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评价绝对不纯粹是一个技巧高低的问题,而是一个与教育观念密切相关的问题,有什么样的教育观就决定什么样的评价观,而“评价观”左右教师的评价行为。所以说要想使评价的发出者在评价方法上做出改进,关键是要从源头——教育观念上做出改变,积极转变评价观念以适应新课程背景下的小学书法教育。
(一)向动态的发展性评价观转变
在以往的评价中,考试分数的高与低、简单的ABC分类评价就是对学生学习表现和结果缩影,这种简单的判定性评价,对评价的解读过于狭隘,不仅缺乏长远考虑的眼光,而且带有明显的淘汰意味。新课程改革主张的是具有发展性的评价观,评价的功能由注重筛选、选择向注重激励、促进发展上转变。
小学书法教学评价不再仅仅是打一个分数这样简单粗暴的过程,应该更好地去发挥课堂教学评价的激励功能,让学生有动力持续学习书法,而不是仅仅完成课表上的课程。教师注重学生个体的内在比较,强调时间线索上的成长,最弱化个体之间的比较,允许个性化、多元化,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www.xing528.com)
(二)向全面的过程性评价观转变
智力(Intelligence)与心智(Mind)是两个完全不同的词汇。一直以来智力的筛选与甄别是考试评价的重点,而心智的培养才是新课程改革所倡导的评价基础。学生的消化理解知识的过程本质上是一种思维活动,“过程性评价观”强调的是一种探究和合作精神,更侧重于衡量个体怎样探究学习知识技能、如何与别人合作的能力。心智的发展无法量化,只能靠教师平日的耐心捕捉,用心去发现学生的点滴变化,记录下学生的每个进步,为学生实现全面的成长保驾护航。
小学书法教师仅仅拿着一张薄薄的作业纸就开始下评价结论是极其不负责任的,应该更关注完成的过程,也就是说评价应该是一个贯穿于整个学习过程的活动,而不是过程之后,实现教学与评价的融合。教师往往是那个活动结束后做总结陈词的人,但是在此之前教师更应该是那个陪伴学生经历完整活动的人,只有如此,教师才能做到把学习效果、学习动机以及所采取的策略全部观察,做出更为全面、准确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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