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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家澍文集(上),准则草拟、讨论背景及重要观点

时间:2026-01-25 理论教育 浅陌 版权反馈
【摘要】:具体准则通常包括一些附录。附录通常有三类:1.提供制定该项准则的草拟、讨论过程中的背景资料,以便人们更好地理解制定该项准则的必要性和有关的重要观点。

具体准则通常包括一些附录。附录通常有三类:

1.提供制定该项准则的草拟、讨论过程中的背景资料,以便人们更好地理解制定该项准则的必要性和有关的重要观点。

2.提出在制定该项准则过程中有争论的若干问题,介绍主要的不同观点并明确准则制定机构作出的结论。

3.对于准则中较为复杂、疑难的会计处理和信息披露事项,用一些简单明了的数字,举例说明准则所要求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的程序与方法。(https://www.xing528.com)

以上所说,是具体会计准则一般应具备的内容或基本结构。至于内容的繁简则取决于不同的准则。

有了具体会计准则后,它同行业会计制度的关系如何?这是人们普遍关心的问题。大体上有两种不同的意见。一种认为,行业会计制度原是我国计划经济条件下的产物,按照国际惯例,准则制定机构只制定和公布会计准则,并不制定会计制度。在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虽定有《产业审计与会计指南》(AICPA Industry Audit and Accounting Guide)与《实务公报》(AICPA Practice Bulletins),但这两类文献主要是用来说明因行业特点而产生的特殊会计问题应如何处理和解决,它并不同于我国的会计制度。事实上,我们之所以要制定具体会计准则,就是要让它取代行业会计制度。一整套基本上够用的具体会计准则一旦出台,行业会计制度作为过渡性的规范手段就完成历史使命了。另一种观点则认为,从我国国情出发,即使大量具体准则出台,行业会计制度也不能立即取消。这是因为:第一,具体会计准则主要规范企业有关会计事项的确认、计量和报告,在广义上,是指那些必须加以规范的会计政策(允许企业选用的会计政策也要由准则作出规定),一般不涉及账户的设置、使用和账务处理(按复式簿记系统加以记录的全过程)。当然,会计确认包括会计记录(在何时记入哪一账户的借方或贷方),但这只限于同该准则所涉及的会计事项有关的账户和账务处理或报表的信息披露,至于全面核算该项会计事项所涉及的账户(科目)及其使用,尤其是一个企业应当设置多少账户来处理它的全部会计业务,应当编制多少报表,它具有哪些内容才能满足经营管理和外部使用者的需要,这一系列问题的解决似乎仍得借助于行业会计制度。虽然具体准则中已有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财务状况变动表(现金流量表)等等,但具体准则对报表内容只作出原则性规定,不可能反映不同行业的特点。第二,考虑到会计制度是我国会计界所最熟悉的会计规范形式。过去出现三个“分隔”,不是起因于制度的形式,而是基于它所规范的内容。事实上,具体会计准则与行业会计制度在内容上并无不必要的重复,而是各有侧重,仅仅略有交叉而已:具体会计准则是针对各行业共有的或少数行业(企业)会计业务(事项),跨部门、跨行业着重在确认、计量和信息揭示等方面所作的“横向”规定;而行业会计制度则是按某一行业中的每个企业应当设置的会计科目(账户)及其使用说明和应当编报的报表及其编报说明所作的“纵向”规定。两者是相辅相成可以结合使用的。结合的方法可以通过两条措施:一是根据具体会计准则,修改行业会计制度中关于会计科目及其使用说明以及报表的格式及其编报说明。为了使会计制度不致朝令夕改,具体会计准则要一批一批地公布实施,并应在准则公布前就对制度进行修改,使会计准则的出台与会计制度的修改尽可能同步。在这里,我认为,不求快,务求稳,不能乱,对于会计来说,这个要求是非常重要的。二是在具体准则的附录中除列举数字,用简例说明会计处理外,还可再列举该准则中会计处理需要运用到的会计科目,并进行使用说明;对于信息披露,也可列举在报表中揭示的方法。如果第二种观点能全面完善地执行,我赞同具体会计与行业会计制度同时并存。但不妨在执行中灵活一些,即允许有条件的大中型企业,经过批准,把行业会计制度仅作为示范制度,从本企业的特点出发,在会计准则的示范下,制定本企业的会计制度。其他企业,则仍需执行已受具体会计规范的行业会计制度。这样,既能符合中国实际,不搞“一刀切”,让行业会计制度继续发挥它的积极作用,又可促进大中型企业努力提高会计业务水平和会计的规范技能,在向国际会计惯例接轨的道路上先行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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