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家澍
我只就价值规律和经济核算(即通常所谓经济核算制。为了使政治经济学的客观范畴有所区别于具体的经济核算制度,所以,分别用“经济核算”和“经济核算制”两个概念加以表述)的相互关系问题谈谈个人的看法。党的八届六中全会要求经济工作越做越细,提倡切实的计算、安排和检查,因此,加强经济核算制,充分发挥价值规律的积极作用,对于促进我国社会主义生产,有着极为现实的意义。
目前,人们讲到经济核算,总会联系到价值规律的作用。在这里,我认为有两个问题需要明确:(1)经济核算是不是价值范畴?它的客观依据是什么?(2)价值规律和经济核算究竟有什么联系?按照我的不成熟看法,经济核算不是商品生产和价值规律发生作用条件下的必然结果。这就是说,它不是价值范畴。但在价值规律仍发生作用的条件下,它和价值规律的作用有着极为密切的联系。
我所以说经济核算不是价值范畴,是因为它反映社会主义经济中的这样一种必然性——在生产中不断节约劳动(包括物化劳动和活劳动),以最少的劳动耗费,产生最大的成果。这种必然性并不是由于价值规律发生作用才引起的。它首先体现了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规律的要求,但更主要的、不断节约劳动(即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的本身,即构成社会主义的经济规律。经济核算,是这个规律发生作用的直接结果。马克思曾经着重阐明这个规律的特点。他说:“无论是个人,无论是社会,其发展、需求和活动的全面性,都是由节约时间来决定的。一切节省,归根到底,都归结为时间的节省。……因此,节省时间以及在各个生部门有计划地分配劳动时间,就成为以集体生产为基础的首要经济规律,这甚至是极其高级的规律。”(《马、恩、列、斯论共产主义劳动》,劳动部劳动经济科学研究所编,第35页。)根据马克思的上述分析,我们应该这样来理解:不断节约劳动耗费,无论现在和将来,无论在社会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都是必要的。这里,我们还可以引证毛主席的指示。毛主席在《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一书中写道:“……节约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基本原则之一。中国是一个大国,但是现在还很穷,要使中国富起来,需要几十年时间。几十年以后也需要执行勤俭的原则……”(引文中着重点是我加的),因而,反映这个客观必要的经济范畴——“经济核算”也将永远存在。但是,在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里,商品生产和价值规律是要退出历史舞台的。既然将来价值规律消失以后仍然需要经济核算,我们就不能说经济核算是价值范畴。
有人会问:现在实行的经济核算制利用了一系列价值范畴,货币、价格、成本、利润等都成为经济核算制不可缺少的工具,构成现行经济核算体系的基础。那应该怎样解释呢?
我们的回答是:不能把当作政治经济学客观范畴的“经济核算”和在一定条件下采取的经济核算制度(它反映和实现经济核算的客观要求)混为一谈。前者只说明在社会主义经济中客观地存在着“以最少的劳动耗费产生最大经济效果”的要求,而后者则是在具体经济条件下,利用一切必要与可能的方法,实现上述要求的手段。我们现在看到的经济核算制,是在价值规律仍然发生作用的条件下组织的。它利用了价值及其形式,利用了一系列价值范畴,其目的在于有效地实现经济核算的要求,同时也实现价值规律对生产的积极作用[关于这一点,下面再谈。不过,应该指出,就是在这种条件下,实践中也存在着所谓内部经济核算制:很少利用甚至完全没有利用价值指标;没有要求实行“费用自偿”的原则,而这个原则是价值规律的要求。两参一改以后,由工人直接参加管理的班组经济核算制就是很少利用价值指标甚至完全没有利用价值指标的例子,因为他们主要用实物指标(产量、原材料消耗量)和劳动时间指标(工时)来进行核算,比较生产成果。在人民公社中,目前管理区所实行的经济核算制只计算盈亏而不负责盈亏,这又是不实行“费用自偿”的例子]。但不能因此得出结论说,以价值及其形式为基础的现行经济核算制,是永远不变的经济核算方法。我认为,将来商品生产和价值规律如果消失,经济核算制仍然要作为一个节约劳动、精打细算的工具而继续被人们利用,但它即不再需要借助于价值规律了。恩格斯和斯大林都预言过,到那时,生产消耗的计算及其与生产成果的比较,可以直接利用劳动的自然尺度(劳动时间)进行。直接以劳动时间来表现并比较生产支出与生产结果,很可能成为共产主义社会经济核算制的基本特点。
在现阶段,一方面,经济核算要利用价值规律;另一方面,价值规律在生产中要能发生作用,也得利用经济核算。如前所说,目前的经济核算制体系(以价值及其形式为基础)既是实现经济核算要求的最好形式,也是价值规律借以在社会主义生产中发挥积极作用的有效工具。所以,两者的相互关系是错综复杂、非常密切的。
为什么在价值规律仍发生作用的条件下,价值规律必须和经济核算结成如此紧密的联系呢?这有两个原因:
第一,价值规律在生产中的积极作用和经济核算的客观要求恰好一致;(www.xing528.com)
第二,在商品生产和价值规律仍然存在的条件下,要建立经济核算制只有利用价值及其形式才有可能。
我们知道,根据价值规律的要求,无论是国营企业相互间还是企业与人民公社之间、人民公社相互间,在进行商品交换时都要实行等价交换(即费用等价补偿)的原则。这样,每个单位就得考虑自己的劳动耗费水平是否低于社会必要劳动耗费水平,是否在等价补偿费用的条件下保证盈利。所以,价值规律发生作用的结果,也会促使我们去精打细算,力求以最少的费用,生产既多又好的产品,这和经济核算的要求不谋而合。
在商品生产的条件下,物化于商品中的劳动量只有借助于价值及其形式(货币)才能体现出来,而生产支出的综合,生产支出与生产成果的比较,也都要通过货币统一计算。成本、利润、价格、资金等都是在这种经济条件下客观存在的范畴。如果有效地运用这些经济工具,就能更好地了解和贯彻费用自偿并保证盈利的原则,从而实现经济核算的要求(例如成本,即等于企业通过商品交换应获得补偿的最低耗费标准,而利润则反映经营活动的经济效果)。由此可见,在现阶段,组织经济核算必须充分利用与价值规律有关的经济工具,这是当前的客观经济条件所决定的。
根据以上所说,我的结论是:
第一,经济核算是基于生产资料公有制所产生的客观必然性。它不仅现在需要,即使到共产主义社会,也仍然需要。为此,就不能把它和其他价值范畴等同看待,就不应该把它和价值规律的命运联系在一起。
第二,在现阶段,经济核算却又和价值规律有着极为密切的联系。价值规律要通过经济核算及其形式(经济核算制)才能发挥促进社会主义生产的积极作用。而经济核算则要利用价值及其形式才能最有效地组织起来。只要价值规律仍然发生作用,经济核算就得充分依靠和利用价值规律。
(原载于《中国经济问题》,1959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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