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案件首先由初审法院受理。初审法院分为有限管辖权法院和高级管辖权法院两种。有限管辖权初审法院包括:纽约城市民事法院和刑事法院;纽约城市以外的地区法院、城市法院和镇、村法庭。高级管辖权初审法院是最高法院和县法院。
1.纽约城市有限管辖权的初审法院(Trial Courts of Limited Jurisdiction in New York City)。
(1)纽约城市民事法院(The Civil Court of the City of New York)。审理涉及25 000美元以下的诉讼,包括5 000美元以下通过非正式程序解决的小额诉讼案件、非正式地解决索赔额度最高为25 000美元的案件以及房主与租赁户、住房违约程序的房屋部门的案件,也处理最高法院交付的其他民事纠纷。纽约城市民事法院法官经选举产生,任期10年。房屋部门法官由首席行政法官任命,任期5年。
(2)纽约城市刑事法院(The Criminal Court of the City of New York)。审理轻罪案件(通常而言,犯罪惩处为罚金或者一年以下监禁)和轻犯案件。刑事法院法官还进行传讯(逮捕之后开始出现在法庭)和重罪案件(通常而言,受到一年以上监禁、较为严重的犯罪)的初步听证。法官由纽约城市市长任命,任期为10年。
2.纽约城市外的有限管辖权初审法院(Trial Courts of Limited Jurisdiction outside New York City)。
(1)地区法院(District Courts)。位于拿索县和萨福克县的5个西部乡镇,传讯重罪和处理轻罪、轻犯案件,也处理15 000美元以下的民事案件。地区法院法官经选举产生,任期6年。
(2)城市法院(City Courts)。传讯重罪、处理轻罪和轻犯案件,也处理15 000美元以下的民事案件。部分城市法院处理5 000美元以下通过非正式程序解决的小额诉讼案件,或者房主租赁户、房屋违约的房屋案件。根据不同的城市,法官经选举或者任命产生,全职城市法院法官任期10年,兼职城市法院法官任期6年。
(3)镇、村法庭(Town and Village Courts)。审理轻罪、轻犯案件,也进行重罪案件的传讯,还审理15 000 美元以下的民事案件,包括3 000美元以下的小额案件。法官经选举产生,任期4年。大多数法官无律师资格,但必须取得培训证书,并参加再教育司法培训。(www.xing528.com)
3.高级管辖权初审法院(Trial Courts of Superior Jurisdiction)。
(1)最高法院(The Supreme Court)。为全州范围的法院,一般审理在低级法院管辖范围以外的案件,例如超过低级法院管辖权金额限制(25 000 美元)的民事案件,以及离婚、分居和判决无效程序案件,及纽约市内重罪刑事诉讼。法官经选举产生,任期14年。
(2)县法院(County Courts)。位于纽约城市以外的每个县,处理发生在县内的重罪和轻罪刑事诉讼,尽管在实践中,绝大多数轻罪案件由低级别法院处理,县法院对于25 000 美元以下的民事案件也具有管辖权。法官经选举产生,任期10 年。在较小的县,法官也可以行使家庭法院法官或者遗嘱检验法院法官的职能。
(3)家庭法院(Family Courts)。位于州内每个县,审理涉及儿童和家庭的事务,包括收养、监护、寄养批准与审查,青少年犯罪,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儿童,儿童抚养、监护和探视。纽约城市外的家庭法院法官经选举产生,任期10年,纽约城市家庭法院法官由纽约市市长任命产生,任期10年。
(4)遗嘱检验法院(Surrogate’s Courts)。位于州内每个县,审理涉及死亡遗嘱事务的案件,包括遗嘱的合法性和遗产管理,也有权处理收养案件。法官经选举产生,纽约城市以外各县的法官任期为10年,纽约城市内的法官任期14年。
(5)索赔法庭(The Court of Claims)。为全州范围内的法院,专门处理向纽约州主张金钱索赔的诉讼,案件涉及与州关联的主体,例如,纽约州高速公路、纽约城市大学和纽约州电力局(仅为不动产拨付索赔)。法院在全州几个地点审理案件,无需陪审团参与。法官由地方长官征求州参议院意见,取得同意后任命,任期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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