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方国家,近年来关注产出的计量,主要是由于在它们的经济生活中发生了一些变化:80年代初期,取消了对利率的管制,利率、汇率在市场上不断地进行变动,企业在经营和理财上所承担的风险越来越大。金融界为了帮助企业逃避、分散风险,同时又能取得一定的利润,不断地创新金融工具。而金融工具的出现和创新,又带来会计上的新问题。
按照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的解释,一项金融工具是指一个企业发生财务资产,同时使另一个企业发生财务负债或权益证券的合同或合约。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的准则公告第105号和第107号则认为,一项金融工具应定义为“现金、一个主体的权益证券或者在下列两种情况下的合约:①形成一个主体的合同债务——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工具给另外一个主体,或是在可能不利的条件下,与另外一个主体交换其他的金融工具;②导致另一个主体的合同权利——从第一个主体收取现金或其他金融工具,或在可能有利的条件下,同第一个主体交换其他的金融工具。”实际上,这两种情况是并列的,它指一件事情的两个方面。简单地说,一项金融工具是指一系列合同权利的一部分,其结果是导致收入或支付现金,或者取得一个主体的所有者权益。(www.xing528.com)
上述合约使会计计量出现了新的问题:对于金融工具的计量来说,历史成本已无能为力了。因为金融工具只产生合约的权利或义务,而交易或事项尚未发生,没有历史成本。或者说,在双方的报酬与风险已经开始转移,而权利和义务并未实际履行时,会计上已需要确认了。这时,按照新的金融工具的要求,确认的时间提前了,它不是按交易已发生的时间为标准,而是要以合约的签订时间为标准;一旦予以确认,随之而来的就是计量。此时,计量的基础也不同于过去,它要计量未来。但历史成本尚未发生,于是要运用公允价值。所谓公允价值,是指理智的双方,在一个开放的、不受干扰的市场中,在平等的、相互之间没有关联的情况下,自愿进行交换的金额。市场价格或未来现金流量的贴现值可以代表公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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