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在就应当明确在具体准则出台以后是否逐步取消或继续保留行业会计制度。根据我国国情,还是使准则与制度双轨并行一个时期较为稳当。为此建议负责“××号准则”制定的部门和人员应同时据以修改行业制度,或拟一个行业制度“执行××号准则的补充通知”,一并发出征求意见。
2.有些问题可能需要组织研究与讨论。讨论的结果将有助于具体准则的制定与执行。这些问题主要是:具体准则与财务通则(或其他财务管理规定)的关系如何?具体准则与税法(主要是所得税法)的关系如何?具体准则的制定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律明确不允许的)的前提下,是否应当参照国际上有关准则的制定趋势,适当地超前?搞一些暂不作为准则的征求意见稿或研究报告(类似于国外的DM),力求未雨绸缪,以免临渴挖井,手忙脚乱。
3.建议财政部会计准则课题组与中国会计学会合作,共同拟定有关会计准则研究的两类课题:
第一,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第二,属于基本理论的问题。
发动全国会计理论界与实务界,组织讨论研究并撰写文章,组织在《会计研究》和其他会计刊物上发表。(www.xing528.com)
4.建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积极参与具体会计准则制定的研究工作,并承担反馈意见的任务。希望把《注册会计师通讯》尽快改为公开正式发行的刊物,以扩大研究和讨论会计准则的阵地。
(原载于《会计研究》1995年第1期)
【注释】
[1]如果把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组织研究的报告《特鲁伯鲁特报告》(Trueblood Report)即“财务报表的目标”(Objectives of Financial Statement)作为最早的财务会计概念的文献,那么,时间就应当提前到1973年。
[2]美国代表公认会计原则(GAAP)的几个文件,如ARBs、APB Opinions、SFASs和FASB Interpretations,都属于具体会计准则,其内容就相当详细。例如,SFAS No.33《财务会计与物价变动》正文加附录共占241段68页,其中正文占69段,共15页;用来取代SFAS No.33的SFAS No.89正文只有4段,而附录则长达104段共20页。SFAS No.19《石油天然气生产公司的财务会计与报表》共275段53页。国际会计准则就比较简练。例如,IAS No.1《会计政策的披露》只有25段共8页:IAS No.2《在历史成本制度下存货的估价与报告》共36段9页;IAS No.23《借款成本资本化》有30段9页。我国台湾发布的财务会计准则公告也类似于国际会计准则一样的简练。例如,财务会计准则公告第7号《合并财务报表》只有38段共8页;财务会计准则公告第17号《现金流量表》才13页,正文仅22段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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