期的抑郁和委屈,让刘春红的身体也出了问题。十几年间,刘春红几次因心脏病发作而住进了重症病房。每当这个时候,刘春红反而觉得有一种轻松感,因为她想自己这次要是死了,那就什么都解脱了。

因此,当这次刘春红看到病情卡上“恢复良好”的诊断,明白自己又被医生从死亡线上救回来了,便忍不住放声大哭,因为她知道自己又要面对那场不知何时才能结束的感情撕扯了。

对于董军而言,也是同样的。如果刘春红这次没被抢救过来,那场旷日持久的情感拉锯战自然而然就终止了。他觉得这对谁都是一种解脱。然而,刘春红又活过来了。想到拉锯战还将持续下去,无休无止,董军不免烦闷焦躁起来。

然而,三个月后,拉锯战突然发生了变化,因为董军死了!

董军死于癌症,发现时已经到了晚期,不到一个月就病故了。一心想死的刘春红没有死成,不想死的董军却死了。命运似乎跟董家开了一个诡异的玩笑。

但是,这个玩笑并没有随着董军的病逝而结束,反而发酵出更诡异的事。在董军死后的第七天晚上,董家闹鬼了,据说是董军的亡魂回来了。村里的人都说这是因为董军死得不甘心。

闹鬼事件的真相还没弄清,另一件古怪的事又发生了。董军的老婆刘春红和儿子董小军被人告上了法庭。告他们的居然是董军那延续了十几年的外遇情人——梅姨。而且梅姨说了,自己并不是董军的外遇情人,而是董军的正妻!她是以董军正妻的身份,告刘春红和董小军强占自己的财产继承权。这梅姨岂不是在胡搅蛮缠,她一个外遇情人怎么可能是董军的正妻?

然而,梅姨拿出了一系列的证据来证明自己正妻的身份。梅姨说,自己早在刘春红嫁给董军之前便由董家明媒正娶成为董军的妻子,并且在董氏家谱上,董军名字后面原配一行,明确写着自己的名字而非刘春红的名字。后来,自己进入董家大院,十几年以来一直住在东厢房,而刘春红住在西厢房。按照习俗,东厢房是正妻居住的,而西厢房则是侧室居住的。这一切都证明了她是董军的原配正妻。

梅姨言之凿凿,证据又摆在跟前,那么这个梅姨究竟是什么来路?她到底是董军的原配正妻,还是董军的外遇情人?

原来,梅姨的父亲跟董军的父亲是一对交情很深的老朋友,两家的关系相当好,不是一家人胜似一家人。而梅姨和董军也是自小一起长大的。董军比梅姨大三岁,非常照顾爱护这个妹妹,而梅姨也很喜欢这个哥哥。两人在一起总是说不够、笑不够、玩不够,真称得上是青梅竹马。

当地有结娃娃亲的习俗。两家关系本来就密切,又看到两个孩子这么要好,便给他俩定了亲。而且按照老习俗,说媒、提亲、换庚帖、摆喜酒一样不少,还把梅姨的名字写入了董氏家谱,作为董军原配正妻。董家只等将来梅姨长大了,就正式娶进门。对于董军和梅姨来说,虽然他们年纪还小,并不是太懂婚姻的含义,但也在朦朦胧胧中觉得对方就是自己要相伴一辈子的人。

然而,好景不长。梅姨的父亲因为工作调动去了边疆。从此,两家便断了音讯,两个孩子也再没见过。转眼董军便到了二十多岁。出于养家的压力,他经人撮合娶了刘春红。不过,董军对刘春红并没有太深的感情。在他乃至董家老人的心里,梅姨才称得上是原配。而后来,人们不再重视家谱,也没人再去修家谱。所以,在董氏家谱中,董军原配正妻一栏中仍然是梅姨的名字。

而自打梅姨一家去了边疆后,便在当地定居了。梅姨和哥哥长大后都跟当地人结了婚,生了孩子。根据政策,梅姨一家是可以回故乡的。梅姨一直都想回去,尤其是跟丈夫离婚后,她更想带着女儿回老家。在她的心中,故乡比这里好得多。可是,梅姨的父母年纪大了,在当地生活了二十多年,已经习惯了,都不想再动,加之梅姨的嫂子不愿离开老家,哥哥要陪老婆,梅姨的父母也要照看孙子。最后,便只有梅姨带着四岁的女儿回到了阔别多年的故乡。

在一次同乡聚会上,梅姨跟董军碰面了。尽管董军已经有了家庭,但是,在年少时期就埋下的那段感情还是不可遏制地复燃了,而且梅姨还光明正大地带着女儿住进了董家大院的东厢房,一住就是十几年。

那么,刘春红怎么可以容忍梅姨住这么久,而且还是住在代表正位的东厢房里,跟自己共享一个丈夫?这刘春红也太软弱,梅姨也太嚣张了吧。然而,这事真不能怪梅姨,因为当初正是刘春红请梅姨住进来的。

原来,刘春红在跟董军结婚十年后,就查出患有一种比较少见的心脏病。因为这个病,刘春红几次病危住进了医院,险些丧命。为了给刘春红治病,董军花了不少钱,跑了不少地方,但是几乎没有什么效果。因为根据目前的医疗水平,刘春红所患的这类心脏病是没有什么治疗办法的。各大医院的医生给刘春红下的诊断都是一样的:此病必须静养,只要发病就可能立刻死亡,而且最多只能再活两年。

这个诊断意味着,刘春红没有多长时间可活了,她不能再做任何重活、干任何工作,只能在家小心翼翼地养着,而且也不知何时就会倒地死亡。生活刚刚好转的刘春红和董军看到这样的诊断,都像掉入了冰窖一样。尤其是刘春红,她看到刚刚积攒起来的一点家底被自己的病又耗得差不多了,小卖部的生意因为无人打理也不得不关门,年幼的儿子可能很快就会失去妈妈……想到这些她就心痛得要死,但是又没有办法。而这时,她又听到了另一个坏消息,那就是丈夫董军有外遇了。刘春红觉得自己仿佛一下就被甩进了黑暗和绝望的漩涡里。

然而,在绝望之后,丈夫的外遇居然让刘春红有了一个异想天开的想法,她还因此产生了一种起死回生的兴奋感。

原来,从别人的口中,刘春红了解到,丈夫董军的这个外遇情人梅姨是董军以前的娃娃亲,自小和董军感情就很好。梅姨对董军不错,董军对梅姨也很照顾。现在,梅姨离婚了,带着自己的女儿一个人回到故乡,生活得也挺不容易的。

刘春红就想,反正自己也没多长时间可活了,自己走了以后,这董军八成是要跟梅姨一起过的。与其等到那个时候,还不如现在就让梅姨住进董家。董军和梅姨肯定会很感激自己的大度,会对自己尤其是对自己的儿子好。这样,自己走后也能放心了。再说了,自己现在身体这样,家里家外什么事都做不了。梅姨进来能料理家务,让这个家像一个家;还能打理小卖部,贴补家用和自己看病吃药的花费。

尽管跟另一个女人分享丈夫,让刘春红内心隐隐作痛,但是想到儿子、丈夫和这个家的今后,她觉得这样做是条活路,并对自己的这种自我牺牲和成人之美生出了一种莫名的崇高感。

听了刘春红的建议,本来就对梅姨旧情难了的董军,在沉默了半晌后便同意了。于是,刘春红便向梅姨发出了邀请,让她住进自己的家。为了表示自己的诚意和大度,也为了让梅姨和董军更感激自己,刘春红主动提出让梅姨带着女儿住在代表正位的东厢房,而自己则带着儿子搬进了西厢房。就这样,由一夫两妻构成的奇特的一家,生活在了一个屋檐下,并呈现出难得的和谐

然而,这样的和谐在维持了很长一段时间之后,便开始渐渐起了变化:当时一心想把梅姨请进来的刘春红,又一心想把梅姨撵出去。

原来,自梅姨进入董家大院后,料理家务、照顾家人、打理小卖部,一切做得井井有条,董家又恢复了以前的生机和富裕。刘春红也因此能够静心休养,不用再去操心丈夫儿子没饭吃、家务没人做、小卖部赔钱、吃药花钱等事,可以说,再无后顾之忧。她的病情便开始稳定下来。很快,医生所说的两年大限到了,刘春红仍活得好好的。四年、六年、八年过去了,刘春红还是活得好好的。(www.xing528.com)

看到这个奇迹,为刘春红治疗的医生都很高兴,然而刘春红家里的气氛却越来越凝重尴尬。

梅姨原以为顶多四年,自己就能名正言顺地嫁给董军。没承想,八年了,自己还是这样没名没分地为董家操劳。而且看刘春红的样子,再多活几年也应该没问题,不知自己什么时候才能熬出头。梅姨心里不由得多了抱怨和委屈,当初对刘春红的那些感激早就没了,她甚至怀疑刘春红是别有用心。

董军觉得自己家委屈了梅姨,加之他本身对梅姨很有感情,当然就加倍爱梅姨。他常年住在梅姨的东厢房,很少去刘春红的西厢房。家里的财政大权等一切事务,董军都交给梅姨,完全由梅姨做主。平时走亲访友、聚会游玩,他都带着梅姨。很多不了解董家情况的人,都以为董军的老婆就是梅姨。

这让刘春红觉得自己实在是太委屈了。她当初那么大度地让梅姨进门,住进东厢房,两人都对她千恩万谢。可事到如今,这两人一个抱怨她,一个冷淡她,好像她多活几年就多对不住他们似的,真是恩将仇报!刘春红从此便跟梅姨和董军怄上了气。气不过的时候,她就想把梅姨撵出家门。可是谈何容易,董军根本不同意,还把刘春红一顿数落,反说她恩将仇报,让她记住如果没有梅姨就没有这个家的今天。

这样别别扭扭的日子,一过又是八年。在这漫长的时间里,三个人不知生了多少闷气,结了多少怨。梅姨的委屈和无奈自不必说,刘春红也多次萌生了想死的念头。董军有时候也觉得刘春红如果就这样病死了,自己就能顺理成章地娶了梅姨,这无论对三个人中的哪一个,都是一种解脱。

然而,想死的刘春红没死成,想等刘春红死了自己好娶梅姨的董军却死了。董军就这样一闭眼走了,留下了东西厢房的两个女人和十几年的恩恩怨怨。这恩恩怨怨在董家满是花圈和白纱的大院里继续翻腾着,于是就发生了董军“头七”闹鬼的事。而正因为这闹鬼的事,梅姨怒不可遏地把刘春红和她的儿子董小军告上了法庭。

原来,董家闹鬼是刘春红指使儿子董小军做的。刘春红早就想把梅姨撵走。董军死后,她更觉得一天都不能跟这个女人共处一个屋檐下,因为十几年来这个女人霸占了丈夫全部的爱,还一直盼着自己死。于是,在董军“头七”的那夜,刘春红让儿子董小军扮成董军的样子,偷偷溜进梅姨住的东厢房去吓她。

董小军本来就长得很像父亲,又穿上了父亲生前的衣服,乍一看,就跟董军一样。梅姨在黑暗中看到了,以为是董军的亡魂“头七”还魂了,吓得连声尖叫:“董军,你怎么回来了?鬼呀!”事后,她也明白过来,这是刘春红做的。想到董军已死,女儿又在外地上学,自己一个人住在董家大院,势单力孤,不知道还会遭遇什么,梅姨便决定先搬出去,以保证自己的安全。

闹鬼这事本来就让梅姨生气,后来她又听说,董小军把董军的房产全都过户到他自己名下,梅姨更是气得不行。没想到,董军尸骨未寒,自己就被这样对待,在董家辛苦十几年什么都没落下。于是,梅姨便以董军正妻的身份状告刘春红和她的儿子强占了自己的财产继承权。

而她告状的依据则是董军在住院期间写下的一份协议。当时的董军虽然知道自己病得很重,但他并不认为自己会死。他觉得刘春红早就被医生判死刑了,后来还活了这么多年,自己怎么可能说死就死呢?然而,医生再三嘱咐梅姨和刘春红要做好思想准备。

由于董军名下有房产,为了防止董军死后可能产生的财产纷争,梅姨、刘春红和董小军便来到董军病床前,希望他能立遗嘱做一个明示。董军不愿意立遗嘱,他觉得这样做不吉利,但又拗不过刘春红他们。于是他就写下了一份协议书,把董家大院一分为三,梅姨、刘春红和董小军各占一份。最后,四人分别在协议书上签了字,表示同意。

可是,在董军死后,董小军却拿着父亲的房产证,在刘春红的协助之下,把本来在协议书中说好了分给梅姨的房产通过继承的方式过户到了自己名下。

法庭上,梅姨拿出董军住院期间四方签订的协议书,认为这是董军生前留下的遗嘱,应该按照董军的遗愿进行房产分配,刘春红母子强夺了自己的财产。而刘春红则拿出了结婚证,以董家大院是自己和丈夫的共同财产为由,要求法院驳回丈夫情人的诉求。

那么,梅姨所拿的协议书算董军的遗嘱吗?刘春红母子的行为是否属于强夺他人财产?董家大院到底应该归谁所有呢?

律师说法:遗嘱和赠与>>>

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的实质是财产所有权的转移。赠与行为一般要通过法律程序来完成,即签订赠与合同。

显然,遗嘱和赠与的区别在于是对生前财产的处分还是对死后财产的处分。遗嘱是对死后财产的处分,赠与是对生前财产的处分。遗嘱是单方的行为,无论是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公证遗嘱都不会以协议的形式出现。

当初董军起草的那份协议书是对现有的财产即对生前财产的处分,并没有涉及自己死后财产如何处理。只是董军没有想到他写完这份协议没多久就死了。从法律上看,这是一份赠与协议。

对于赠与来讲,动产是以交付为完成要件,不动产是以过户登记为完成要件。本案中董军要赠与的是房产,必须过户登记给梅姨才算赠与完成。因为董军突发疾病去世,没有能够在生前把房子过户给梅姨,而作为董军房产的法定继承人——刘春红和董小军现在又不同意继续赠与给梅姨,这样的赠与就是没有完成,当然也不可能再完成了。刘春红母子的行为没有侵犯到梅姨的权益。梅姨不是董家的家庭成员,不能分得房屋。董家大宅由刘春红母子继承。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八十五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一百八十七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最后,人民法院驳回了梅姨的诉讼请求。

案件审理完后,刘春红和董小军便安心在董家大院居住,而梅姨则住进了另一处房子。这处房子是董军生前为了安抚梅姨,背着刘春红悄悄买给梅姨的,早已过户到梅姨的名下。对于这处房子,刘春红其实早就知道。但是,董家大院房产案后,她没有再次发起对这处房子的追讨。或许是董军的死和房产官司让她累了、倦了,或许是十几年的相处让她愿意给情敌一个安身之处,毕竟她们爱过同一个男人,而现在那个男人已经死了,她们也都老了……

十几年来,在董家大院里,董军和他的两个妻子在同一个屋檐下奇特而别扭地生活着。他们经历春夏秋冬、经历生老病死、经历命运的作弄和感情的折磨,却没有迎来向往的解脱和安宁。在这场旷日持久的感情拉锯战中,梅姨一直住在东厢房,却始终有实无名;刘春红一直住在西厢房,却始终有名无实。两个女人的青春、容颜、感情、希望和幸福都被消磨殆尽了。而董军,他生前左右为难,死后仍要面对两个女人的怨气和纷争,不得安宁。或许,有人认为,一个男人同时拥有东西厢房是一种福气。事实证明最终却只能酿成悲剧,当事人无一幸免。因为无论爱情,还是婚姻,都需要忠诚和专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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