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中小学书法教育研究成果呈现急剧递增的趋势。一方面与学者对传统文化的重视有关;另一方面与近些年教育部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文件对书法教育工作做的努力密不可分。《教育部关于在中小学加强写字教学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以及《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对中小学书法教育的发展起到了推动的作用,中小学书法教育由以前的忽视到引进学校,走进课堂。对传统文化的重视促使书法教育得到社会的普遍关注,这也极大地推动了书法教育研究的发展,书法教育地位的改变也引起专家学者们的广泛讨论,促使书法教育研究的成果不断出现。因此书法教育领域在近10年出现的繁荣、热闹局面与之前的“无人问津”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将近10年的研究成果发表形式分为硕博论文、期刊、专著。检索词分别为“书法课程”“书法教法”“书法教材”“书法师资”“书法教学效果”五个跨区。其检索结果如下:硕博论文中,书法课程为8,书法教法为15,书法教材为20,书法师资为12,书法教学效果为10;期刊中,书法课程为60,书法教法为120,书法教材为200,书法师资为150,书法教学效果为105;专著中,书法课程为3,书法教法为3,书法教材为0,书法师资为0,书法教学效果为1。
不难发现,在整个的参考数据库中,总体而言,“书法教材”“书法师资”“书法教法”检索词的篇章所占比例最大,无论是硕博论文还是期刊,在这三个部分研究成果最为丰富,尤其是书法教材在期刊类型发表的成果所占比达31%。其次“书法师资”检索词的篇章居于其次,占有23%。最后是“教学效果”“师资”“书法课程”。[3]
《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文件中“熟练地用硬笔书写正楷”可以看出中小学书法课程的性质定位中技能性占有很大比重,当然“了解书法历史,鉴赏历代重要书法家作品”又强调了书法课程不仅仅是教会学生如何写字,更重要的是培养学生的审美能力,艺术鉴赏能力。同样的指导思想贯穿在《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的“提高学生的书写能力”和“融入书法审美,书法文化教育”可以看出书法课程的技能性和艺术性,思想性齐头并进,三者相互协调地融入书法教育中。
郑丹的《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解读》指出,《纲要》中“适当融入书法审美和书法文化教育”是指书法审美和书法文化教育两方面要与学生的书写实际有机结合。并且作者对“适度”中的度提出自己的理解:让学生了解、接触、知道即可,不必教得太深入,这个度需要教师在实践中根据具体情况中正确把握。(www.xing528.com)
蒋莉莉在《海门市育才小学书法课程研究》中认为,书法教育课程的性质有德育、智育和美育等多重属性,书法课程与语文课程是从属关系,书法课程是语文课程的补充和完善,书法教育是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公薇娜《中学书法教育校本课程研究》认为书法教育具有艺术性、人文性和实用性特点。对书法的艺术性的性质特点分五部分提出书法教育中的艺术性目标。第一,以审美教育为中心。第二,以体验感悟为途径。第三,以书法作品为载体。第四,以书法知识和技能为基础。第五,以过程评价和综合评价为重心。郭伟红《书院背景下中学书法校本课程开发与研究——以青州一中为例》同样把书法课程的性质定义为人文性、艺术性与实用性。
综上所述,书法课程性质部分的论述大都围绕《意见》《纲要》分析展开,通过对文件的分析解读把握书法课程的动态,虽然学者的观点不尽相似,但都意识到书法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实践性和审美性的统一是书法课程的基本特点,另外书法课程不仅仅是教学生写字的技能,更重要的是在书法教学中贯穿人文教育、艺术教育、品德教育,培养学生的审美和艺术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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