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的层次性在过去是不明确的。AICPA所属审计准则委员会在1991年公布了《审计准则公告》(Statement of Auditing Standards,SAS)69号《关于在提供审计报告时遵守公认会计原则和公允地表述的含义》指出,公认会计原则是由多层次的文件所组成,可分为以下五个层次:
第一层次:包括(1)FASB的公告(SFAS)和解释(FASB Interpretations);(2)APB的意见书(APB Opinions);(3)CAP的会计研究公报(ARB)。
第二层次:包括(1)FASB的业务公告(Technical Bulletins);(2)AICPA的行业审计和会计指南(Industry Audit and Accounting Guides);(3)AICPA的立场公告(Statements of Position)。
第三层次:包括(1)FASB的新现问题工作组的一致意见(Consensus Positions of the FASB E-merging Issues Task Force);(2)AICPA的实务公告(Practice Bulletins)。(www.xing528.com)
第四层次:包括(1)AICPA的会计解释(AICPA Interpretations);(2)FASB的问题解答(Questions and Answers Published by FASB);(3)FASB工作组出版的问题与解答被广泛认可的相关的行业会计实务。
第五层次:主要是其他会计文献,包括(1)FASB的概念(Concepts)公告;(2)APB的公报(Statements);(3)AICPA的有关会计问题的论文;(4)国际会计准则;(5)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的公告(GASB Statements)、解释(GASB Interpretations)和业务公告;(6)其他职业团体、会计法规制定机构的文件;(7)会计教科书、手册和论文。
美国公认会计原则规定了从高到低的层次性,其优点在于注册会计师运用会计原则进行选择时有一个权威性高低的顺序——第一层次文献中有规定的,应遵守第一层次有关文献的规定;第一层次文献中无规定的,才参看第二层次的文献;依次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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