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傩戏”之外,遵义区域内流行的地方戏曲主要有“花灯戏”与“文琴戏”。
关于花灯,遵义各地旧地方志中记载不少。较早的籍载是成书于康熙二年(1663年)的《平越直隶州志》“风俗篇”。描写当时余庆“正月十三日前,城市弱男童崽饰为女子装,双环低亸,翠翘金钗,服鲜衣,半臂拖袖,群手提花篮灯,联袂缓步,委蛇而行,盖假为采茶女,以灯作茶筐也。每至一处,辄绕庭而唱,为十二月采茶之歌,歌竹枝,俯仰抑扬,慢音幽怨亦可听也”。这段文辞华丽的描写,写出了花灯献演的时间、装扮、服饰、化装、道具,还绘声绘色地描述了一幅花灯艺术中采茶歌舞的情景。《遵义府志》记载:“正月以姣童扮男女,一执扇,一执手帕,边歌边舞唱《采茶》。” “上元时乡人以扮灯为乐,用姣童作时事装,随月逐家,双双踏歌,和以音乐,艳以灯火,抑扬俯仰,极态增妍,谓之‘闹元宵’。”这些记录说明在明末清初花灯就已经相当成型和盛行。
据说花灯是起源于唐宋的,宋末明初传入遵义。遵义原初形态的“花灯”,人物是一旦一丑,即“幺妹”和“堂二”。他们执帕挥扇,边唱边舞,颇类似于北方的“二人转”,以后发展为戏曲表演,增加了角色和剧情,但并没有脱离它的母本。它的基本步法,大抵是丑角走“矮桩步”,旦角走“梭步”,老旦走“鸡啄米”,小孩走“蛤蟆步”,其他角色走“八字步”。(而八字步又分为内八字、外八字、大八字、小八字)、“升字步”或“自由步”。程式动作,不外乎“岩鹰展翅” “观音坐莲” “双龙出洞”“金鸡独立”“膝上开花”“懒龙缠腰”之类。讲究扇子功,主要有“梅花扇”“叉扇”“丢扇”“飞扇”“穿花扇”等动作。
花灯演出形式基本是歌舞。灯调源于民歌,灵活运用重章、唱和、和声等手法,常见的分段体分节歌往往是校时令、节气、更点成数词为序列,几乎每句都有“哟、儿、呀、啊、喂”一类词语作“衬字”,并喜欢在单字的物体名词后加个“哩”字。用语通俗易懂、生动活泼、幽默起俏,并善用谐音、歇后语、打字谜等手法。看来,灯是很重要的,所以,“亮灯”“出灯”“盘灯”和“化灯”构成了它演出程序的基本骨架:根据使用乐器的不同,有“锣鼓灯”与“丝弦灯”两种。
花灯植根于农村,每年春节,到处张灯结彩,纷纷成立“上九会”“龙灯会”“花灯会”,每县少则几十多则百余。常以一村或数村,或是一姓或几姓,自发地组织起来。灯会、灯班、戏班是演出的基本单位,公推“会首”或“灯头”总领其事,设内管家和外管家分理剧务、道具、财务和对外交涉。演员自然是以幺妹和堂二为主角,以后发展为“三小”,即二丑一旦、二旦一丑或者一旦一丑一生,这是“正角”。又有演茶婆、春官、土地、八字先生、杂货客、卖药郎中、和尚、乞丐、赌棍之类的“杂角”。此外,还有人数较多的灯队、乐队、火把队及勤杂人员,组成一个庞大的演出队伍,有广泛的群众性。这种“耍灯会”大都是临时建的,其经费来源,或内各家分摊,或以“化功德”的方式募集,有些地方还有“清明田”或“灯田”。但有些花灯很盛的地方,也建有一种半职业性的灯会、灯班,专门应人邀请去演唱,并收取一定费用,例如给人做寿灯、喜灯、愿灯等活动,谓之“买卖灯”。
遵义的花灯在归属上属贵州北路花灯,以“采茶”灯最为突出,曲词有《正采茶》《倒采茶》《古老人采茶》,绥阳、正安、务川等地的花灯中还有一段专门的“采茶”程式。北路的花灯,除了源于茶歌、茶舞外,还受川戏、阳戏、坛戏的影响。因遵义的语言与川渝接近,移植川戏剧目最为便捷,受到川戏的感染很深。在黔北,以祭祀川主、土主、药王、文昌为特点的“阳戏”,常与花灯同台演出,造成互相渗透、交融的情况。以“庆坛”为主的“端公戏”常常夹有花灯,借以增加欢乐气氛,招徕观众,谓之“坛夹戏”。
“文琴戏”也叫“贵州弹词”,是曲艺的一种。它具有很浓的地方特色,长期流行于贵阳、遵义、安顺和黔西一带,已有200多年历史了。大概在清代乾隆、嘉庆年间,从外地传入遵义一种以扬琴为主要伴奏乐器的弹唱形式,称为“扬琴”戏,弹唱时一般叫作“唱扬琴”或“打扬琴”,官称“文琴戏”。 “打扬琴”的曲调是比较哀伤的“扬调” (即“越调”)和比较欢快的二板、三板,旋律优美,婉转动听。 “扬琴”最初仅在士大夫之中流行,常常是三五个或七八个秀才、举人、文士聚在一起,自娱自乐,称为“文人雅士之乐”。到了道光、同治年间,在遵义的许多县城里都有人“玩扬琴”,及至光绪初年,“扬琴”开始流入市井,先是邀请唱扬琴的人到茶馆的雅座演唱,弹唱的人不取酬劳,纯粹是一种爱好。继后,由自娱自乐的业余演唱,转而成为变相的职业弹唱。(www.xing528.com)
“扬琴”走向市民阶层是一大转变,它产生了《珍珠塔》 《玉焰蜒》《西厢记》《琵琶记》《金锁记》《绣糯记》等大本曲目,开始有分生、旦、净、丑、末等角色。唱腔上吸收了戏曲音乐,糅合变化而创造了“二黄”“二流”,向时兼用《满江红》《锁南枝》《四平腔》《清平调》《灯调》《道情》等三十多个曲调,形成了板肢体与联曲体共同运用的特殊音乐唱腔形式,并增加月琴、二胡、三弦、琵琶及萧、访、鼓等伴奏乐器。
民国初年,军阀混战,文琴戏一度衰落,演变为“转转会”或“家庭娱乐会”的形式继续传承。新中国成立后,文琴戏得到新生,爱好者们以传统的“蝴蝶篷”奏起了传统调和新乐曲,他们用彩绸扎成一个蝴蝶形,以一人背着,在蝶背上置扬琴或小鼓,四方各有一人操作各种乐器,颇受群众欢迎,引起了政府重视。1958年经过鉴定,确认文琴戏为“黔剧”。
“高矮人舞”是遵义的民间歌舞,是流传于余庆县敖溪一带欢庆丰收的娱乐舞蹈。它起源于与黔北傩戏有关的“矮人舞”。收获季节,劳动闲暇的人们利用田间地头、堂屋院坝表演“矮人舞”,小伙子们用泥巴在肚皮上画出脸谱,再把背篼或竹篓罩在头上盖住上半身和手,形成“小矮人”。“小矮人”模样滑稽、表演风趣、动作诙谐、言词动人,深受百姓喜爱。受土司文化的影响,“矮人舞”在不断的发展和改良中被注入了新的表演形式、思想感情和精神象征,将“竹竿人” “扁担人”和“扫把人”三种人融入进来,最终形成有一定故事与寓意的“高矮人舞”剧。
传说,在万物生长时代,世间有三种人,一种是住在天上的“竹竿人”,个子比较高;一种是勤劳善良,劳作于大地上“扁担人”;还有一种是“扫把人”,也就是勇敢而执着地生活在地下的“小矮人”。三种人原本和谐相处,生活条件的不公使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差距拉大,“竹竿人”瞧不起“小矮人”,“小矮人”嫉妒“竹竿人”,“小矮人”受到歧视后内心很不满,而“扁担人”为了社会的和谐便有了联姻的想法。在他的努力说和下,“小矮人”和“竹竿人”最终喜结良缘,大家和平共处。
在舞蹈角色的形象塑造上,“扫把人”继承和发扬了“矮人舞”形象,脸谱画在表演者的肚子上,将衣领部分穿在腰上,用竹竿或者是小竹篾支撑到矮人的衣袖里面,固定在胯部,形成矮人双手。表演时,“矮人”通过收腹使“脸”上下左右起伏扭动,表现出滑稽可掬的各种表情,又通过扭腰表现矮人走路步履蹒跚的憨态模样;而竹竿人形象与“矮人”形象截然不同,由两个演员扮演,长裙是表演道具,一个身强力壮的男演员躲在裙摆下托举另一演员在其肩上完成表演。高人的长裙一般是红色,象征喜庆;扁担人则头戴大头面具,体现扁担人的敦厚老实,手持扇子表现出扁担人日子的悠闲自在和潇洒倜傥。
其实,敖溪的这种在田间院头表演的民间自娱性舞蹈,在明清时期即已出现,清末民国时期就颇为盛行,其形象设计作为民间文化遗产,具有独特性和唯一性。其舞蹈源自民间劳作,生活气息浓厚,动作流畅奔放,表演风趣幽默,表达方式生动直接、富有感染力,具有独特的艺术价值和较高的观赏价值。现在,“高矮人舞”已被列入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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